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laeric: 辛苦了 12/27 13:09
→ higger: 國賠成立不代表救災人員不辛苦 12/27 14:06
→ AaronWang: 法官英明 12/27 14:14
→ oodin: 又不是叫你們賠 12/27 14:27
→ prbowiwo: 不論是誰都不應該賠,但搜救系統確實有檢討空間 12/27 14:32
推 apemanlu: 推廣好的登山觀念實作才是治本方法 搜救無論個人或社會 12/27 14:37
→ apemanlu: 付出的成本都太大了 12/27 14:37
推 wl00553953: 張博崴迷路之後的作為確實讓人充滿疑惑 12/27 14:50
→ ellychen: 比較想知道司法怎麼定義 搜救過失 12/27 14:58
推 yehmd: 調閱張博崴手機通信紀錄、查訪山友,並非”””法律規定應 12/27 15:23
→ yehmd: 執行的搜救措施”””,消防局得自行決定做或不做 12/27 15:23
推 belion: 消防員技能還真是包山包海... 12/27 16:59
→ newpopsong: 山友經常在爬的地方,跟消防隊偶爾的出勤,哪能比 12/27 17:58
推 daliares: 此案衍生出的登山自治條例惡法呢 12/27 19:11
推 billlushana1: 樓上說到重點了,惡法片地開花是當務之急 12/28 00:16
→ xhung: 搜救體制權責不清 是國家的問題 不能讓消防弟兄扛這筆啊... 12/28 00:48
推 higger: 所以建立出一套體系(還能參考美日來改)~真不知有何難的? 12/28 01:03
→ uice: 沒油水可撈 (超難) 12/28 08:19
推 apemanlu: +1 沒油水可撈的情況下不會有任何官員想改革 可憐的是 12/28 10:22
→ apemanlu: 那些基層的搜救專家 專業被踐踏生命還沒保障 這個時代 12/28 10:22
→ apemanlu: 不意外 12/28 10:22
→ mstar: 若有人被自治條例罰了去提行政爭訟,應該有很高機會判違憲 12/28 10:37
推 abbasxu: 讚 12/28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