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verfly: 大政府登山主義,愛張家,你莫名扣別人帽子的次數還少過12/29 12:42
→ neverfly: 嗎12/29 12:42
→ neverfly: 嗎12/29 12:42
→ neverfly: 認為步道指示有加強空間,跟要求政府把所有步道維護完12/29 12:45
→ neverfly: 善12/29 12:45
→ neverfly: 你覺得是同一件事嗎?還是說為了扣帽子可以扯在一起?12/29 12:45
嗨~
我是小政府主義,主張政府不應該管那麼多
我討厭張家那種「大家都要聽我的」的態度。
所以反過來的大政府主義和愛張家的反詰問就是扣帽子嗎?
※ 編輯: slapycoco (42.76.201.140), 12/29/2017 12:52:26
→ neverfly: 喔?所以只要不是站在你小政府主義立場的 12/29 12:58
→ neverfly: 都是跟愛張家人的大政府主義嗎?我超譯你的句子了嗎? 12/29 12:58
→ slapycoco: 我並沒有說你的立場不好,我是從你的文字整理出來的 12/29 13:00
→ slapycoco: 或者您也可以和我一樣簡單闡述一下自己的立場 12/29 13:00
→ slapycoco: 這樣大家才會比較明白我是怎麼思考的、你是怎麼思考的 12/29 13:01
→ neverfly: 抱歉,因為我不知道非要把自己歸類在某某主義才能討論 12/29 13:02
→ neverfly: 我還以為我要表達的已經寫在文章裡了 12/29 13:02
你如果對OO主義這樣的說法不滿,可以說不是就好,況且我也沒說那是壞事。
在討論的時候先聲明自己的立場與出發點,本來就有助於清晰討論,除非你只是想純謾罵
立場可以是OO主義,也可以是愛或不愛某人,沒有好壞,就只是呈現。
推 backpackertw: 你要表達的不就死人不能罵 12/29 13:03
→ backpackertw: 因為他死了,所以很厲害可以跟其他山難當事者相比, 12/29 13:04
→ backpackertw: 哈哈 12/29 13:04
推 h94: 所以neverfly文內第一段開頭 ,雪羊的回答是? 12/29 14:10
→ qooh2: 路過借問雪羊大,您是透過什麼管道事先取得連張家都還沒收 12/29 14:12
→ qooh2: 到的判決書,從而能在報導中下判斷「判決可以說是中規中矩 12/29 14:12
→ qooh2: 」? 12/29 14:12
推 h94: 所以一審判決是因為張家要求消防局馬上出動搜救未果 ,而判 12/29 14:18
→ h94: 國賠嗎? 12/29 14:18
噓 yuhsinkuo: 就請雪羊教一下搜救人員如何判斷誰是自不量力吧! 12/29 14:40
※ 編輯: slapycoco (42.76.201.140), 12/29/2017 15:33:19
推 kevena: 只有我覺得國賠就是要錢嗎?還是說真沒其他方式表達訴求 12/29 15:29
→ neverfly: 就像某些人走法律途徑然後將賠償捐出一樣 12/29 15:31
→ neverfly: 民事訴訟能求償的就只有錢,但不代表訴訟是為了錢 12/29 15:32
→ apemanlu: 不是你 但是要錢有錯?何況已經表明要把錢拿來做面山 12/29 15:34
→ apemanlu: 教育? 12/29 15:34
噓 apemanlu: 鬼打牆 我們應該請開口閉口都提政府的雪羊來當國際登 12/29 15:45
→ apemanlu: 山教育大使 以免浪費人才 讓他站上更大的舞台來宣揚他 12/29 15:45
→ apemanlu: 所認定的張同學負面教材 12/29 15:45
推 blackbrid: 樓上所說的面山教育,可以去查證一下,之前有人出來爆 12/29 16:04
→ blackbrid: 料,我想他們雙親的功與過已經很難判斷了 12/29 16:05
→ slapycoco: 張家雙親是怎麼樣的人,問一下曾經合作過的單位就知道了 12/29 16:07
→ sbbkk: 雪羊是有爭議性,面山教育弄得怎樣我是不知道,但是張家在 12/29 16:15
→ sbbkk: 這幾年研討會上表現的嘴臉跟態度就是令人厭惡,完全不會想 12/29 16:15
→ sbbkk: 同情跟支持 12/29 16:15
推 jplo: 要提張當借鏡可以,具體的比較作為即可,不用說人家是不自量 12/29 16:55
→ jplo: 力的白目… 12/29 16:55
→ dragon0: 事實上就真的是不自量力的白目... 12/29 17:21
→ jplo: 就算真的是言語上也可以厚道一點 12/29 18:29
推 AaronWang: 推 12/29 18:55
→ octopuso1c: 上PTT回文就叫做躲? 網紅的觀念果然與市井小民不同.. 12/29 19:38
→ neverfly: 現在才看到你修文,只不過是認為步道有改善空間 12/29 19:57
→ neverfly: 立刻就變成一個不用心吸收資訊的登山者了 12/29 19:57
→ neverfly: 投稿專家的觀察力真的相當過人 12/29 19:57
噓 leewendy: 贊同樓上,有些人習慣用PTT討論,用躲也未免自我意識過 12/29 20:15
→ leewendy: 剩 12/29 20:15
→ leewendy: 我是贊同octo大 12/29 20:16
→ willy9876543: 跟風讚同樓上 12/29 20:17
噓 apemanlu: 網紅很努力的撰文投稿想證明自己 意見不合者皆腦補為 12/29 21:08
→ apemanlu: 謾罵 實際上跟本沒人在謾罵 而網紅也是選擇性地回答鄉 12/29 21:08
→ apemanlu: 民的問題而已 裝啥清高-.-s 12/29 21:08
→ neverfly: 話說高等法院都還沒上傳的判決書,投稿專家到底看過了沒 12/30 03:49
→ neverfly: 原問中提到的高等法院新聞稿又是在哪? 12/30 03:51
噓 taipei168: 標題是顯而易見的錯誤 不然三寶車禍幹嘛去救 12/30 05:31
→ xsoho: 然後三寶會去告救護人員 XD 12/30 07:14
→ xsoho: 但去告公路總局合理性比較高 12/30 07:16
噓 btmjaja: 乾脆說行人不適合走在路上 被車撞不用救 12/30 07:17
→ sankaka: 真的很奇怪,hiking版是一個公開的討論平台,在這裡討論 12/31 01:46
→ sankaka: 竟然會被你稱為"躲",要去你的粉絲頁討論才叫做"光明正大 12/31 01:46
→ sankaka: ",這年頭社會上的邏輯已經變成這樣了嗎... 12/31 01:47
噓 mstar: 逃避問題 12/31 08:25
噓 BearGrylls: 好棒棒 12/31 09:53
噓 tony864200: 喔 01/01 18:13
噓 qklaqkla: 這種標題只能給噓 01/03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