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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在前面, 我當然認為這次事件的事主問題很大, 也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付出應有的代價。 前後南投縣政府與消防局, 分別開了一張13萬元的罰單與救償207萬元。 再次強調,我認為做錯事的人應該付出代價。 但撇開當事人動機不談, 我的問題在於,這次開罰第一張的依據, 就是之前無論是本板,或是各大登山社團與諸多前輩, 口中的惡法"登山自治條例"。 以新聞來看, 13萬元罰單開罰的理由有三, 沒有按照登山計畫攀爬、沒有救護執照以及沒有保登山險。 第一點沒有按照登山計劃攀爬, 從路線上來看好像看不出什麼問題, 爭議在於他規規矩矩的爬完前面的山頭, 忽然"剛好"在最後一個山頭求援"兩次", 很荒謬沒錯,我也覺得這一定有問題, 但是求援後的行動算在沒依計劃攀爬嗎? 第二點的救護執照, 以我個人來說,我是有為了自組, 特地去考BLS+AED。 不過以個人感覺與之前板上討論來說, 針對一般平地的救命術, 在山上其實不太適用。 例如BLS+AED主要學的是CPR跟AED操作, 完全沒有高山症的處置, 又或者以這次的例子來說, 獨攀根本不可能自己做CPR, 更不用提也沒AED能用,AED也無法自行操作。 但是獨攀的申請他是合法申請通過的。 另一方面,我更加不希望因為上面的理由,讓政府找到藉口完全禁止獨攀。 第三點的沒保登山險, 目前登山險的問題之前已經一再被提出來了,就不再多說。 單單來看就算保了登山險, 是否在這次事件有作用就好。 因為事主看上去沒什麼傷,也沒出什麼事故, 唯一有可能用到的, 就是航空器與救援費用這項。 而登山險的救援費用有這一條要件: (一)、搜尋費用: 因警察機關接獲報案且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已開始搜尋被保險人所發生之費用, 但須被保險人失蹤或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以上。 注意,"須被保險人失蹤或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以上", 以這次事件來說,也不符合要件, 也就是說,就算保了登山險也不理賠。 所以這次是用一般普羅登山客,乖乖照足規定爬山, 不小心發生事故也不見得開罰合理的條款, 來重罰這次事件的事主。 走跳網路多年, 我知道這樣的討論很容易被規類在護航, 再次強調我根本完全不認識事主。 我也認為他有極大可能是預謀求救浪費國家資源,該付出代價。 當然,用登山條例重罰,老百姓看了很爽, 但惡法就是惡法, 不能因為罰了惡人,就等同為它的合理性背書。 我是希望能為這種濫用資源的方式,訂出更明確避免的方式。 登山條例與登山險,能夠修改的更加合理化。 救援費用的計算與求償,也能夠更加的制度化與法令法。 而不是說警消很氣就罰兩百多萬,警消不氣就睜隻眼閉隻眼。 講難聽一點,之前南二子跟合歡東失蹤有這樣算嗎? 我知道這是一篇在這個時間點政治不太正確的文章, 但更因為在這個當下, 對於登山條例與登山險的荒謬更應該被重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04.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537496620.A.454.html
daliares: 另一案例,團員出事罹難,蒐救費用其他團員平均分攤這 09/21 10:32
daliares: 也很扯。 09/21 10:32
daliares: 以後參加互不認識的商業團,有人不幸發生意外,也是團 09/21 10:32
daliares: 員平均分攤? 09/21 10:32
deerdriver: 推 09/21 10:33
rainer99: 推 09/21 10:36
mstar: 當初第一個制訂的自治條例出來後,我就一直認為,只要有人 09/21 10:37
mstar: 不滿而去行政救濟,就算真的都敗訴,到時聲請釋憲還是有很 09/21 10:38
mstar: 高機率可以讓這些條例被宣告違憲。 09/21 10:38
gmoz: 我也支持收費制度要公正透明有法源 現在整個民氣可用狂收 09/21 10:39
gmoz: 以後應該都會各自出發上山巧遇 09/21 10:39
jessica35354: 完全講出我的心聲 已跪 表達能力超好 09/21 10:45
efs92c09: 現行各縣市處罰規範確實不合理,但各縣市消防局也是被 09/21 10:45
efs92c09: 迫做出這樣的規範,追根究底應該是中央要成立專責單位 09/21 10:45
efs92c09: 並制定完善的規範。 09/21 10:45
odinhung: 這個應該會去抗告,感覺南消正在氣頭上可能開得有點離譜, 09/21 10:48
oodin: 第一點 應該是他自己沒懂搞 可能入山申請的是南三段 但他走 09/21 10:54
oodin: 的路線其實是丹大東郡橫斷 可能爬山的一半以上這點都不清楚 09/21 10:54
oodin: 甚至有爬過的也不知道 09/21 10:55
Schmid: 推 09/21 10:57
sonia16: 推 09/21 10:57
oodin: 第三點是登山險 救護費用裡面"因救護被保險人所發生之費用" 09/21 10:58
oodin: 第二點 BLS門檻真的很低 就沒啥好討論的 09/21 10:59
neverfly: 入山證的申請是一個一個要走的山頭選出來 09/21 10:59
neverfly: 不是只打路線名稱,事實上無雙山也的確是他最後的山頭 09/21 10:59
neverfly: 就我來看,覺得這算不上是未依計劃就是了 09/21 10:59
oodin: 無雙山 你去查一下南投的部份吧 09/21 11:00
kwinner: 有邏輯 09/21 11:01
oodin: 另外入山系統 也可以用路線申請 不用一顆顆山頭點 09/21 11:01
oodin: 如南三段 丹大橫斷 東郡橫斷 09/21 11:01
oodin: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懂 補圖 https://i.imgur.com/kHBMNOx.jpg 09/21 11:08
oodin: https://i.imgur.com/j5w46nD.jpg 09/21 11:09
kokunmai: 09/21 11:10
jxigjll: push 09/21 11:12
neverfly: 抱歉沒注意到無雙山禁止申請,感謝提醒 09/21 11:14
neverfly: https://goo.gl/fXhomh 這篇新聞有207萬算法 09/21 11:34
dododoremi: 不會覺得你護航,真的講出好多問題的重點!! 09/21 11:34
neverfly: 直昇機油料196萬加上人事費共207萬5千 09/21 11:34
neverfly: 但以登山險看來,搜救,救護與移送都是不理賠的 09/21 11:34
neverfly: 漏字,搜救,救護與移送遺體的航空器費用 09/21 11:37
oodin: 登山險的條款 你可能要去再看清楚 09/21 11:37
oodin: 是航空器不賠 因為現階段 航空器本來就不收費 09/21 11:37
oodin: 所以扣掉罰單13萬 航空器196萬 其他就是前面說的 "因救護 09/21 11:38
oodin: 被保險人所發生之費用" 09/21 11:38
neverfly: 我知道現階段航空器不收費,那為何警消求償有計入? 09/21 11:39
oodin: 民氣可用 09/21 11:41
neverfly: 他一共被罰了220萬,13萬有討論空間的登山條例 09/21 11:42
neverfly: 196萬是現階段不收費的航空器費用 09/21 11:42
neverfly: 這算不算是因為警消很氣就重罰? 09/21 11:42
Peo0913: 為了迎合大眾的期待,政策都會轉彎! 09/21 11:43
odinhung: 所以去打行政訴訟 應該就可以看出南消到底灌了多少水.XD 09/21 11:54
oodin: 這事少部份人早就在討論了 是很多人都腦充血 根本看不到這 09/21 11:54
oodin: 些魔鬼 09/21 11:55
s813141: 因為一堆人只忙著肉搜吧 囧 09/21 11:57
billlushana1: 痛不在己,所有大家都還在睡 09/21 12:01
eelke: 很好奇,就算真的罰了,錢也收了,那這些錢會到那邊去? 09/21 12:04
blackbrid: 很難收到直升機哪筆,國家每年都有編列這部分預算 09/21 13:04
blackbrid: 真的收了,那要用何種會計名目進入國庫,感覺只是 09/21 13:04
blackbrid: 消防想嚇嚇大家,讓大家真的以為違規發生山難要支出 09/21 13:05
blackbrid: 這麼多錢,就會有所警惕,這應該才是他的目的 09/21 13:06
oodin: 我是想到福委會的福利金啦 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麼想 09/21 13:06
blackbrid: 那應該不太可能,這是中飽私穰ㄝ,會被踢爆 09/21 13:08
Schmid: 推 09/21 13:25
daliares: 雪山那件求償公文有帳號,是台中消防局的戶頭 09/21 13:57
daliares: 台灣銀行台中市消防局保管金專戶 09/21 13:59
neverfly: 求償名目是人事費用,不是應該拿來付給有出勤的人員嗎 09/21 14:03
daliares: 看看花蓮震災專戶... 09/21 14:06
neverfly: 對不起樓上,我錯了 XD 09/21 14:11
Schmid: XDDDDD 09/21 14:33
hoshi1992: 應該就是亂索賠 賭他沒臉也沒膽抗議 09/21 14:53
hoshi1992: 一旦抗議就放消息給媒體 讓網友肉搜騷擾 09/21 14:54
hoshi1992: 賠錢 出來下跪道歉搞不好是最划算的 09/21 14:55
hoshi1992: 抗告然後被肉搜影響家人得不償失 便宜的最貴 09/21 14:56
doi: 我只看到南三這金額..山青義消費用4000多...少得可憐 09/21 15:17
Schmid: 丹大東郡這條路線現在是黑的吧!對葉先生來說,不經過無 09/21 15:28
Schmid: 雙山,他入山證怎麼申請?葉先生“接觸到無雙山”,就違法 09/21 15:29
Schmid: 南三段;丹大東郡橫斷;大南三段,搞得我好亂呀!嘻嘻 09/21 15:57
QQKKQKQK: 要開單都要有根據吧 09/21 16:12
oodin: 丹大橫斷:花蓮可申請 南投不可 09/21 16:17
oodin: 東郡橫斷:花蓮 南投皆可申請 09/21 16:17
oodin: 南三段:花蓮 南投皆可申請 09/21 16:18
oodin: 有看出怪怪的地方嗎 09/21 16:18
baker31: 對於第二點,我有EMT 證照,除了簡易包扎外,不認為這張 09/21 17:06
baker31: 證對於山難有任何作用,之前山友有高山症反應,我只能等 09/21 17:06
baker31: 待等待等待,最後還好沒事 09/21 17:06
lovebxcx: EMT 1 是針對live or dead 的狀況啦 09/21 17:14
lovebxcx: 雖然無法對付高山症 09/21 17:14
lovebxcx: 但如果他高山症到失去脈搏心跳,EMT 09/21 17:15
lovebxcx: 1就很有幫助 09/21 17:24
kis28519: 政府很愛便宜行事很怕借題發揮又開始惡搞 09/21 18:35
shihyung: 推 09/21 19:20
seopen: 推 這才是這次事件該關注的討論的事 09/21 19:28
Peo0913: 其實這些問題很早就有人在關注了! 09/21 19:33
Peo0913: 只是政府沒作為就算了,還訂了登山惡法。 09/21 19:34
ilovejeff: 推理性討論,原po的敘述有條理。個人認為搜救制度應該 09/21 20:37
ilovejeff: 檢討,若消防局認為他的專業不在山難搜救,那我們該討 09/21 20:38
ilovejeff: 論如何加強這部份的專業、如何公私部門合作、如何降低 09/21 20:38
ilovejeff: 消防和搜救人員的風險;同時也該思考如何降低爬山人遇 09/21 20:38
ilovejeff: 難的風險。 09/21 20:38
ilovejeff: 而不是ㄧ時之間看似消防局、一般民眾都都出了氣,卻無 09/21 20:42
ilovejeff: 益增進登山安全。 09/21 20:42
muching: 推 09/21 21:08
jplo: 感覺政府又會趁這次機會限縮(惡搞)爬山。 09/21 22:26
jplo: 一般人認為葉是無傷求救(很安全)只是想搭直升機下山,卻認 09/21 22:40
jplo: 為比他晚上山無傷的消防員,有生命危險(失溫,錄遺言)要快 09/21 22:40
jplo: 點下山。但如果連救人的消防員都無法在惡劣的天氣下安全,那 09/21 22:40
jplo: 葉求救不是很合理嗎?一般人的邏輯還真奇怪 … 09/21 22:40
jplo: 山友的想法應該是:葉是爬山老手這種狀況應該有能力自己走出 09/21 22:44
jplo: 去,消防員真倒霉沒受過訓練被逼上山,而且裝備還很爛,大風 09/21 22:44
jplo: 雨下裝備就全濕了。 09/21 22:44
jplo: 所以如果消防局沒辦法推掉搜救工作,除了搜救訓練外裝備的使 09/21 22:47
jplo: 選用知識,以及添購設備這些都應該要加強,免得隊員上山危險 09/21 22:47
jplo: 。 09/21 22:47
baker31: 聽消防員說消防局一直在推特種搜救隊,不知道有沒有專職 09/21 22:54
baker31: 的山難特種? 09/21 22:55
xxxbb8: 消防員除了失溫還有急性高山症發作的問題,而且樓樓上要 09/21 22:58
xxxbb8: 不要先確認一下時間軸,再說邏輯 09/21 22:58
jplo: 所以我也認同消防員在山上很危險啊,我只是覺得沒爬山的人怎 09/21 23:18
jplo: 麼會知道連消防員都頂不住的天候環境,山友絕對頂的住 ?事 09/21 23:18
jplo: 實上山友也有可能是撐不住的啊 09/21 23:18
Schmid: 時間軸我這邊double check中 09/22 00:43
kinomon: 沒啥好護航的 閒閒可以去追真相 看他有沒有打算自己下山 09/22 05:43
Beijingman: 不知葉姓登山客在郡大林道有沒有叫接駁車,若沒叫,就可 09/22 07:04
Beijingman: 能真的打算叫直昇機下山了 09/22 07:04
smho: 山友跟消防員頂不頂的住天候環境,是不是還要把高山症的因 09/22 09:23
smho: 素考慮進去?!一個適應好幾天了,一組好像直升機直接上山 09/22 09:23
smho: ?! 09/22 09:23
thinktwice: 終於有比較中立不偏激的文了 09/22 10:21
icandoit: 好文推,oodin大推推 09/22 18:56
frice: 我比較好奇你有了emt1 對於高山上可能因為高山症導致的心肺 09/22 22:04
frice: 功能停止 能做啥? 順道一提我emt2 09/22 22:04
Schmid: 不能做啥。山上是沒辦法像平地一樣迅速後送的。 09/22 22:37
neverfly: 如果心肺剛停就做CPR拖時間等直升機 09/22 23:16
apemanlu: 推分析 09/23 07:35
xhung: 一個人可以保登山險? 09/23 14:43
kmichaelk: 嗯嗯嗯 09/23 17:44
rongde: 推 09/24 01:30
q8077616x: 207萬是民事求償嗎,不然這種沒法源基礎的錢誰敢簽收 09/24 10:30
Peo0913: 直升機費用要不到的啦!何必隨霉體起舞~ 09/24 14:08
Peo0913: 一個人是可以保登山險哦 09/24 14:08
ckWade: 低能法規.... 09/26 03:13
JayMeliorant: 推 01/20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