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bbat : 怎不送到二分局?07/15 22:26
推 blairkimi : 想幹嘛07/16 00:20
推 standford : 因為新安路往園區一路歸保二管07/16 01:14
推 wish15150507: 我之前撿過手機 因為當下要趕上班不太想為了這個手07/16 10:19
→ wish15150507: 機請假做筆錄 所以就想說先放在自己那等電話打過來07/16 10:19
→ wish15150507: 我想應該狀況差不多 只是po個文記錄時間點吧 我猜07/16 10:19
推 bery : 確實不是大家都方便送派出所,若只能送派出所,那應07/16 12:13
→ bery : 該滿多人乾脆不撿,當然變成失主可能永遠找不到07/16 12:13
推 shikoku : 我撿過錢跟手機,送派出所都是5分鐘解決07/16 12:27
※ 編輯: aussiebunny (42.72.160.213 臺灣), 07/16/2025 15:28:38
推 bery : 不是每個人都五分鐘解決啊,我走在園區撿到,除了要07/16 17:01
→ bery : 中斷前往目的地,還要走回公司騎車,再騎到派出所,07/16 17:01
→ bery : 處理完,再騎回來,在走回原本目的地,多花的時間3007/16 17:01
→ bery : -40分以上跑不掉07/16 17:01
推 bery : 所以對我來說,這種case除非時間真的太多,不然多半07/16 17:04
→ bery : 也是當沒看到07/16 17:04
推 wish15150507: 我當時只怕那個手機被車輾過,因為再繞到警察局一07/16 17:07
→ wish15150507: 定遲到,所以我就帶去上班,想說等晚上九點下班再07/16 17:07
→ wish15150507: 報案,還好上班中她有打電話來,就請他來我上班處07/16 17:07
→ wish15150507: 跟我拿@@07/16 17:07
失主已於今日下午五點多取回她的識別證
我確實是走路才撿到,因此送警察局是一點都不方便,尤其識別證不比錢包手機,我的判
斷是不用特別跑一趟,光是走去警察局,來回交通幾乎就要一個小時,天氣這麼熱,我何
必自找麻煩
不同的物品,應該要有不同的處置
這幾年我撿過手機 皮夾 信用卡 識別證
手機/皮夾 不用說一定送警察局
信用卡丟給銀行櫃檯聯絡
識別證曾經送去失主公司,也有發文協尋
發言的版友可能是好心,擔心失主被騷擾,但回過頭來,可能也會讓人看到路上移失物都
當做沒看到
※ 編輯: aussiebunny (42.72.160.213 臺灣), 07/16/2025 20:55:40
※ 編輯: aussiebunny (42.72.160.213 臺灣), 07/16/2025 20:55:57
推 u8712028 : 謝謝原po的善良 07/16 21:38
推 wish15150507: 雖然理解其他人的顧慮,但我還是肯定願意協助拾取 07/17 13:27
→ wish15150507: 遺失物的原po~ 07/17 13:27
→ wish15150507: 可能我自己以前東西也東掉西掉的,有遇到好心人幫 07/17 13:27
→ wish15150507: 撿真的感謝 07/17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