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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胞姊痛罵開庭像替死刑犯砍價SOP 要凶手去投胎懺悔 2021-12-15 17:46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林姓騎士去年在新店路邊等姊姊,無端遭和妻子吵架、想宣洩的男子王秉華以料理刀從身 後刺死,一審認為他極惡劣而判死刑;林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花4小時才辯論終結。 王的律師團提醒合議庭要審視他的生命歷程,且王「未達最嚴重犯行」又有憂鬱症,不應 判死。 林的姊姊質疑審判程序是讓被告減刑的SOP,告訴王「給你機會投胎」。 林的姊姊在庭上慷慨陳詞,指家人都是善良的人,要求王秉華的律師和法官不要踩他們的 底線、為了王該不該判死在這邊「砍價」;她質疑是否殺了人後檢查精神狀況有無毛病、 站在原地不要動就是自首,可以減刑? 她說,大家都盡力想把日子過好,但今天是誰不給誰機會?她弟弟死得有多冤還需要舉例 嗎? 直言「我就是要你(王秉華)死刑」,並願意親自執行死刑。 2020年3月13日晚間,王秉華與妻子(今年3月已離婚)在新北市新店區IKEA購物後,想邀 妻子去娘家附近吃晚餐,王的妻子不願意,夫妻兩人坐在車內口角爭執。 王與妻子爭執不下,突然拿起放在車內的料理刀走下車,刺向路旁坐在機車上停等姊姊下 班的林姓男子,且「捅好捅滿」一刀畢命。 一審時,王聲稱和妻子吵架後「腦袋一片空白」,因前方有身穿螢光色雨衣的機車騎士, 就衝下車持刀刺他,但沒有殺人犯意。 王認為自己是自首,因為殺人後第1通電話是打給林姓友人,友人叫他報警,第2通電話打 給母親,母親也要他報警,於是撥打110等警察趕來,再向警察表示自己精神有問題。 因一審處死刑,王上訴。 高院今開庭時傳鑑定證人、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醫師楊立光說明。 楊說,王秉華在第一次心理衡鑑時未通過測驗,因為他放大自己精神症狀,直到第二次才 好好回答。 楊認為王具反社會人格特質,青少年、工作時就衝動,但不是精神障礙,王將自己的症狀 講得比較嚴重。 林姓死者的父親說,他生了3個女兒後又再拚出男丁傳香火,兒子很孝順,除當兵外都在 他身邊學木工,發生悲劇後家裡的工具都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家庭都破碎了」。 林父還說,阿公疼孫,就在兒子被殺後,原本健朗的老父親6個月後抑鬱而終,他1年內失 去兩個至親,希望司法還他公道。 林父指王根本不是精神病,若他被放出來,會有其他人再被殺害。 林母哭著求法官將「殺人魔」判死,希望法官是大家的最後一道防線,讓大家有安全的居 住環境。而林的姊姊陳述意見時劈頭就問王「你知道我弟弟叫什麼名字嗎?」 弟弟被殺不是家人的錯,但卻得一直上法院,並認為不能因這樣的「自首」而減刑。 姊姊說,王的律師拿「間歇性暴怒障礙症」來辯解,依照對方律師的標準「我就中了3、4 項」,大斥「誰沒有暴怒症?誰沒失眠?產後憂鬱症也算吧!」 無法接受繳稅養這些作奸犯科的人。 公訴檢察官廖先志也當場提示王秉華遭羈押後和妻的的對話,王向妻子表示自己是隨機殺 人又有精神病證明「這是加分」,屆時會向法官說「我的人格轉換回來了」。 更離譜的是,王在看守所內還霸凌其他所友,因為「無聊」而將廚餘硬塞到別人的嘴裡。 為了博取同情,王還自導自演稱有收容人要打他。 檢方認為王秉華只是在汙名化精神病患者,讓精神病患飽受歧視,而案發當時王只是和前 妻在討論在那兒吃飯,根本沒有「暴怒」,不是受了什麼刺激。 王的辯護律師林俊宏則認為一般人吵架不會殺人,而王犯案可證明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 並認為比起其他案件,王不是犯「最嚴重之罪」不應處死。律師陳曉婷則要大家了解王秉 華的「生命歷程」,指王家庭不健全,且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等症狀,王因沒受幫助而濫 用酒精、大麻;她說,王讀書時「當過小老師」,不全然是壞學生。 王秉華今在庭上數度鞠躬致歉,表示過去做過很多偏差的事,遭羈押後真的很後悔,希望 給他自新的機會。審判長諭知1月19日宣判。 https://i.imgur.com/UlVt1HN.jpg
男子王秉華與妻子吵架,去年3月持刀隨機殺死路邊的林姓機車騎士。記者王宏舜/攝影 https://i.imgur.com/pEh67VZ.jpg
男子王秉華與妻子吵架,竟持刀殺死在路邊等姊姊的林姓機車騎士洩憤。資料照片。記者 蔡翼謙/翻攝 https://reurl.cc/2opoG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3.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639666298.A.0AD.html
gman1975 : 下地獄 12/16 23:40
fachbook : 最嚴重之罪到底是什麼? 12/17 00:06
BEDA : 一般人吵架確實不會殺人,社會承受不了不一般的人。 12/17 00:57
BEDA : 辯方律師有沒有看過受害人的生命歷程? 12/17 00:58
dwyanelin : 垃圾法治 12/17 02:09
lolicone : 律師到底在工三小朋友,有夠噁心。 12/17 08:10
lolicone : 那受害家屬的生命歷程有沒有一起看一下 講的好像 12/17 08:11
lolicone : 殺人的是弱勢。 12/17 08:11
s891510 : 有憂鬱症就可以殺人喔 那我也宣稱我有憂鬱症到處搶 12/17 09:03
s891510 : 劫啊 12/17 09:03
w1 : 一定要判死刑 12/17 10:24
joxu4tw : 這種律師最後也下地獄去,良心泯滅. 12/17 12:32
protect6090 : 建議被害家屬把對方律師團的資料放到網路上 12/17 21:14
NaTaO3 : 看的我都想殺人了!!! 12/18 13:44
lamigo520 : 幹你娘 12/20 12:22
hollywoood : 律師到底還有沒有良心??? 12/27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