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ylix: 切面 05/11 01:40
推 mike70428: 推,一開始用流行餵出粉絲聽眾,然後再推出藝術作05/11 08:21
→ mike70428: 原本流行取向的粉絲會挺嗎?05/11 08:22
→ mike70428: 這本來就是沒有交集的面向05/11 08:23
→ mike70428: 但是創作者活不活得下去,說真的觀/聽眾可能也不是這麼05/11 08:24
→ mike70428: 在乎,這個消失,再換下一個看/聽就好了05/11 08:24
確實
→ mike70428: 說到底,這種大眾/高雅文化論題,老調重彈罷了05/11 08:27
推 SyunYin: 回樓上,其實很多流行歌手就是知名度夠了才開始敢做一些05/11 09:15
→ SyunYin: 以前沒做的,想像如果阿妹第一張就是阿密特2?05/11 09:15
→ SyunYin: 但前提也是基本盤夠穩能承擔05/11 09:16
推 rainlover: 林憶蓮後期超不主流,蓋亞神作05/11 09:22
→ rainlover: 但也只有少數人買單QQ05/11 09:23
→ rainlover: 熊仔自己都講他要做千古留著05/11 09:24
推 ChihChih7: 伍佰也是阿,第一張發現想做的賣太差,浪人情歌開始05/11 09:29
→ ChihChih7: 直接轉主流,之後才有機會給大家聽他真的想做的05/11 09:29
推 ggyy60910: 但你說的動漫跟遊戲都挺主流就是05/11 10:09
那是因為他們品質過硬 叫好叫座
推 ja78992: 空洞騎士可以 法環跟戰神不算吧05/11 11:54
魂一開始很小眾
戰神再怎麼藝術評價高還是沒有手遊賺
※ 編輯: SweetRice (101.9.50.199 臺灣), 05/11/2022 12:08:15
※ 編輯: SweetRice (101.9.50.199 臺灣), 05/11/2022 12:18:45
推 Childishan: 只要粉絲夠無腦 創作者在紅之後的後期要做什麼幾乎都05/11 13:12
→ Childishan: 有人買單吧05/11 13:12
反過來說也可以讓他們做自己想做的維生
→ majohnman: 小人就是個玩音樂的,懂什麼賺錢05/11 13:14
推 holebro: 同意合情合理但不是理所當然05/11 13:20
→ Luvsic: 能在Jump, Sunday本刊連載的作品一開始就被看好有商業潛力05/11 13:22
→ Luvsic: 了,講得好像是啥冷門作慢慢被看見一樣05/11 13:22
高評價和高商業價值不衝突
因為不是只有「夠商業」才能商業化
所以會希望他們能創造更多他們自己也覺得不垃圾的作品
※ 編輯: SweetRice (101.9.50.199 臺灣), 05/11/2022 14:32:19
→ Luvsic: 不衝突所以呢? 啊就是在商業誌上被看好有商業潛力啊,預05/11 14:52
→ Luvsic: 估的潛力可能都比受眾小的媚宅作高得多了,拿來跟小人比不05/11 14:52
→ Luvsic: 就錯誤類比,你舉青林工藝舍出版的東西可能還合理些05/11 14:52
一定要拿因為垃圾魅宅作品擠壓所以吃不了飯的作品進行類比才能表達小人的觀點也有道理喔...
出在jump也不代表他對自己的作品的理念以商業作品來作為大框架考量R
會不會有點太狹隘了
※ 編輯: SweetRice (101.9.50.199 臺灣), 05/11/2022 14:59:09
→ Luvsic: ,不過青林跟小人比可能又太偏門了,不算太好的例子,或許 05/11 14:54
→ Luvsic: 一些相對沒那麼熱門的商業誌的作品會是更好的舉例 05/11 14:54
→ Luvsic: 狹隘嗎? 忽視平台差異直接拿來類比我覺得比較怪吧,當出 05/11 17:41
→ Luvsic: 在商業誌時,就算本人沒有刻意要以市場作為編寫劇情時的考 05/11 17:41
→ Luvsic: 量,編輯在給意見時也會考量這塊啊,忽視這些而只以創作者 05/11 17:41
→ Luvsic: 為本位反而才是狹隘吧 05/11 17:41
推 hjoyce0131: 推言之有物 05/12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