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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28000306-260102 中時電子報˙2015年11月28日 湯雅雯/台北報導 俗稱「翻車魚」的曼波魚,是許多觀光客到花蓮必吃的美食,但日前被「世界自然保 護聯盟」(IUCN)列入最新公布的《瀕危物種紅色名錄》(Red List)中,點名各地 大量、不當捕撈,讓曼波魚成為海洋中瀕危等級最嚴重的物種。 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鄭明修表示,曼波魚全球都有分布,學名稱為Mola mola ,族群種類可分成3、4種,《華盛頓公約》( CITES)尚未把牠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 物,因此並非稀有保育魚種,因為牠常翻身在海洋中曬太陽,又稱「太陽魚」,台灣 則稱呼「翻車魚」。 龍腸一斤喊價4千元 鄭明修說,曼波魚體型非常大,最大可達2000公斤,國外幾乎沒有人在吃牠,台灣過 去老饕愛吃「龍腸」(曼波魚的腸子),一斤喊價4000元以上,10多年前花東地區開 始推廣「曼波魚祭」,捕曼波魚的漁民越來越多,他觀察到台灣花東近海的曼波魚, 體型有越來越小的趨勢。 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表示,IUCN不是國際漁業組織,而是由一群專家、科學家組成,每 年投票處理選出瀕危物種新增至紅皮書中,但並非如《華盛頓公約》對國家具有法律 約束力,且根據漁業署觀察,台灣東部海域曼波魚族群數量並沒有減少,宜蘭、花蓮 及台東都有大量分布。 國際專家發出警告 鄭明修認為,雖然IUCN沒有實際法律約束力,但國際專家、科學家已經發出警告,多 少能對漁業、水族館的捕撈行為造成壓力。蔡日耀則說,台灣將參考IUCN的標準,邀 國內外專家學者開會討論。他舉例,印尼峇里島的水晶灣,也有大量的曼波魚,但當 地人卻不捕撈、不吃曼波魚,而是發展曼波魚觀光文化,把曼波魚當作「海洋金雞母 」,每天吸引3000人租船,讓潛水客與曼波魚拍照,賺取大量的觀光財。 鄭明修說,大型魚類在食物鏈的位階很重要,台灣的海洋文化不該只有「海鮮文化」 ,什麼魚都拿來吃,總有一天被吃光;換個態度想,若把曼波魚變成觀賞魚,觀光效 益的收入更大,且對海洋保育是永續的,近年已有保育人士注意到曼波魚在花東的悲 歌,但還沒有人做數據調查研究,因為曼波魚會吃水母,近年花東水母變多,是否跟 曼波魚變少有關,值得進一步調查。(中國時報) - 被吃完應該是遲早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35.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alien/M.1448707895.A.084.html
jtch : 曼波魚其實不好吃阿 以前都是不小心抓到才吃的吧 11/28 19:00
InoueKosei : 本來就不應該吃 11/28 19:12
tony121010 : 不好吃,被縣政府活動炒起來的噱頭 11/28 19:42
talenthun : 可憐的曼波魚,別吃他們了啦 11/28 20:24
baozi : 就跟花蓮觀光一樣 都在做殺雞取卵的事情 可悲到極點 11/28 20:49
roo615 : 真心好奇哪裡喊價四千!? 11/30 20:04
peter316 : 12/01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