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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所寫的四篇關於近期「國家公園登山條例」爭議的文章,經友人同意轉載。 不管是支持或反對的版友,都可以藉這次議題思考與討論台灣登山環境未來的走向。 畢竟如果政府一旦立法,台灣登山環境與風氣勢必會大受影響。 立法限制究竟是好是壞,怎麼樣才能更完善? 如果台灣登山的朋友能有更強的共識來推動更明確更好的方向, 或大眾更可以接受的辦法,那應該也會是未來台灣登山活動的里程碑。 論國家公園登山條例《保險篇》 http://f127415136.pixnet.net/blog/post/160769528 「身為一個社會&登山系雙主修的大學畢業生,除了登山這門專業之外, 也有人說我們社會系的專長就是嘴砲。好吧,就讓我來嘴砲一下吧! 關於這個「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啊,讓人看了實在非常無言。 簡單來說,會制定這些規則的人,對台灣登山運動的情況, 根本沒有實際的了解,才會制定出許多跟現實搭不上邊的法條來。 下面我就一條一條的將我認為有問題的地方列出來, 同時提出這些條例跟台灣現下的登山活動有哪裡脫節、以及我對法條的建議。 不過,我不會照草案中的法條順序來講,而是照我認為重要的程度依序說明。 這個系列文章將分成四篇,這是第一篇。 第十條第一項:依本條例從事登山活動,應由領隊帶領之,並由其為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 強制保險。 這一項是這整個條例的核心,而它的重點在於「辦理登山強制保險」。 這一條的由來是所謂的使用者付費原則。說白話一點,可以想像一下一般民眾看到山難新 聞時的OS: 「幹你們自己去登山找死,干我屁事,憑什麼用我們繳的稅金去救你們這些白癡?」 先不論這樣的認知是否正確,但這種民怨確實是普遍存在的,所以政府訂了這個法條。 而這整部草案的其餘法條也是圍繞著這條展開。 關於這條,我個人的立場是贊成的。有人會說這是將登山行為汙名化 (浪費社會資源), 並藉此剝奪登山者的基本生存權。 但我認為,在這個登山者已經被汙名化,且媒體每逢山難事件必大舉追殺的時候, 讓登山群體藉由保險的形式共同分擔搜救行動的成本, 反而是讓社會對登山運動改觀的契機。 而且關於「政府是否有義務提供免費山區搜救」這點,各先進國家的作法也不完全相同。 像歐洲的攀登聖地霞慕尼 (白朗峰的所在地),救難(尤其是直升機救難)是要收費的, 而這些費用就是由登山者購買的保險支付。 但這條法條依舊有些問題,待我慢慢道來: 1. 目前台灣的登山險,都有最低人數的規定。規定最少五人以上才能申請保險。 但現實上登山就不是一個五個人以上才能進行的運動,你以為打籃球喔? 我想與三兩好友一起上山,結果因為總人數才四人就要被罰款,這樣對嗎? 我想跟女朋友去雪山約個會,還要準備一筆錢繳罰款,這樣對嗎? 今天我就是想要一個人享受山上的寧靜,這樣也有問題? 也許有人說,獨攀好危險啊!怎麼可以放任人民去獨攀? 其實,去看看最近幾年的山難統計數據就能發現, 獨攀根本就不是山難發生的主要危險因子。 為了證明這點,我特地整理了今年度一月一日到七月一日這半年來發生的山難事件紀錄。 (以FB上的「山難訊息通報」這個粉絲團有發佈出來的消息為準)。 64件山難事件當中,只有一件是獨攀者發生的。 建議:將保險的人數規定取消,不限制購買人數。 2. 登山險強制納保。 一般來說,強制納保的保險都是所謂的「政策保險」, 也就是政府基於特定政策而設置的保險。 這類型的保險普遍具有幾種特徵:強制納保、非盈利性、具有社會安全的公益性質。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全民健保。 但現在的登山險是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 當初保險公司開始推出登山險時,是以商業保險為考量下推出的「產品」。 意思是什麼?意思是,當登山險強制納保後,登山民眾們繳交的保險金, 在支付給政府搜救費用後,還會有盈餘剩下來。 (沒有盈餘的話,當初保險公司就不會推出這項產品了。) 而這些盈餘都會進入保險公司的口袋。 我認為,登山險在強制納保後,既然成為「政策保險」, 那民眾被強制繳交的保險金,應該有更具「公益性質」的運用。 這樣政府要強制我們投保登山險,才有正當性。 於是我就想到,要在政策面上降低山難造成的傷害,除了落實登山教育外, 從救難機制下手是一個方向。 現在台灣的山難搜救勤務,歸屬在消防單位底下。 這意味著,我們勞苦功高的消防弟兄們,除了執行本業的救火之外, 平常還要幫民眾摘蜂窩、抓蛇、救援困在樹上的貓、卡在下水道的狗、在溪邊溺水的小孩 …等等。 除此之外,還要救援受困的登山客。挖賽根本萬能! 但是,救火本身就是一門專業了,他們還要負擔那麼多的任務, 到底有多少時間去訓練,同樣也是高度專業的山難搜救? 這正是我們台灣目前救難機制最大的問題。 因為所有關於「救難」的任務都是消防人員在管,這導致了專業、人力的不足。 各位知道花蓮的消防隊,只要轄區出了山難,是整個消防隊立馬停休嗎? 我認為,登山保險變為強制納保後,剩下盈餘的錢, 應該要有更符合公益目的的運用方式。 如果拿這些錢,作為台灣的山難救助基金,國家能夠以此成立一支專職的山難搜救隊, 其運作可以由這些資金貼補。 這樣一支專職的山難搜救隊,能夠接受更專業完整的訓練, 登山的民眾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我們投保的錢,也花得更值得。 建議:登山險由政府主導承辦,其盈餘用以成立專職的山難搜救隊。 -- 從大學時代開始與山岳結下不解之緣,常在星月下漫步山徑,在山巔上迎接朝陽。 喜歡和夥伴一起行動,熱愛在自然中自由生活的感覺。 戶外裝備指北針:https://www.facebook.com/touchpolest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80.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71623760.A.56E.html ※ 編輯: icandoit (122.121.180.146), 08/20/2016 00:37:26
ayuh: 另外搜救好像登山險也賠不了(無收據)的樣子 08/20 01:38
suueet: 反正搜救也不用錢,國家會買單,現行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08/20 08:42
navy8527: 好文推 08/20 11:41
laserjet: 把登山險推導到公益也太怪。現在旅行社出團要強制保責任 08/20 21:07
laserjet: 保險 所以這些盈餘也拿來作公益嗎 08/20 21:07
sallytai: l大推文讓我想到,或許也可以改成登山客登山要付一些基 08/20 23:15
sallytai: 金,然後沒用到就存國庫,等著拿來做救難基金? 08/20 23:16
sallytai: 不知道我這樣的想法對不對? 08/20 23:16
sallytai: 一人一天20*一天50隊登百岳*一隊10人,金額也不小 08/20 23:18
sallytai: 不知道我想法是否過於天真? 08/20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