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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依#1LubR4fS (HomeTeach)投票結果
永久禁止曾和老師發生法律糾紛案家教社發佈案件
*板主有權得依雙方(不)起訴書內容決定是否宣告永久禁言。
原仲介最多一週二篇規定,為避免條文見解不同,改成限每週一和週四可發佈仲介案
非限定期間仲介發文一律退文+禁言30天。
另宣告全國Top家教仲介社不得在本板再發佈任何仲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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