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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aman99 (阿賴)》之銘言: : 剛下班,路經民安國小旁邊民安路與成功街路口。 : 兩個穿民安國小制服的小妹妹就對著大大的紅燈過馬路。 : 我忍不住要按個喇叭B他們一下。 : 長這麼大連紅燈在你眼前都直直過,教育真的失敗了... 真的是失敗連交通規則都不知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零三條亦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 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 ,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 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這項規定強調 了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擁有“絶對路權”的概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08.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ang/M.1466517341.A.310.html
Sexyuncle: 非常好,希望 "絕對路權" 能帶你越過每個紅燈的路口06/21 22:14
willy9773: 拿自己生命去行使你的絕對路權我也不反對06/21 22:15
emily0953: 紅綠燈不是參考用,好唄06/21 22:23
leilo: 他只說車要停 沒說人闖紅燈沒錯啊 邏輯...06/21 22:25
所以我說真的是失敗 交通規則要你停下來,你不停還按喇叭,還自鳴得意,翻交通規則出來結果還一堆玻璃心 闖紅燈本來就是錯,但是交通規則可是要你停下來,可沒叫你撞下去還是叭喇叭, 走在路上或是開在路上本來就是要有防禦駕駛的概念 當真的撞上去的時候行人是用生命去證明絕對路權,但駕駛也用自己的人生去證明 法規的判定,賠錢還賠自由,在這裡我只看到兩個錯的人,只是其中一個來這裡宣揚 自己做錯的事情還自以為對
alvine: 那要紅綠燈給鬼看嗎?從小就歪了! 06/21 22:28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2:49:46
Sexyuncle: 4F好好笑,他就是針對原文"闖紅燈"而引用 "絕對路權" 06/21 22:47
timove: 原來交通法規可以這樣用啊. 06/21 22:47
Sexyuncle: 這法規沒有錯,問題在真的相信絕對路權反而會喪命06/21 22:48
Sexyuncle: 還不如乖乖遵守號誌06/21 22:49
法規的目的本來就是要保護行人,所以法規的規定沒錯,法規也說行人要遵守標誌,在這裡 我 只看到一個違反交通標誌,一個違反路權,然後違反路權的人還來這裡大言不慚的說對方教 育失敗那自己是教育成功(那自己的違規是教育成功囉)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2:57:36
newpopopo: 你這種想法很不可取,自以為賣弄法條很了不起06/21 22:56
newpopopo: 你講的這法條我也知道,但我也不會亂闖紅燈06/21 22:58
法治國家依法行政果然是OA謝謝指教,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所以我看到有人闖紅燈對方 有 我會停下來,然後讓對方過去而不是叭喇叭還來這裡指責別人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3:02:38
ktan: 你的條例是指沒號誌,差很多,即便撞死,通常是死者為大,但 06/21 23:01
ktan: 也不會判多少06/21 23:01
你確定你看到的規則跟我看到的一樣?我想你沒處理過死亡車禍,一條命三四百萬也是 夠你嗆了,像我這種魯大叔可能要還十年(若只有強制險)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3:06:54
ktan: 而第二段應該比較用在誰先踩上,若小朋友紅燈前踩上線,要讓06/21 23:05
zpin: 賣弄法條,事主也沒有說他沒讓行人先通過,按喇把提醒不違法06/21 23:09
long99766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不依標誌、 06/21 23:09
long997662: 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可處300元罰鍰,但同法06/21 23:09
long997662: 第44條亦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 06/21 23:09
long997662: 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是行人罰 06/21 23:09
long997662: 則的12倍,若因此導致行人受傷,還可能要負刑、民事責06/21 23:09
long997662: 任。06/21 23:09
zpin: 這種觀念才是讓"我是行人我就是最大",這種惡習散播的主因 06/21 23:10 絕對路權本來就是行人最大,不然是誰最大,正因為行人最大所以我們才要避得遠遠的 ,防禦駕駛的概念,遇到闖紅燈的行人就停下來含著微笑目送行人過馬路,當你按下喇叭時 就? 沒在想讓了,不然幹嘛按喇叭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3:17:29
pisces212: 闖紅燈就是錯 還可以扯一堆 天才阿06/21 23:14
adam00021: 看原文沒說「未禮讓」 只說按喇叭 所以不能肯定駕駛有06/21 23:16
adam00021: 錯 但行人違規肯定有錯!別亂用法條將錯誤的當成對的06/21 23:16
你有開車嗎,魯大叔天天開車上班,煞車又按喇叭確定有禮讓, 只能說呵呵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3:22:17
zpin: 按喇叭就是催促行人加速通過,還要微笑目送只能說呵呵了06/21 23:21
你的禮讓與眾不同果然教育的方式跟我不大一樣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3:23:54
zpin: 法規是開罰跟究責肇事比例用的,"紅燈停綠燈行"是教育的基礎06/21 23:23
絕對路權可是沒有比例的概念歐就是對跟錯的概念而已歐,建議再去唸一下規則不然只會 證明教育真的要再加強歐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1/2016 23:28:22
pisces212: 尊重行人本來就是對的 但紅燈亂闖本來就是行人問題06/21 23:27
gbcowandy: 錯了哦,是'應'禮讓,沒有絕對路權這個事情 06/21 23:33
gbcowandy: 應是應該的意思 06/21 23:34
ryan03755: 從頭到尾都在講行人最大 但沒提到 闖紅燈就是增加自06/21 23:35
ryan03755: 己可能受到傷害的機率06/21 23:35
ray90910: 推喇 一堆開車自以為有車超強超棒ㄉ 06/21 23:36
gbcowandy: 車子應該要禮讓啊,可是我不禮讓也沒錯發生事故後由警 06/21 23:36
gbcowandy: 察判斷對錯06/21 23:36
ray90910: 然後樓樓上那個應 法律用詞上是表示強制的意思06/21 23:37
peadon: 別氣餒06/21 23:39
pisces212: 沒汽車也騎過車吧...以後遇到不管紅綠燈的行人06/21 23:40
pisces212: 希望也能比照辦理 絕對禮讓行人...06/21 23:40
ray90910: 不然你要撞下去??06/21 23:41
pisces212: 闖紅燈就是錯 不然你還要跟他拍手好棒棒趕快過喔06/21 23:42
bvcde33wq: 更多都是突然走過去讓駕車者閃避不及吧= =06/21 23:48
youwei75: 賣弄個屁法條,你最好天天都遇見06/22 00:12
哈再次證明教育真的出了問題,屁不屁的出現在打出來的文字
mangj5628: 不知道這位是何方神聖 是哪位名律師還是大法官 您所言06/22 00:30
mangj5628: 甚是 那以後你就專門紅燈過馬路吧06/22 00:30
再次證明教育真的出了問題,我可沒說紅燈過馬路是對的喔,不過在這篇回文中,証明了 教育真的很重要,平常罵新莊8+9,結果自己的行為也差不多,這算地方特色嗎,腦袋容 量只有1.44磁碟的容量,要跟這樣的人講法真的是對牛彈琴
wuyichun: 行人不闖紅燈很難嗎?還要扯法條展現自己教育成功06/22 00:38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法治國家,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2/2016 00:55:53
ken791211: 可惡,好熱鬧,推一下 06/22 00:42
kirorolove: 看來要言詞辯論才會有結果 06/22 00:50
kirorolove: 不然請鄉民測試一下,行人是否可任意行走在馬路上 06/22 00:52
走在馬路上你自己試試看就好,穿越道=/=馬路歐,退回去從新舉例
kirorolove: 被撞後,主張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零三條 06/22 00:53
kirorolove: 看法官如何裁判,不知這樣能否解決大家的疑惑?06/22 00:53
※ 編輯: bigmouw (220.129.108.158), 06/22/2016 01:00:35
kirorolove: 穿越道=\=馬路 06/22 01:08
john0227: 為啥不能按喇叭...法規沒說可以按也沒說不能按啊- - 06/22 01:11
kloc: 幫補血 06/22 01:13
bakapika: 哈哈哈 06/22 01:30
memorio: 應注意未注意之帝王條款。不要讓小孩從小就學鑽漏洞…… 06/22 01:37
dodobear: 噓你的絕對路權,請你從法規裡面找出來看 06/22 01:40
dodobear: 看 06/22 01:40
Insi: 沒有學識就不要亂用法規 這樣會害死學童被車撞 06/22 01:55
sandra61230: 這條法規沒錯,但僅限於行人穿越道。我沒去看地圖不 06/22 02:32
sandra61230: 知道現場狀況如何,但如果無限上綱到在非行人穿越道 06/22 02:32
sandra61230: 的地方闖紅燈到處亂走還以為自己是行人最大而害死自 06/22 02:32
sandra61230: 己也是過分白痴 06/22 02:32
sandra61230: 同規則第134條略以......「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 06/22 02:42
sandra61230: 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故現場 06/22 02:44
sandra61230: 如果有行人穿越道,行人本就該依號誌指示,紅燈就是 06/22 02:44
sandra61230: 該留在原地等候綠燈再通行。 06/22 02:44
sandra61230: 就算是絕對路權好了啦,這麼有自信覺得走出去所有的 06/22 02:51
sandra61230: 駕駛都一定會停下來禮讓的人也真是勇敢,不遵守交通 06/22 02:51
sandra61230: 規則的人多的是啊(如果你是在有行人穿越道的地方未 06/22 02:51
sandra61230: 依燈號指示行走也算違規會被罰喔,不要以為行人違規 06/22 02:51
sandra61230: 都有免死金牌) 06/22 02:51
b9111111111b: 幫原po補血 行人違規不代表死好 不過被按喇叭只是 06/22 03:06
b9111111111b: 剛好 06/22 03:06
sandra61230: 對啊推樓上。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有絕對路權,ok啊你可 06/22 03:15
sandra61230: 以紅燈照走,但你還是違規啊罰你300(道路交通管理處 06/22 03:15
sandra61230: 罰條例第78條第1項) 06/22 03:15
Zeldaman: 開戰了嗎? 我的雞排還沒好欸~ 06/22 04:25
sandra61230: 樓上此刻提到雞排讓我餓了ˊ_>ˋ 06/22 04:29
sandra61230: BTW我沒有要戰喔,依法規論事(然後也不鼓勵闖紅燈 06/22 04:30
sandra61230: 啦害人害己餒) 06/22 04:30
a22040467: 推一個觀念清晰!一堆白痴還真的以為行人闖紅燈,撞下 06/22 06:30
a22040467: 去我都不用負責了! 06/22 06:30
pisces212: 回文的哪一個認為撞下去不用負責了!! 06/22 08:30
pisces212: 尊重用路行人路權=完全沒錯 闖紅燈的用路人本來就錯 06/22 08:31
SSglamr: 搬法規出來講是頗好笑的 生命跟法規哪個重要 06/22 08:31
pisces212: 在先 不知道這有什麼好解釋的 06/22 08:32
papuwa: 那就請你用絕對路權來穿越每個紅燈路口吧 06/22 08:51
centify: 行人有絕對路權=駕駛不能按喇叭不能抱怨教育失敗? 06/22 09:39
centify: 這篇完全沒有回應到原文的點上 只是洋洋得意以為別人都不 06/22 09:40
centify: 知道絕對路權 06/22 09:40
YJM1106: 你舉出樓主的錯誤認知也無法改變行人闖紅燈是教育失敗的 06/22 09:43
YJM1106: 事實 06/22 09:43
YJM1106: 一碼歸一碼,這可沒有互相抵銷的問題(都要再教育) 06/22 09:44
eyesblues: 一碼歸一碼,雙方都教育失敗,開車騎車就是要尊重行人 06/22 09:49
eyesblues: 別以為開騎車就可以不尊重行人,哪個老師教你要用叭的 06/22 09:50
lovesnow1990: 奇怪原PO有停下來阿,又不是說硬撞上去才叭喇叭 06/22 10:41
shirochan: 不懂裝懂的廢文.不要亂用法規 06/22 10:44
centify: 什麼老師教不教 按喇叭剛好而已 06/22 10:53
dragon6: 亂用法條顯得更失敗 06/22 11:10
SSglamr: 道路交通條例 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是可按喇叭的 06/22 11:26
love0315520: 跟你開頭五個字一樣 真的是失敗= = 06/22 11:39
abelexam: 風向不對好可憐 06/22 11:52
gerkk: 我可以減速 也可以按喇叭 06/22 12:20
nicetomeetus: 推,法律上的「應」是強制的意思。 06/22 13:12
mangj5628: 請你一個一個回啊 看你能嘴多久 06/22 15:17
abc41327: 法律是規範最低限度的道德,由此可知你的道德在哪 06/22 15:50
samnkhs: 那你敢不敢在中正路這種大馬路闖紅燈走斑馬線,然後向綠 06/22 17:48
samnkhs: 燈直行車輛說老子有絕對路權?!少在那邊鑽法規漏洞了, 06/22 17:48
samnkhs: 哪天真的被撞痛的也是你啦! 06/22 17:48
BDACK: 現在某些大人就一副鳥樣了 還要期待怎麼教育小孩.... 06/22 17:51
asaman99: 謝謝你,我想你一定會好好的教育你的孩子。 06/22 19:11
kirorolove: 請po者舉例好嗎?不要不舉例就叫別人重新舉。 06/22 20:12
kirorolove: 穿越道不設在馬路上,那要設在哪邊? 06/22 20:13
kirorolove: 從頭到尾不解釋還在說別人怎樣怎樣der 06/22 20:14
charley1980: 推,邏輯清楚 06/22 20:43
chansexy: 推你 認同你的看法 06/22 21:11
dododoremi: 純噓態度引戰 []~(▔▽▔)~* 06/22 21:21
ikimono: 找一天揪團大家一起去忠孝西路北車的斑馬線闖紅燈好了 06/22 23:08
ikimono: 100個一起闖紅燈 然後大喊我有絕對路權 你們 06/22 23:08
ikimono: 通通要讓我過 06/22 23:08
vv221128: 回文者要表達的應該是,當別人違法的時候,不應該用違法 06/22 23:44
vv221128: 式去做對應處理,不能阻止別人違法,至少自己不違法吧~ 06/22 23:47
intela: 幫補血 06/23 01:42
SSglamr: 按喇叭違三小法 先去把交通部頒佈的條例看一下吧 06/23 08:13
SSglamr: 原po又不是撞上去 按喇叭在提醒對方及其他沒注意到的駕駛 06/23 08:14
SSglamr: 如果綠燈右轉或左轉的駕駛人因死角沒看到闖紅燈的怎麼辦 06/23 08:15
SSglamr: 拿這個來討論絕對路權也好笑 等你躺在醫院後再去上法院 06/23 08:21
SSglamr: 跟肇事者及法官研究這問題吧 絕對路權旨在保護行人沒錯 06/23 08:22
SSglamr: 事實上撞到闖紅燈的人 駕駛通常也有一部份會被判責失 06/23 08:28
SSglamr: 但不是用來無限上綱到這種案例上面 06/23 08:29
itoennn: 喔喔 06/23 09:37
ww: 本來行人就是最大 你不一定會開車 但一定會當行人 06/23 14:29
ww: 更何況是小孩子 身為路人當然不該拿生命去爭取絕對路權 06/23 14:32
ww: 但身為駕駛時 你看到有行人本來就該減速禮讓 而不是想撞死對方 06/23 14:32
ww: 來伸張你自以為是卻是錯誤的正義 06/23 14:33
kirorolove: 推SSglamr。最近一則新聞,騎重機被大貨車捲入 06/23 19:01
kirorolove: 絕對路權跟保護令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06/23 19:07
pisces212: 誰看到行人出來會想撞死對方的衝動阿...亂扯一通 06/23 19:32
yehpi: 看你這篇才真正有感教育失敗 06/23 23:50
a6837497: 滿無言的...完全沒有用體系解釋來看這條規定 06/24 15:07
Huei74817: 今天下班經過星光夜市夜市好幾個行人闖紅燈還慢慢走, 06/25 01:21
Huei74817: 短按喇叭提醒還更慢走還瞪我,真希望那幾個人中沒有你 06/25 01:22
fqstory: 我認同闖紅燈是教育失敗,但也不會對可愛的小妹妹按喇叭 06/26 18:22
kirorolove: https://youtu.be/dRoMsSuE15o 06/28 16:38
kirorolove: 從1:00分開始看 06/28 16:40
kirorolove: 這影片證明Sandar61230的說法是對的 06/28 16:49
kirorolove: 不是每個駕駛都會禮讓行人,何況是在綠燈下 06/28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