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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議題幾年前就有疑慮,不過牽扯到敏感議題,讓人不去深究及提出疑問。 補充一下法令上,推文中有提到宗教進入校園的部分,校園內教職人員或志工,無論自身各 人立場如何。都須遵守 教育基本法 第六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教育基本法 第六條二項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 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關於文中提到的教材要經過內部及學校討論呈現方式,是否有權拒絕相關課程內容問題。不 過依法家長就有審視『大綱』及『內容』的權利 教育基本法 第八條三項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另外,教材的智財權及內容受主管機關審定的部分。就這剛好不是課程時間,也這樣剛好不 是課綱內容。所以最相關的法令裡無法有效規範其內容。 國民教育法 第 8-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 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 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依本法(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選用教科圖書,如無適當 教科圖書可供選用時,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 校依本法第八條規定之課程綱要編輯教材。 前項教材由學校編輯者,應報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其實幾年前這議題跟組織,教育部有發函給各縣市教育局,讓各地教育局詢查,有的學校是 有較謹慎的審議教材內容,而有些則選擇接受此教育模式。因此,有疑慮的家長們,當然可 以行使自己的權利,應集眾人之力積極嚴謹的要求審視教材內容及受教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39.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566493012.A.1D4.html
yvonna : 真的奉勸家中有國小學童的父母,問一下孩子學校有 08/23 01:03
yvonna : 沒有這類團體在活動? 08/23 01:04
jefssb : 覺得很恐怖。這樣跟共產黨宣傳毛主席萬歲有什麼兩 08/23 05:34
jefssb : 樣 08/23 05:34
njrmp : 推法令補充 只是實際作為的關鍵都在家長的關心與介 08/23 09:06
njrmp : 入 (似乎不是當事人 都無法關心 贊聲 @@ ) 08/23 09:06
tel250 : 雖然這樣說很殘酷,但當家長有意(可能是不想管)無 08/23 09:47
tel250 : 意(可能是太忙分身乏術)將子女教育(廣義上來說) 08/23 09:48
tel250 : 外包,就是會有有心人帶著各種動機打著分擔主管機關 08/23 09:48
tel250 : 之名(畢竟國家行政資源有限,客觀上不可能面面俱到 08/23 09:49
tel250 : 介入自行其事。 08/23 09:49
nazuski : 我女兒念東園今年要升二年級,她說週二有彩虹媽媽 08/23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