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pex:西斯名言:12/02 16:01
→ Atwo: 咩12/02 16:02
→ shih232329: 修12/02 16:04
→ cishtu18: 幹12/02 16:04
推 duct: 某12/02 16:04
推 sicqq233: ?12/0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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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uving : 不幸 05/03 16:22
推 viviq : 真心覺得酒駕應該以殺人罪論處 05/03 16:23
推 CHERRIE55555: 同意加1,應該以蓄意殺人論處 05/03 16:30
推 shandian : 同意V大 ,因為本來就是再殺人.... 05/03 16:42
推 nickgim00123: 台灣恐龍法官阿,酒駕本來就該判死刑 05/03 16:52
推 jtch : 是酒駕沒出事以蓄意殺人論處 05/03 17:24
→ jtch : 不對 我搞錯了 想說的是 酒駕沒出事以殺人未遂論處 05/03 17:25
推 cathy780108 : 同意V大 05/03 17:25
→ jtch : 因為就是會有白痴以為自己不會出事 05/03 17:26
推 sweetwish : 就是 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的心態 唉 05/03 17:50
推 taleschia : 扯的是有人在花蓮人社團說撞死應該 05/03 17:53
推 kevin4201153: 推V大 副局長一路好走 05/03 18:42
→ chej : 在我家附近 而且又是大白天的............唉 05/03 18:45
推 rpg : 被撞的是我花蓮親戚的朋友... 05/03 19:09
推 rpg : 罵警察的那位因為涉及刑案,3月中已被起訴 05/03 19:37
推 a2629397 : 酒駕=殺人未遂,酒駕肇事=蓄意傷害,酒駕肇事致死= 05/04 05:52
→ a2629397 : 殺人罪。 05/04 05:52
→ a2629397 : 我的希望啦。 05/04 05:52
→ amkero : RIP 05/04 08:03
推 shirochan : 祝酒駕的人和他全家被酒駕的撞成植物人 05/04 12:38
→ paraselene12: 若是家人也管不動,是否波及到全家太超過了呢? 05/04 18:55
推 phantom1990 : 酒駕王vs花蓮王 05/0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