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fulita: 板規裡並未針對亂板的行為訂下規定,那麼是否應該對此制 01/02 11:12
→ ifulita: 定新板規? 01/02 11:12
推 gt2051501: 重點有心人士一直這樣鬧版,不規定相關制度,只會讓有 01/02 12:01
→ gt2051501: 心人士鑽漏洞 01/02 12:01
所以在這裡收集意見啊
對於以上兩位說的事情 板規應該怎麼去訂立 會比較好
例如說:
A. 噓到XX就該劣退
B. 言不及義該禁言
C. 刻意挑釁要警告
D. 廢文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禁言 第三次退文
板主在這邊比較希望看到實際的條文出現給板主方向
各位的建議可能未必會100% 施行 但至少讓板主有揣摩的空間
另外也要多多考慮條文有沒有可能窒礙難行
而且也希望能針對現有的條款 有沒有修正的必要給些意見囉
※ 編輯: chairlechiu (36.226.33.127), 01/02/2016 12:11:59
推 colorbest: 如果以目前那位發文的內容是比較偏向B或D來處置 01/02 13:33
推 littlehouse: 我推D 01/02 14:50
推 ifulita: 在那之前要不要先定義怎樣算是言不及義、怎樣算是廢文?還 01/02 15:10
→ ifulita: 是說就都交給板主群自由心證就好了? 01/02 15:10
推 nnnn7615: 廢文定義頗難 01/02 16:22
推 dingmei: 不推BD,沒有客觀標準。四個選項比較推A,但是不是XX就一 01/02 17:55
→ dingmei: 定劣退好像可以再討論看看。剛查了一下,好像也只有一篇X 01/02 17:55
→ dingmei: X,有的看起來是廣告文,是不是不要劣退,用其他懲處方 01/02 17:55
→ dingmei: 式感覺也不一定。(是說要到XX也滿不容易XDDD) 01/02 17:55
→ ifulita: 我會這麼覺得啦…要是不劣退結果跑去其他板鬧不是不太好? 01/03 00:08
→ ifulita: 當然如果要說他去別板鬧那是他們的事就沒差了。 01/03 00:10
推 sean7627: 推A 大家覺得是廢文就用噓來表示比較快 01/03 14:57
推 undersky: 推A 讓大眾評斷比較不會有失偏頗 01/03 15:15
推 chuntin36: A 認證廢文的工作交給大家會比較好處理吧 01/03 15:56
推 colorbest: 因為不太可能噓到XX,因此覺得最後決定權還是透過寫明 01/03 23:03
→ colorbest: 版規由版主處理比較好XD 01/03 23:03
推 fishisgoog: 推A,畢竟這裡大家有個心裡的標準在,被虛到XX一定是 01/04 01:02
→ fishisgoog: 引起眾怒 01/04 01:02
→ fishisgoog: 他現在一天洗一篇,比買賣文的感覺糟糕一百倍 01/04 01:03
推 leilo: 覺得可以用複數條件的制度 例如A之後再由版主依內容裁定 01/04 01:21
→ leilo: 然後可以考慮限定多久時間內XX 避免刻意重複噓的情況 01/04 01:21
→ leilo: 當然還會有短時間內連噓的狀況 但如果限定時間會比較好抓 01/04 01:22
推 gt2051501: 內心覺得XX2次就能直接水桶了,每天一次發文引起眾怒 01/04 02:07
推 ifulita: 老實說以他為例他只有一篇XX,所以還是浸不到他就是了XD 01/04 10:52
→ run88888: 我記得法律有比照其他案件審理的方式處理類似案件的做法 01/04 12:21
→ run88888: 。因為該版友在他版以同樣發文內容形式已遭到處分,新 01/04 12:21
→ run88888: 莊版是否能跟進,比照處理 01/04 12:21
其實不行, 其他板有發生過類似的問題
群組長或是小組長的裁決就是 板規沒說 就不可以罰
但是站規有說 板規可由板主自行決定(原則上不需經板友同意)
只要不違反站規/群組規/小組規 即可
板主這邊當然可以按此原則直接創條板規出來
可是話說回來 我還是比較希望能尊重大家的想法
所以希望多收集一點意見再做處置
→ run88888: 另外,像問版,有所謂的厚問,黑特版也有所謂幹意不足, 01/04 12:25
→ run88888: 爆料公社也有所謂報廢文等等,雖然很自由心證,但若大 01/04 12:26
→ run88888: 部分版友都無法認同其所要表達的,而非霸凌,那是否算是 01/04 12:26
→ run88888: 廢文的一種 01/04 12:26
→ emily0953: 版主自己揪桌遊,所以揪到泰山也沒有差嘛 01/05 10:27
→ emily0953: 標題是新莊,內文地址在泰山,有法你沒管,還帶頭違規 01/05 10:31
→ emily0953: ,這樣對嘛 01/05 10:31
關於揪團文的說明如下
揪團文並沒有限制一定要在新莊活動,只要求發文人有在新莊板發過合格自介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設定呢
早期板主剛接任的時候, 沒有玩桌遊的
倒是常常有揪好樂迪/錢櫃唱歌的, 三峽烤肉的等等
新莊沒有好樂迪/錢櫃, 總不能就這樣不准人家揪吧~
所以延續到現在, 揪團文沒再限制地點, 只要求要發過合格自介文
板上目前可查詢的桌遊揪團文可以追朔到2011年喔
希望這個解釋你能滿意
※ 編輯: chairlechiu (110.30.158.215), 01/05/2016 16:08:47
推 yamax: 跨版湊水桶多半想讓ID出名,聯合其他遭殃的版主聯合請站務 01/05 17:48
→ yamax: 做ID相關停權處置,如ID搞了幾個月廢文變做白工,或能遏止 01/05 17:48
→ yamax: 一些心態異常的發文ID。 01/05 17:48
→ emily0953: 那這樣就跟O2或汪踢沒什麼兩樣了吧 01/05 18:05
→ emily0953: 我只要去O2或汪踢轉文,標題改成新莊揪不就不犯板規了 01/05 18:06
→ emily0953: 我也沒有在找碴,因為這樣乾脆真的改O2地方版 01/05 18:07
→ emily0953: 還有那位吃著吃著就吃完,會跟版友吵架這早該處理了 01/05 18:08
→ emily0953: 不是到那位炸彈兄逐水桶而居才開始要處理 01/05 18:09
→ emily0953: 新莊版真的是我看過的地方版最能鑽漏洞的板規 01/05 18:10
周四經過板主會談過後
揪團文我們認為目前的方式其實還是很好的
新莊的地區比較小 如果只限定目的地在新莊的話
這個揪團根本用處不大
所以決定還是維持現狀, 即使要揪團去日本玩, 板主群目前還是認可的~
如果板友您認為還是不妥 歡迎開一個標題談板規揪團的部分
把您的主張列出來 超過30人連署推你
板主這邊就把揪團文改善列入投票表決
歡迎板友發揮您的主張來讓這個板更好
至於修訂板規, 板主群目前還有一些事情沒達到共識
請准許我們繼續協商後
再予以修訂
如果還有意見要表達 歡迎繼續推噓文表達
※ 編輯: chairlechiu (114.45.221.103), 01/08/2016 03:42:37
推 ifulita: 方便問一下是因為怎樣的事情沒達到共識嗎? 01/08 23:33
推 SeeFreyia: 想建議可以發買賣文的人須在新莊板發過自介 01/08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