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iveSo :頭推 11/10 23:56
→ GiveSo :希望是最後一篇討論這件事的文章了 11/10 23:58
→ fireneo :鐵路機構得拒絕運送或解除契約 PRO專業 等補推 11/11 00:03
→ nickli00 :這篇論文不錯唷 可以送交台鐵 11/11 00:04
推 fireneo :希望跳針哥可以看看第五條 他所謂的情理法 11/11 00:05
推 xxline :這篇真好~ 用心推 11/11 00:08
推 creek :推~ 11/11 00:12
→ seii :很顯然的,第9條的處理應該是17條而不是5或17任擇一 11/11 00:18
→ seii :目前台鐵的處理方式也是17的處理 11/11 00:19
推 honey823 :k大太認真了...連續兩篇文整理的這麼費功夫 11/11 00:19
→ honey823 :但是跳針的我想還是永遠跳不停..永遠的無視.. 11/11 00:19
→ honey823 :大家早點睡吧...明天又是禮拜五要六點訂票的時候了XD 11/11 00:20
推 drivemecrazy:對我沒差,每天都是趕DATA看PAPER的時候....QAQ 11/11 00:22
推 See3Children:這麼專業是不是該簽博班 11/11 00:24
推 odeoncafe :對哦@@看得太歡樂,差點忘記orz 11/11 00:25
推 leibe :你寫論文寫到中毒了嗎 口委:應予及格~ 11/11 00:28
推 k314181 :說好不打臉的... 11/11 00:54
推 hsudens :真的好棒 看論文依樣給個讚 11/11 00:57
推 drivemecrazy:其實你家有急事偷站太魯閣沒人會說什麼,但是大聲 11/11 00:59
→ drivemecrazy:護航,把違法情事合理化真的很不可取 11/11 01:00
→ dhampir :真的緊急的情況應該都要另外討論,而不在這串主題的 11/11 01:01
→ dhampir :範圍內,就像救護車闖紅燈這樣 11/11 01:02
推 drivemecrazy:但是跳針王會說你闖紅燈例子很爛但是可以扯他爸中風 11/11 01:03
推 dhampir :他爸如果中風那只能請他保重了,自動過濾跳針就好XD 11/11 01:05
推 fireneo :其實他是說第三者爸爸中風...不是BR自己的老爸 11/11 01:06
推 harry901 :也不用幫我打馬賽克啦 我是指普通認知的民刑法 11/11 01:06
→ harry901 :忘記有鐵路法的特殊法 站票不合鐵路法受罰應該 11/11 01:07
→ dhampir :說真的這系列文讓花蓮板再度活躍起來真是大功一件XDD 11/11 01:07
→ dhampir :只是說真的太魯閣號怎樣真的不應該在花蓮板討論 11/11 01:08
→ dhampir :雖然名字源自花蓮、主要也讓花蓮人交通更方便 11/11 01:08
推 harry901 :但是法條上並沒有違規 受罰是照著法條走而已 11/11 01:09
→ harry901 :第十八條 不能立即交付 "得"令其下車 11/11 01:10
→ harry901 :基本上簡單講 有錢的人只是照個鐵路法的規則走而已 11/11 01:10
→ harry901 :這邊有個癥結點在於那個"得" 可以衍生很多種問題 11/11 01:11
→ dhampir :不過還是去鐵路板討論比較好... 11/11 01:12
推 tonyhu :推原PO專業!是說中風還坐什麼火車,快送醫院啦~"~ 11/11 01:16
推 dhampir :應該是有人說老爸在外地中風要趕去探望 11/11 01:20
→ dhampir :其實前面已經有很多精湛的文章說明了,但整體上還是 11/11 01:27
→ dhampir :跟花蓮板沒有非常大的關係,希望版主趕快停止這系列 11/11 01:28
→ dhampir :文...畢竟大家意見不同吵來吵去也是沒完沒了(雖然我 11/11 01:28
→ dhampir :也跳下去吵了...) 11/11 01:29
→ harry901 :這個問題 律師指出加收50%有違憲之疑 11/11 01:29
→ harry901 :他的論點是 台鐵既然沒有辦法短程查票(如北松) 11/11 01:30
→ harry901 :而針對宜花間查票加收50% 這有違憲法平等原則 11/11 01:31
推 harry901 :這律師應該是花蓮人...看來應該會申請大法官解釋了 11/11 01:33
→ dhampir :以前段來說,可見這位大律師都是用推測,目前台鐵的 11/11 01:38
→ dhampir :班表,上面也有大大整理好了,如果你搭不到魯蛋,前 11/11 01:38
→ dhampir :後也有其他車種可以搭,多在魯蛋的兩小時內到達 11/11 01:39
→ dhampir :此外何為正當理由?這部分有很大討論空間 11/11 01:40
推 harry901 :尖峰時刻是有那樣的情況 11/11 01:40
→ dhampir :另外他好像有點不知所云了...「如果就行動不便或某些 11/11 01:41
→ dhampir :較傾斜路段宣導不要站立或走動」沒位子...那坐地板? 11/11 01:42
推 harry901 :所以說這邊鐵路法定的空間也很大... 11/11 01:43
→ harry901 :他所謂的正當理由就是上面的條文所列的 11/11 01:44
→ harry901 :那是否"因為其他車誤點" 我必須在車票上的時間趕到 11/11 01:44
→ harry901 :而促成正當理由? 這就是一個很大的討論空間 11/11 01:45
→ harry901 :因為鐵路法第二條有規定"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之事" 11/11 01:46
→ dhampir :抱歉,誤點是指到終點誤點還是起點誤點? 11/11 01:46
→ harry901 :應依規定安全準時送達 11/11 01:46
→ dhampir :還是自己誤點造成搭不上車,所以得搭魯蛋在時間趕到 11/11 01:46
→ harry901 :我不知道 所以我說鐵路法沒有嚴格的規範 11/11 01:48
→ dhampir :以律師論點,違憲法平等原則,那麼一群車闖紅燈結果 11/11 01:48
→ dhampir :只有一台被攔,可是其他人沒被攔,不公平,這樣? 11/11 01:48
→ harry901 :但如果誤點超過某分 用列車極速算出到站時是否誤點 11/11 01:48
→ harry901 :應可以被列入"正當理由" 11/11 01:49
→ dhampir :上面的「正當理由」跟「誤點」的討論好像混亂了XD 11/11 01:49
→ harry901 :他的前提是"國營事業" 11/11 01:49
→ harry901 :我是舉例 =_= 11/11 01:50
→ harry901 :光是"正當理由"就可以有很多種變化~ 很多種衍生 11/11 01:51
→ harry901 :趕時間算不算? 有急事算不算? 就是定義不清的"正 11/11 01:51
→ harry901 :當理由" 有些人認為不 有些人認為可 才會被討論 11/11 01:51
→ harry901 :到連律師自己都加入混戰... 11/11 01:52
→ harry901 :而我剛剛舉的例子是拿台鐵自己條文矛盾的案例來說明 11/11 01:52
→ harry901 :法條就是這樣 像"得".這個方程式 就可以有好多個根 11/11 01:54
推 dhampir :說到底台鐵訂定規則時有一定的考量跟討論,但也許有 11/11 01:56
→ harry901 :雖然台鐵明文規定後我就沒站過太魯閣 但是如果真有 11/11 01:56
→ harry901 :急事 又買不到票 還是可能會站票 就照遊戲規則走 11/11 01:56
→ dhampir :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有不完善是要設法改進的,今天既 11/11 01:56
→ dhampir :然要上太魯閣,就照著規則,若是許多人都認為不合理 11/11 01:57
→ dhampir :最終還是透過民代或是媒體反映民聲督促上層改進 11/11 01:57
→ harry901 :基本上我認為罰則合理 我也支持 但是...票價不合理 11/11 01:58
→ harry901 :就是了 不是太魯閣太便宜 就是自強太貴了 11/11 01:58
→ dhampir :不然以前沒魯蛋的時候趕時間怎麼辦,有魯蛋是方便而 11/11 01:58
→ harry901 :才會讓人民有那種花一樣的錢當然選最好的感覺 11/11 01:58
→ dhampir :不是隨便 11/11 01:58
→ chl20020933 :這太認真了,等一下跳針的會叫你釋憲喔 >.0 11/11 02:01
推 dhampir :所以901大的論點就是,罰則合理票價不合理,那我們 11/11 02:02
→ dhampir :喇賽這麼多也是白搭嘛XDDD 11/11 02:03
→ dhampir :我則是覺得,不遵守規則就是錯,規則若有錯則先遵守 11/11 02:04
→ dhampir :再盡量改...而非先違規再說規則不合理 11/11 02:04
→ dhampir :嗚嗚嗚板主對不起我又洗了好多版面... 11/11 02:05
推 harry901 :是阿 不遵守規則就是錯 但我不說大話 那樣的規則我可 11/11 02:06
→ harry901 :以完全作到"沒買到票就不上太魯閣號" 11/11 02:06
推 dhampir :甘 忙著抓貓搞到頭昏眼花了...有隻來待產的野貓從我 11/11 02:08
推 harry901 :另外若要在認真下去 預售票網路現場不同步也是可以 11/11 02:08
→ harry901 :拿來被檢視 11/11 02:09
→ dhampir :加跳到隔壁屋頂,然後騙進屋頂後又掉到牆壁夾板... 11/11 02:09
推 maplekattun :專業推!! 11/11 11:46
→ aahome :釋憲100%會被打槍..因為這沒有違法憲法精神 11/11 12:55
→ aahome :律師都可以把殺人犯講到無罪了..大家說誰是喇叭嘴 XD 11/11 12:56
→ aahome :律師只是想賺錢而已,看看這太魯閣案的case 11/11 12:57
→ aahome :有沒有錢賺,如果沒人上門..他管你喔.. 11/11 12:57
推 ponguy :1整理的很仔細 11/14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