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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5260255.aspx 我應該自己改分類變成新聞…嗎?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男子王秉華於民國109年間在新北市新店區持刀隨機殺死 騎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 方及王秉華上訴。全案定讞。 王秉華於109年3月13日晚間駕車偕妻外出,因用餐地點與妻子爭執,在新店區中正路某速食 店前臨停,他為發洩情緒,持料理刀下車,朝前方素不相識的林姓騎士背部猛刺1刀後開車 逃逸,林姓騎士送醫不治。 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王秉華,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王男犯案時並無精神障礙導致不能 辨識行為違法,且泯滅人性,判處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王男符合自首且適用減刑,撤銷死刑 判決,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民事部分,林姓騎士的父母求償新台幣179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男應賠償1600萬元 。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105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03.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653556397.A.4AC.html
dear133 : 早對法官失望。 05/26 20:03
我是還沒去查有沒有判決書... 先說我不是一定要廢死也不是一定要死刑怎樣的 不過二嬸認為符合自首可減刑這部份 總覺得印象中當初新聞好像他也不是自首那麼的那麼乾脆很多人說根本不算自首(?) ※ 編輯: gjiiiiii (101.137.26.124 臺灣), 05/26/2022 20:17:06
gman1975 : 真的很可悲 05/26 23:45
sakura104 : 坐牢還要花人民的納稅錢 05/27 00:17
earnformoney: 看新聞 不如去看判決書 05/27 00:38
其實判決書很多狗屁倒灶的東西 有些很好笑大多是看了會生氣的 新聞亂寫你還能笑笑覺得阿反正記者也不懂 阿反正記者(媒體)要的就是聳動嗜血... 另外一般普羅大眾在我的想法裡面(阿當然我自己也同樣不過就是個升抖小民喇) 並不會對這些議題三天兩頭去追判決書在哪... 像我也是昨天有新聞才想起來說 喔之前對耶有這麼個事情發生在新店 最高法院駁回了ooxx
g29186280 : 以結果論,就是沒有起到警惕社會作用 05/27 03:47
g29186280 : 曾有重刑犯說過,在台灣殺1-2個人,不會判死 05/27 03:47
g29186280 :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底線不斷往下,道德就越趨淪喪 05/27 03:49
如果沒病,還是得各種抄經書和家屬磕頭之類的證明你有悔意吧~ 呵呵~ ※ 編輯: gjiiiiii (101.136.225.24 臺灣), 05/27/2022 07:30:02
godgod777 : 囚犯在獄中會強迫工作自給自足會賺錢養自己跟受教育 05/27 17:51
godgod777 : 等於是勞改營跟血汗工廠,應該花不到稅金,還能賺錢 05/27 17:51
BEDA : 問題是台灣的無期徒刑是可以假釋的, 05/27 21:28
BEDA : 如果台灣的無期徒刑是不能假釋的那種才能讓人接受。 05/27 21:29
BEDA : 補推原PO。 05/27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