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PIGHEAD : 分身其實是為了當時有人被桶開分身繼續戰的 10/17 05:21
→ JPIGHEAD : 情況之下必須有個制衡的方式 而如果能以鬧版或引戰 10/17 05:22
→ JPIGHEAD : 論 10/17 05:22
推 JPIGHEAD : 處的話 我不介意刪修這條版規 10/17 05:22
我的想法是消極一點先用板規4去處理。
真得有大案例出現我再重新寫進去,
被亂一次也好,衝一下新店板人氣。
→ goodbearz : 轉讓與販賣不知差異在哪裡 應不包括贈送是嗎? 10/17 09:18
→ goodbearz : 修推文部分是否必須強制說明呢? 10/17 09:19
強制說明?
推 vxx7m : 一、如此交易文板規規範不了交換,任何時候皆可發交 10/17 12:18
→ vxx7m : 換文。二、1-A發表時間修改為每周六00:00至23:59更 10/17 12:19
→ vxx7m : 精確,因為24:00會顯示成週日。三、個人認為交易文 10/17 12:19
→ vxx7m : 罰則既然提高,上站次數其實可以統一降為20次,如統 10/17 12:19
→ vxx7m : 一升為100次,可能造成一些新來乍到而有真實需求者 10/17 12:19
→ vxx7m : 的不便,且目前違規交易文發文者好像多半不是新手。 10/17 12:20
時間這個我沒想到,那我就修正為23:59:59,
上站次數未滿一百次,真得有需求可以寄信給我我代發,
最近看到一些別板案例讓我認為新店板需要提高一些上站次數。
推 Godlikeop : 交易的資格根本就不在意 只要是在新店交易 禮拜六( 10/17 14:53
→ Godlikeop : 交易日) 就好 況且一堆外來交易的根本不管你地方版 10/17 14:53
→ Godlikeop : 是怎樣運作的一個情況 所以才會希望加重 10/17 14:53
→ Godlikeop : 關於第二點 不管是商業文還是業配文 10/17 14:57
→ Godlikeop : 不要有以外連結 或是點網頁曝光 我倒是認為可以跟 10/17 14:57
→ Godlikeop : 交易一起禮拜六發文 讓當地特色餐廳或是店家多一 10/17 14:57
→ Godlikeop : 個廣告也好 但是僅只於禮拜六 10/17 14:57
→ Godlikeop : 臨時性徵求文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版龜 10/17 15:00
→ Godlikeop : 可以按照PT版的方向去走 10/17 15:00
我已經有針對廣告宣傳的新方案,
而且目前我的實務經驗是有廣宣需求的都會先寄信給我,
所以未來廣宣文將改由板工信件審核。
其他廣宣文一律禁止。
推 sf073271659 : 現在用JPTT、moptt等在修正文章時常會有系統上修改 10/18 07:23
→ sf073271659 : 到他人推文的問題在,這點怎麼判定? 10/18 07:23
照桶。
推 FantasyNova : 板主裁定自然是看結果 APP本身的問題當然是問APP 10/18 09:18
→ FantasyNova : 開發者,跟PTT本身關係應該不大。 10/18 09:18
→ FantasyNova : 自然要去換一個不會修改到他人的推文的BBS軟體 10/18 09:19
→ FantasyNova : 或者把它修改回來 10/18 09:19
沒錯。
推 sf073271659 : 樓上說的沒錯,但是今天因為App錯誤被桶的有沒有申 10/18 13:52
→ sf073271659 : 訴管道或補救措施,又或著是版主給求情讓他改後一拖 10/18 13:52
→ sf073271659 : 半年以為傳過水無痕。是想看看有沒有需要加入但書 10/18 13:52
沒有。推文也是使用者的發言權,不管有心或無意都不可剝奪其他人的權利。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18/2017 14:27:47
→ JPIGHEAD : 如果對方不介意 不告訴 應該就不主動罰吧? 10/18 14:29
因為我跟你不可能閒到一篇一篇去查。所以消極的接受檢舉處理沒錯,
不過就算板友不檢舉,我跟你如果剛好看到,一樣桶。
當然你可以斟酌是否先連絡修推文的原PO請他補上或直接桶下去。
這邊我把兩位板友私信寄來的問題意見回覆一下
板友新店F先生/小姐:
Q:板規2的3-Z。
A:筆誤,已修正為2-Z。
Q:板規3
覺得臨時性徵求文章還是需要符合part time版的規範
曾經看到part time有人急徵踩他虐他 也有人會突然需要臨時工搬東西 價格都亂開
也寫不清不楚
臨時性徵求的定義要不要更明確一些?
如果臨時需要一個一日工讀生這樣都算是臨時性徵求嗎0.0?
A:只要是我要雇主來這發徵才文要符合勞基法,例如法定最低薪資、勞健保。
那我括弧備註需符合勞動基準法。
至於臨時性徵求其實偏向單次交易的性質,
等有爭議的狀況出現我才知道以後要怎麼訂規定,
沒有事件之前,有寫沒寫我覺得沒差。
Q:話說想請問版主,贈送文有什麼相關規定嗎0-0?
A:沒有。
板友新店q先生/小姐
Q:板規2
其餘未列舉的部分該如何認定?
若不是列舉外皆不算, 建議寫下例外的認定方法。
A:主要以板規2-Z來規範沒有寄給我審核就是違規。
板規A、B只是把常見的廣宣文類型寫進來。
Q:板規2
不公開無法監督, 公開如果被申訴公開私信內容的話?
A:所以我寫進板規裡。若不公開我會有星楓監督我。
Q:板規3
這個會有困難.
兩個參考板的板規有修正的可能,
要另外去看有點麻煩, 修正的前後也容易出問題.
如果要這樣做, 建議以公告當下的板規為準, 並轉錄或附上當參考。
A:那我把板規3修正為需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需求發表者可參考PT板、JOB板。
Q:板規4-B-b
因為有主觀認定問題(初級啄木鳥圖?), 建議寄信向板主反應, 踩線再用板主權限刪
這樣發文者也不用冒著因為這條被罰的風險去修推文。
i.e.發文者可以動的, 只有自己的推文、和其他人明確請發文者幫忙刪的推文。
A:有道理。這個我等第一次爭議出來再去處理或修板規。
因為修推文的案例有,但是修掉恐怖、噁心連結的案例沒有。
Q:板規4-Z
若未來有板皇, Zb無法限制, 也會是常鬧上組務的規定(因為法理情內容是主觀判定)
A:那就鬧一波,不然新店板有點太安靜了。
我自己會有我的分寸,若我成為板皇,那板上也會反我。
若我卸任而新板主成為板皇,
嗯。因為我已經卸任了,那就不關我的事了。
以上。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18/2017 14:59:16
→ vxx7m : 問題是新手通當不懂代發這回事,站內信搞不好也不太 10/18 14:58
→ vxx7m : 懂還要學呢,再衡量看看吧。 10/18 14:58
讓我想一下。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18/2017 15:01:34
→ goodbearz : 修推文的強制說明是指別人不知道被修掉什麼 10/18 15:06
→ goodbearz : 所以簡短說明砍掉什麼內容 如錯誤資訊或噁心回應等 10/18 15:06
這提議好。
推 sf073271659 : 朔朔的意思我大概懂了,不過跟JP建議是相同強度執行 10/18 16:15
→ sf073271659 : ,不然會有人有意見 10/18 16:15
這個我覺得還不用,因為目前修推文案例還是個位數,
新板規上路我們能不能一年桶到一個都是問題。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22/2017 20:27:59
推 fashionjack : B.承B 是什麼意思? 是B.承A嗎? 另!比照辦法是比照 10/30 10:29
→ fashionjack : 什麼?看不出來? 10/30 10:29
→ fashionjack : 交易視為私人往來,勿回覆於板上。這條重要勿刪。 10/30 10:31
→ fashionjack : 要不然買賣文會被吵死,煩死,垃圾文一堆。 10/30 10:32
→ fashionjack : 有些外行人閒閒沒事存心來鬧。 10/30 10:34
推 fashionjack : 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半年是否太嚴了些,刪文也算? 10/30 10:39
原來我一直沒回覆到你,私信內容我會把它寫進去,有可能寫進板規四裡。
至於刪除+退文半年,按照兩年的經驗下來,我就是打算針對交易文做較嚴格的處理,
在2018年再看違規狀況做更動。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32), 11/26/2017 20:32:23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249), 07/24/2018 22:47:01
推 was336789 : 交換文有什麼限制嗎?一些用不到但功能正常的,想 10/28 23:07
→ was336789 : 交換其他二手物品 10/28 23:07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249 臺灣), 06/10/2019 13:01:42
推 mrsoso5566 : TEST 07/12 17:56
推 abyss5566 : 看到現在還在發面交文覺得很害怕 版主不先禁止嗎 05/29 01:30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50 臺灣), 09/17/2021 13:32:10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50 臺灣), 09/17/2021 13:32:34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50 臺灣), 09/17/2021 13: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