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ulbio: 宣導這個很重要 推 01/25 16:20
推 diablo4: 遇到高山症發作 提供類固醇或威而鋼之類的藥 有受到這個 01/25 16:45
→ diablo4: 法保護嗎? 假想情景:高山症狀嚴重,結果吃了藥還是離世, 01/25 16:46
→ diablo4: 會不會因此惹禍上身? 01/25 16:46
如果是處方用藥,這個可能會有爭議
我不是醫藥 / 法律專業,無法回答
反之,只要牽扯到藥物,非醫師、藥師的一般人,我會建議這樣講:
(好撒馬利亞人法條還沒通過之前,醫護人員教我的)
「我這邊有 xx 藥物,理論上可以緩解 oo 症狀,
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跟我拿」
簡言之,要不要服用是當事人自己的決定,而不是你下的 order
同理,我也不建議任何人在網路上發表:「你 (可以) 去吃 xx 藥」的言論
推 FarkU: 我指的就是你攤手的部分 01/25 18:49
→ FarkU: 藥品的部分我會貼用法和適應症在藥袋上,然後不小心在可能 01/25 18:52
→ FarkU: 需要的人面前掉落急救包,我什麼都沒看到。 01/25 18:52
推 CSFV: 推好心人條款 01/25 19:15
推 octopuso1c: 其實就算免責,但還是要跑法院,接受一下問答,過程 01/25 19:17
→ octopuso1c: 中還是勞心傷神 01/25 19:17
不起訴的話應該不用跑法院
不過民事的部份就不清楚流程了...
推 baker31: 雖然有EMT ,不過上山遇到事故我也不知道我可以幹嘛 01/25 20:43
EMT-2 以上不清楚,單就 EMT-1... 好像本來就不能幹麻... [喂]
不過 BTLS、限制術、八大徵象、評估流程... 多少還是有點用... 吧
推 catson: 只要亡者家屬去提告,還是要去做筆錄開偵查庭吧 01/25 21:37
推 FarkU: 幫助不熟識的人還是要量力而為,一方面是救護的技術,一方 01/25 21:47
→ FarkU: 面就是後續可能會要承擔一些壓力。不是冷酷無情,只是好心 01/25 21:48
→ FarkU: 被雷親的案例在台灣比比皆是。 01/25 21:48
※ 編輯: PsMonkey (36.238.90.128 臺灣), 01/25/2024 22:11:29
推 jyekid: 被多告幾次做幾次筆錄就無感了 只是麻煩而已 01/25 22:22
→ jyekid: 看你內建的價值觀是最終須接受上帝裁決還是求個別沾到司 01/25 22:24
→ jyekid: 法 01/25 22:24
推 higger: 為了救人導致損失能求償嗎?假如對方又堅決不讓你救呢? 01/25 23:24
推 nervrain: 陪一個晚上有差嗎? 01/25 23:31
→ nervrain: 馬後炮來看,走1小時回去,陪他等一個晚上,5個人抱著 01/25 23:31
→ nervrain: 取暖 01/25 23:31
→ nervrain: 隔天就有救了 01/25 23:32
→ dadidi: 樓上你是不是在反串R 越看越像 01/26 00:27
推 FarkU: 你覺得沒差是你沒差,當事人覺得有差就是有差。不然我也可 01/26 10:16
→ FarkU: 以說越野跑沒差那點重量(確實也沒差)。 01/26 10:16
→ FarkU: 多背刁山裝備就跑不起來的話,那你體能可能也要再練練。 01/26 10:18
推 locka: 推一個好撒瑪利亞人法,會CPR跟有緊急救護知識真的很重要~ 01/26 13:02
推 schopan: 聽說走回去好像不是一個小時 01/26 13:16
噓 Dk20121221: 重點是回去一個小時嗎,傻眼 01/26 13:18
推 Humor0709: 1小時是指知道後面出事時的位置不是營地吧 01/27 09:56
推 diablo4: 感謝回覆 <(_ _)> 01/27 10:21
推 yel203zxc: 單攻中央尖那天不輕鬆,又那麼冷 01/27 19:56
→ yel203zxc: 隊友們感覺狀態也不太行 01/27 19:56
推 octopuso1c: 同樓上C大,被家屬提告,還是要出庭的,看是先程序準 01/28 00:56
→ octopuso1c: 備庭還是直接進入偵查庭,不起訴處分開庭之後的事。 01/28 00:56
→ octopuso1c: 所以才會說勞心傷神 01/28 00:57
推 nervrain: 人死了其他都多餘的 01/28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