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ndbyyou : 眼殘 看成陪姐姐玩09/29 12:25
→ wangdahuhe : 夾起來可以嗎…09/29 13:10
推 anneanne : 已站內信!09/29 16:46
推 cocokidnick : 雖然這是地方版,還是提醒一下,貼這內容已經違法09/30 01:17
→ cocokidnick : 了09/30 01:17
推 jiankein : 徵才性別歧視?09/30 01:32
推 yuuga : 樓上正解09/30 10:03
推 moola : 薪資不公開 合法嗎?09/30 10:46
→ lindonlin : 首先限制性別就違法了吧09/30 13:00
→ cuteangle30 : 現在才看到大家推文,謝謝提醒,我修正一下09/30 13:10
→ cuteangle30 : 另外沒有特別性別歧視,因為陪玩姐姐這個名詞就很09/30 13:11
→ cuteangle30 : 直接的一個念頭出來,我內文沒有特別註明限女,男09/30 13:11
→ cuteangle30 : 生也可以來信喔09/30 13:11
※ 編輯: cuteangle30 (223.140.212.37 臺灣), 09/30/2022 13:12:39
推 v792899 : 留言酸的人,自己有女兒的話 放心家裡來男生陪她玩09/30 13:11
→ v792899 : 嗎???09/30 13:11
※ 編輯: cuteangle30 (223.140.212.37 臺灣), 09/30/2022 13:12:54
※ 編輯: cuteangle30 (223.140.212.37 臺灣), 09/30/2022 13:13:14
推 a76597659 : 推文哪裡有在酸了 09/30 13:29
推 standbyyou : 像幼幼台的大哥哥 也蠻好的啊 09/30 14:15
推 bassblacktea: 有一些事情 可以做但不能說 09/30 14:21
推 lyt5566 : 如果提醒能叫做酸的話,那PTT可以不用上了 09/30 14:32
推 qskingq : 你徵才就是男女都要徵,但你選可以不選男生 09/30 15:36
→ qskingq : 就像上面說的 可以做不能說,不然你會被罰錢 09/30 15:36
→ access : 性別限制只是省大家時間,就想找女的還不明講,浪 09/30 16:39
→ access : 費時間很爽嗎 09/30 16:39
→ lindonlin : 樓上,性別平等工作法和版規就都明言規定不能限制 09/30 16:48
→ lindonlin : 性別啊,你不讓提醒害原po被水桶甚至被罰錢很爽嗎 09/30 16:48
→ lindonlin : ? 09/30 16:48
→ darkster : 以版規3-5來說,版友好意提醒不要觸法,免的被刪文 09/30 16:51
→ darkster : 而已 09/30 16:51
推 viro72 : 徵才不能觸法,不過法律沒規定面試後不能刷掉特定 09/30 19:21
→ viro72 : 別XD 09/30 19:21
→ viro72 : 性別* 09/30 19:22
→ zzzZZabonbon: 是在花蓮國待久了忘記台灣有法律嗎XDDD 09/30 19:28
推 FooD823 : 盲盲真的好可愛XD 09/30 19:30
推 tree1992 : 違法提醒還有人爆氣…是都法盲沒找過工作嗎? 09/30 19:59
→ tree1992 : 經常薪資四萬以下不得面議,徵才與工作內容無關, 09/30 20:02
→ tree1992 : 不得限定性別年齡…有異議的怎不去提修法? 09/30 20:02
→ tree1992 : 樓上說女兒擔心男生,怎不去看男童被女性侵的新聞? 09/30 20:05
推 winnie55 : 爆氣的大概是廖老大粉XD 10/01 01:43
→ dogdudu : 有人覺得臺灣現在是法治國?真是有趣,嘻嘻! 10/01 12:35
→ qskingq : 不是法治國 不然以爆治國嗎== 有些法不合理但不=0 10/01 15:56
→ sustaining : 這叫酸? 不是好意提醒嗎 10/01 22:26
推 v792899 : 明講就是節省大家時間而已 啊如果是男生打好自介打 10/02 07:52
→ v792899 : 好履歷站內給原po後 原po還要打上一段回覆說"不好 10/02 07:52
→ v792899 : 意思 目前只找女生喔 謝謝你" 10/02 07:52
推 florasflanaa: 樓上不是啦,性別限制的是非對錯先不討論, 10/02 12:07
→ florasflanaa: 現行法規上不可明講限制,既定事實被迫遵守 10/02 12:07
→ florasflanaa: 所以大家的推文提醒是在保護原po不要觸法 10/02 12:07
→ florasflanaa: 至於法規到底合不合理,建議直接跟政府討論 10/02 12:07
推 sorrry30000 : 推文怎麼有法盲 10/02 14:11
→ ctmhsl : 大家幫原po上了一課 勞基法XDDD 10/02 16:12
→ amoroe13 : 法規就是不能明講啊,而且原po也不能因為性別拒絕 10/02 18:27
→ amoroe13 : ,只能說「您的經歷不符我們的需求」 10/02 18:27
→ jiankein : 法律就是法律,不高興可以去找立委抗議修法 10/03 21:25
推 v792899 : 如果是提醒原po不觸法,那是我誤會了...sorry 10/03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