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is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被申訴人之 ptt.cc 站 ID:mmmimi11tw 申訴人之 ptt.cc 站 ID:pikinini 申訴原因說明:如本文所呈述、誠訴。 申訴證據:如本文所呈述、誠訴。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是 (若為是則須寫上反應時間,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如本文所呈述、誠訴。 標題全文: 三則退文與懲處不服之舉證和說明申訴撤回全數罰責之全文致 HisService 組務板 致請,單一責任板主或兩位板主, 於規定時間內, 於〈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第 3 條規定時間,臺灣中華民國1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21點50分30秒內, 做出此文誠述、申訴後之正確結果, 且回覆告知本人,並將覆審結果公告告示 Military 板上, 至今日臺灣中華民國115年06月03日星期三19點00分00秒前,若無得任何單一板主做出正確 結果, 本人將逕行申訴罰責全文內所述動作, 此文一式同文二份, 站內信各寄達 Military 板 二位板主: mmmimi11tw、Pegasus170 之信箱 此致二位 Military 板板主。 帳號持有者本人 pikinini 親發此答覆申訴上訴文催告通知。 臺灣中華民國115年06月03日星期三11點49分, 2026.06.03(三)11:49 Military 板規7.1-3 2-6.文章及推文禁止政治文,政治文係指下列情形: C.討論兩岸政治,且與軍事無關。 不但非兩岸政治,且與軍事有關: 美臺兩國軍火軍武販售案是否推進的議題。 D. 以貶抑字詞代稱 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 沒有。 習:(笑。) 川:(囧。) 賴:(無腦。) 以上三列文字,指的是: 我個人認為,在這三位領導人他們的腦裡、心裡,他們三位各自的對這次事件的想法。 沒有任何貶抑字詞代稱。 ────────── ───────── Military 板規7.1-3 Military 板 規 規 範 5-2.若不服懲處者,可於七天內,與責任板主進行就事論事之討論或反應。 (1)若溝通後仍不接受結果者,可向組務板提出申訴, 申訴時需附上雙方就事論事後溝通的私信,以兹佐證。 (2)向組務板申訴後,待申訴成功或組務相關指示後,才得以解除水桶。 (3)為了減輕組務受理負擔 申訴前建議請先與所有板主進行站內信詢問 若經板主群討論後認定懲處過當或改判者得以重新判決 若所有板主皆認定懲處並無不適者 受懲處人得以繼續於組務板申訴 ───────── ────────── [法規] 國研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 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 2013.4.24 訂定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之申訴人為提出申訴之使用者,被申訴人為本組看板之板主。 第 3 條 申訴之提起,應自看板公告之次日起15日內為之,請填寫申訴文。 申訴人因不可抗力事由,致延誤前項之申訴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10日內, 得說明理由向組務請求受理。 ────────── Tue May 19 21:50:30 2026 2026.05.19(二)21:50 錯誤的懲處公告在 Military 板發文。 Tue May 26 15:35:41 2026 2026.05.26(二)15:35 起,三則申訴撤回罰責信寄達 mmmimi11tw 板主。 Tue May 26 15:39:07 2026 2026.05.26(二)15:39 起,二則申訴撤回罰責信寄達 Pegasus170 板主。 致請,單一責任板主或兩位板主, 於規定時間內, 於〈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第 3 條規定時間,臺灣中華民國1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21點50分30秒內, 做出此文誠述、申訴後之正確結果, 且回覆告知本人,並將覆審結果公告告示 Military 板上, 至臺灣中華民國115年06月02日星期二21點50分30秒前,若無得任何單一板主做出正確結果 , 本人將逕行申訴罰責全文內所述動作, 此文一式同文二份, 站內信各寄達 Military 板 二位板主: mmmimi11tw、Pegasus170 之信箱 此致二位 Military 板板主。 帳號持有者本人 pikinini 親發此申訴上訴文催告通知。 臺灣中華民國115年05月29日星期五09點21分, 2026.05.29(五)09:21 ────────── 信件標題全文: 三則退文與懲處不服之舉證和說明申訴撤回全數罰責之全文致二位板主 致 Military 板之 mmmimi11tw、Pegasus170 二位板主, 我的網路, 被受到篡改 BePtt App telnet 連線資訊封包內容資料, 與被受到操作更改 BePtt App 程式碼指令回覆, 造成: 1. 幾天前,我看不到我自己的帳號在 Ptt 站 發文的任何文章, 我的帳號的全部文章,用我的手機 BePtt App 要觀看時,會被遮蔽!完全看不到! 2. 同樣狀況,當我 2026.05.19(二)14:10 時,在 Military 板發文時,發現發文傳輸 出去至成功登文的時間,較以往正常需時耗費時間異常緩慢之久!久到有至少有七、八分鐘 之久! 當天 14 點,我發完在我在 Military 板的第一篇文章後, 居然!沒看到我自己發的文章!覺得怪異! 當下,我 立刻 用手機查看 Ptt Web 網頁版的畫面,要確認定自己有沒有發文成功, 但是,我忘了 Ptt 網頁版 發文要出現在網頁上,有大致十分鐘的延遲時間, 所以,當天 14 點時,因為我沒看到我發的文章, 我以為我 “ 沒 ” 發文成功,但事實上我「有」發文成功, 因為,我的 BePtt App 程式有問題,傳輸的封包內資料 被 遭盜篡改,即 被 駭客的 意思, 遮蔽了我的帳號的文章,在 BePtt App 手機畫面上完全「沒」顯示出來! 因為我當天 14 點多時,尚有別事要做,所以我就想著晚一點有空閒時間再來發文, 「因為我以為我沒發文成功。」 所以至 19 號,當天 20 點多時,再度發文的兩則文章(我有編輯修改幾個字)也是同樣原 因, 同樣也是傳輸時間異常之久! 有顯示傳輸發文的資料到 100% 結束, 但我完全找不到!我看不到我的文章! 發到第三則,我用 BePtt App 的手機上畫面,仍是「沒」看到我發的文章出現! 所以,我想說: 「算了,“ 沒 ” 發文成功就算了,耗費很多時間!」 結果,隔天 20 號,我用 BePtt App 要去看 Military 板的文章時, 我非常驚愕地發現! 我居然 被 公告懲處發文了! 我驚愕傻眼且感到很生氣! 這時,我立刻下載其它 Ptt App 程式, 用 Meow Ptt App 登入我的帳號, 和用 Ptt Web 網頁版的畫面,查看! 發現我的文章都在、都看得到、都有顯示在手機畫面上! 所以是 BePtt App 程式遭到篡改有問題! 舉證,手機螢幕事實照相附說明檔: https://i.verb.tw/QqdSHBhh.jpg
以此事實誠述回覆且舉證, 「我完全無任何連續發文洗板、鬧板、干擾、妨礙之意圖! 我第一則和第二則文章的發文時間,距有五小時之長! 且文章內容很清楚的,非為無意義或非為灌水文章!」 所以, 4-5 條(1)項的違規完全不成立, 4-1 條的違規也不成立,違規罰則不能歸咎在我身上, 再者, 以板規 2-6 條的 A、B、C、D、E 項, 也五項全都不成立, A.討論 板友的 兩岸政治立場、思想。 沒有。 B.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或台灣政治人物稱號, 指稱 板友或 人身攻擊 。 沒有。 C.討論兩岸政治,且與軍事無關。 不但非兩岸政治,且與軍事有關: 美臺兩國軍火軍武販售案是否推進的議題。 D. 以貶抑字詞代稱 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 沒有。 習:(笑。) 川:(囧。) 賴:(無腦。) 以上三列文字,指的是: 我個人認為,在這三位領導人他們的腦裡、心裡,他們三位各自的對這次事件的想法。 沒有任何貶抑字詞代稱。 E.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 評論 全體板友。 沒有。 所以,板規 2-6 條也全數不成立, 請,單一責任板主或兩位板主, 撤回全數罰責,且銷除禁止發文七年罰責與取消三則退文, 若此文誠述、呈訴兩位板主後,未得有撤回和銷除全數錯誤罰責之正確結果, 我本人將就 一、責任板主進行懲處作業方式之缺失、 二、Military 板之板規陋誤、法理邏輯謬失、 三、本人未得有撤回和銷除全數錯誤罰責之正確結果, 以上三點,向 HisService 組務板進行上訴申訴, 若向 HisService 組務板上訴後,亦未得正確結果, 本人將進行提出正式法律上的民事和刑事告訴, 此文一式同文二份, 站內信各寄達 Military 板 兩位板主: mmmimi11tw、Pegasus170 之信箱, 致請,單一責任板主或兩位板主, 做出此文誠述、申訴後之正確結果, 且回覆告知本人,並將覆審結果公告告示 Military 板上。 帳號持有者本人 pikinini 親發此申訴上訴文, 且需逕自說明陳述: 本人我為正當正常人,我不會通靈, 我不抽菸、不吃檳榔、不喝酒、不吸毒、不賭博, 我無與任何人結怨,我本著事實且無詐欺偽證與無偏頗立場言論且無得到任何相對對價利益 而發寫此則申訴上訴全文。 2026.05.26(二)15: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248.243 (遠傳電信) (遠傳電信) (遠 傳電信) (遠傳電信) (臺灣) (本人致 mmmimi11tw 板主申訴信I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69.31 (遠傳電信) (遠傳電信) (遠傳 電信) (遠傳電信) (臺灣) (本人致 Pegasus170 板主申訴信IP)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23.237 (遠傳電信) (遠傳電信) (遠傳 電信) (臺灣) ────────── 附上, 被申訴人 mmmimi11tw 於 2026.05.29(五)09點27分38秒,答覆〈申訴上訴文催告通知〉 之內容: ───────── Re: 申訴上訴文催告通知。 時間 Fri May 29 09:27:38 2026 作者 mmmimi11tw (WHO維尼快樂組織) 看板 私人信件 喔 你直接去申訴吧 然後我會把你三篇文章一起回應上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14.64 (遠傳電信) (臺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6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80493396.A.1DE.html
whitertiger: 因為這名字很面熟,所以A了一下ID,結果查到的發言推 06/03 23:52
whitertiger: 文都是些怪文 06/03 23:53
whitertiger: http://i.imgur.com/3AqUr6B.jpg 06/03 23:53
whitertiger: http://i.imgur.com/TTRNtuN.jpg 06/03 23:53
kenbbc12321: 你打這麼多字幹嘛,直接再往上了 06/04 12:12
kenbbc12321: 還以為申訴管道有用? 06/04 12:13
pikinini:   06/04 21:29
pikinini: 那個1樓不好意思, 06/04 21:29
pikinini: 請教你, 06/04 21:29
pikinini: 你推文PO我的別板推文, 06/04 21:29
pikinini: 與此板的申訴告示有什麼關係?! 06/04 21:29
pikinini: 別板的文,是別板的良好板規、 06/04 21:30
pikinini: 別板的公正板主的管理範圍, 06/04 21:30
pikinini:   06/04 21:30
pikinini: 若你那樣行為也可以的話?! 06/04 21:30
pikinini: 那你怎麼不PO我的這文章: 06/04 21:30
pikinini: #1fa2D604 (Gossiping) [ptt.cc], 06/04 21:31
pikinini: 跟牠 死刑犯想得到特赦 同樣嘛……… 06/04 21:31
pikinini:   06/04 21:31
pikinini: 請教你,你是會為虎作倀娼的人嗎? 06/04 21:31
pikinini: (這是問句哦!) 06/04 21:31
pikinini: 人被惡鬼虎咬死了變成鬼, 06/04 21:32
pikinini: 結果幫鬼作壞事。不好意思, 06/04 21:32
pikinini: 我是正當正常的人呢! 06/04 21:32
pikinini: 對了,我有檢查確認我的 ptt.cc 文章 06/04 21:32
pikinini: 代碼是無誤的才PO文的哦! 06/04 21:32
pikinini:   06/04 21:32
pikinini: 對了,ptt.cc 的 pikinini 帳號自始至終是我本人一人單 06/04 22:40
pikinini: 一持有和使用,從沒出借帳號給任何人使用哦!:D! 06/04 22:40
pikinini: 不好意思,以下這我不會耶! 06/04 22:49
pikinini:   06/04 22:49
pikinini:   06/04 22:49
pikinini: 假裝這方,假裝那方, 06/04 22:49
pikinini: 四面八方牠都假裝完了, 06/04 22:49
pikinini:   06/04 22:50
pikinini: 結果大家自始便知, 06/04 22:50
pikinini: 牠來自所屬鬼地方! 06/04 22:50
pikinini:   06/04 22:50
pikinini: 效死人! 06/05 11:09
pikinini:   06/05 11:29
pikinini: 還敢說稱什麼機密,諸多鬼機密至少早已在 2009 年都已 06/05 11:29
pikinini: 開始被公諸於世人所知了!自不自知, 06/05 11:29
pikinini:   06/05 11:29
pikinini: 鬼域罪屍 想 得倒牲添 復負辛心重活 危害人間 吧! 06/05 11:29
pikinini:   06/05 11:30
pikinini: https://i.verb.tw/Qa64C1Vs.jpg 06/05 14:49
pikinini:   06/05 14:49
pikinini: 未經他人同意,無權轉載他人著作文字和圖檔。 06/05 14:49
pikinini:   06/05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