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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我是剛出國回來的JPIGHEAD 這裡有一個針對轉讓的部份的問題想跟大家探討 這裡節錄新店版板規 " 1.交易文違反規定之文章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 發表具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那一個即視為交易文, 包含(販賣,租售,合購,代買,轉讓) 發文需符合規範: A.發表時間為每周六00:00至23:59:59,每人當日只可發表一篇。(刪除再發比照辦理) B.承B,若於禮拜六以外的時間發表後自刪者,亦比照辦理。 C.禁止發表網路禁止販售之物品。(如藥品) Z.累犯者將另外再加禁言一年,故會禁言一年半。 (從2017.12.01開始計算) " 其文章明訂對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人即為交易文。 但觀察版上部分關於轉讓的部分,有一定的比例在於會員資格的轉讓 原本針對此轉讓都無論如何視為交易文予以逞罰, 但許多使用者會因板規規範說他必須收錢才算交易文,第三方收費不算在交易, 認為轉讓非自己收錢進而在規範時間外發文,誤觸板規而受罰。 因此我想針對這部分尋求大家的意見,並做為以後處理的規範。 目前我預計應有兩種處理模式,提供各位選擇或討論: 1.維持原狀 無論如何只要轉讓部分 受轉讓方有付出金錢行為,就視為交易文 列入規範 2.轉讓部分 只要原PO未收受費用 應視為非交易文 可以不受交易文規範 我個人比較傾向1.原因是希望杜絕可能有任何業者已轉讓之名行交易之實 而後會請SOSO在板規文章將交易文轉讓部分做增修 明定為只要有金錢來往不論是否第三方收費都應受板規規範 而2.雖會讓大家比較方便,但是就比較難以規範有業者已轉讓某物為名實質販售會員商品 不曉得各位對此議題有怎樣的看法,希望都能提出讓大家討論看看。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524576508.A.0A4.html
samok : 合購我也沒收錢 收錢的是賣家啊 blahblahblah 04/24 21:44
cutielove : 1 04/24 22:13
cutielove : 如果套用2那合購代售也有可能作亂? 04/24 22:14
purplishfish: 覺得算1 04/24 23:14
purplishfish: 套用2幫房東找房客是不是也可以亂入? 04/24 23:15
JBLs : 1 04/24 23:40
taiautumn : 2的話幫第三者賣東西也可以嗎XD 04/25 00:24
taiautumn : 找朋友代PO幫賣 PO文者就沒有金錢交易啦w 04/25 00:25
SharronHuang: 1比較好管理~ 04/25 05:33
niceshotse : 我新買的物品轉讓賣給別人也是轉讓啊.. 04/25 07:38
niceshotse : 還是這邊以後改為新店交易版,只准PO交易轉讓文啊 04/25 07:38
niceshotse : 如果是無償轉讓會籍,註明清楚就好 04/25 07:44
qqapple : 1,一堆人喜歡遊走灰色邊緣,給方便當隨便,既然無 04/25 08:33
qqapple : 償轉讓那就歸類為贈送,不是嗎? 04/25 08:33
dx90c : 1 04/25 09:16
dx90c : 想要玩文字遊戲的人就直接桶了 04/25 09:19
bombilla : 支持直接桶一個月,累犯就桶20年。 04/25 10:40
Godlikeop : 1.不管要轉讓,出租一律禮拜六,省得麻煩 04/25 11:29
vvindcat : 1維持原狀,轉讓也是會有金錢交易的產生 04/25 14:43
jive060 : 1 04/25 17:50
MRsoso : 1 04/25 18:37
Hua0722 : 1 04/25 18:50
CFfisher : 1 04/26 01:42
wind5030 : 支持1 ,謝謝版主處理此爭議! 04/27 23:27
nuturewind : 1~ 04/27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