作者deerdriver (bun)
看板Hiking
標題Re: 又一救難事件...
時間Wed Apr 20 22:56:25 2016
原文刪光光
轉貼自臉書的消息 跟報導不同的是草案沒有引進嚮導制
我還沒七張都看完 大家可以根據草案內容來討論
有意見好像可以直接加局長臉書丟訊息給他
蕭局長 的FB有完整版 共七張,
內容對 具有衛星定位功能之器材 & 可供緊急聯絡之通信設備,有完整的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jack.hsiao0910?fref=ufi&r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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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erdriver: 看完了 沒嚮導制但是領隊必須有救護證書或證照 有點微 04/20 23:04
→ deerdriver: 妙 04/20 23:04
推 smallb: 領隊的責任加重,到時隊員出事,法律上的責任難免了 04/21 09:44
→ deerdriver: 那個證照好像也不簡單的樣子 04/21 09:45
推 smallb: 基本救命術好拿,EMT-1得花錢去上課 04/21 09:51
推 dj720c: 基本救命術是指上課8小時的BLS嗎? 04/21 10:45
→ uuwb: 這樣之後自組團誰要當領隊...吃力不討好 =.= 04/21 11:57
推 smallb: 問了認識的消防員,基本救命術就是8小時的BLS 04/21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