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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難案逆轉 雪羊:政府沒義務保護不自量力的人 2017-12-28 15:4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張博崴父母家屬不滿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提出國賠聲請,今二審判決縣消防局勝訴 免賠,臉書「雪羊視界」的作者支持法官判決結果,並對此做出評論。圖/聯合報系資料 照片 2011年一名大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毫無所獲,後來 一名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不到一小時便發現張男蹤跡,然而循線發現張男時已無生命跡象 。張男家屬指控消防局怠職,昨(27)日高等法院做出二審結果大逆轉,改判張家敗訴, 對此臉書粉絲專頁「雪羊視界」版主認為應成立專責搜救機關,「只有本於專業,才能傑 出完美,不論是消防還是山搜,都一樣」。 雪羊對二審判決基本上持正面態度,他認為「判決可以說是中規中矩,點出張家要求中的 不適切,也為消防當年不擅長山搜的現象做出了說明與解套。」法官解釋張家所指控的缺 失是行政裁量權範圍,並非義務,因為法律並無規定明確的規範搜救模式。 雪羊認為消防局之所以勝訴並非因搜救無瑕疵,而是張家對搜救的要求太強人所難,並舉 出報案時間為晚上11點鐘,消防局隔天中午就入山搜索,卻遭家屬指控怠職讓人費解,「 收到報案就要馬上上山?天底下沒這麼狂的搜救啦!從這種要求,就能看出這家人的心態 很不健康,別人的責任無限大」。 他認為判決最後說明一項相當重要的觀念,也就是登山活動本身就有風險,若要確保登山 安全,關鍵在於「知識、裝備、經驗」三者缺一不可,重點不該著墨在獨攀的危險性,而 是登山者「不自量力」的態度讓他發生危險。登山者應回過頭檢討自身,而非將國家的搜 救責任無限擴張,並引出判決中主張「消防隊救人是職務,但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不在 責任範圍。」。 最後雪羊也就山搜提出改革方向,他認為「有錯的一直都是體制」,我國缺少專責的山難 搜救隊,忽視山搜所需的高度專業技能。「這個判決雖然還了消防一個公道,但依然無法 緩解一線消防員的勤務壓力,他們依然被迫做著不屬於他們份內的工作─搜索,這是非常 不正確也不正義的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8999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37.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514454416.A.129.html
blackzero1: 我兒子很乖很聰明,一定都是山岳帶壞的 12/28 17:58
octopuso1c: 張家固然有不妥,但雪X說人家不自量力,我覺得半斤八 12/28 18:18
octopuso1c: 兩@@... 12/28 18:18
sungkai: ”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是判決書裡面說的,台灣法官好棒 12/28 18:27
sungkai: 棒,正義使者。 12/28 18:27
yuhsinkuo: 雪羊錯!將帥無能累死三軍,政府有義務保護所有的人。 12/28 18:40
dragon0: 政府救不了不自量力又不自知的找死白目 12/28 18:49
superhome: 搜救51天不能算怠職 只能算是術業有專攻 12/28 18:50
et803: https://goo.gl/wL8EHT 12/28 18:56
et803: 說真的拉~~搜救這麼爛都沒人講 12/28 18:58
et803: 那今天有完全照規定程序申請入山的發生山難的團體 12/28 19:07
et803: 難不成搜救就會滿分嗎 搜救爛成這樣是都不用檢討?不是吧 12/28 19:07
et803: 一直怪登山活該這爛話誰都會講 12/28 19:08
jyekid: sungkai: ”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 判決書裡面說的?? 12/28 19:17
jyekid: 有判決書嗎? 不然你怎麼知道是裡面出來的 12/28 19:18
jyekid: 目前估狗到的就是雪羊裡面寫出來的耶 關台灣法官啥事 12/28 19:18
sungkai: 樓上你有仔細看內文嗎?還是我誤解。 12/28 19:30
b9111111111b: 噓 照雪羊邏輯 要跳樓的人是在救啥小? 12/28 20:51
b9111111111b: 自殺的救啥小朋友??"不自量力"誰來定義? 12/28 20:53
taipei168: 搜救是義務 搜救不到張生是無期待可能性 不同層次問題 12/28 21:12
taipei168: 噓雪羊下的標題很爛 12/28 21:13
neverfly: 某羊用張博崴事件投了幾篇稿了,從來沒有新的論點 12/28 21:16
neverfly: 究竟要多麼泯滅人性才能這樣重覆消費一個死者? 12/28 21:17
deerdriver: 雪羊跟張媽真的很像有深仇大恨 幾乎每次都會提啊 12/28 21:35
bbbigbird: 法院判決案號:104年上國字000014號,目前還沒上傳~~ 12/28 21:48
tofutoeby: 雪羊現在是名嘴了嗎 12/28 22:29
deerdriver: 如果看原文會知道那句是雪羊寫的不是法官判決書內容 12/28 23:19
deerdriver: 某樓算被誤導了 12/28 23:19
sungkai: 確實,再看一次發現被誤導了。法官對不起,你們好棒棒, 12/29 06:35
sungkai: 我好白目。 12/29 06:35
mstar: 樓上道歉得不乾不願,就乾脆龜縮起來還比較不惹人厭。 12/29 07:35
sungkai: 這麼嚴厲,嚇到吃手手.正義魔人好棒棒. 12/29 08:19
stupidgress: 這道歉還真夠屁孩的...)笑 12/29 10:30
sungkai: 樓歪了,真對不起。 12/29 10:41
apemanlu: 噓樓上 兼噓雪羊整天寫一堆價值觀偏差 似是而非的奇文 12/29 11:01
zeanmar: 哈哈 價值觀偏差??哈哈 12/29 12:42
cabom: 應該強制規定每個登山者都需繳交保險費,來支付後面的搜救 12/31 09:13
cabom: 費用 12/31 09:13
cabom: 愛玩嗎,就要由這些愛玩的人一起負責,而不是全國民眾 12/31 09:14
BuBuChen: 現在這位是名嘴? 12/31 19:07
tony864200: 打嘴砲最會 01/01 18:15
qklaqkla: 標題下的太狂妄了,噓噓噓 01/02 00:10
xhung: 雪羊寫在自己FB 是記者去引用/轉錄的吧... 01/02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