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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人員是屬於國家資源 如果制度太爛 沒人要做 不管誰失火就都找不到人來救了 這些人平日被用來履行政府承諾 這個承諾就是政府收取稅收 用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失火的時候) 但是也不能為了這個目的 浮濫透支消防人員導致不合理的傷亡 如果是符合建築法規的房子 失火了 要求消防隊救援 合情合理 但如果本身就是違建 進場救援可能造成消防人員不必要的傷亡 反而折損了政府對奉公守法人民的財產保護履約能力 按理應該授權消防單位有權選擇對違建採取消極救援 (只在外面滅火 不冒險進場救人) 就算同樣進場救援也可能冒上不必要的風險 事後應當由國稅局向屋主追繳風險補償金 繳不出來就強制執行屋主名下財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alien/M.1682228164.A.EE9.html
clusis : 不會吧,人命關天 04/23 14:07
clusis : 醫生也不能不救殺人犯啊 04/23 14:08
sodia1991 : 消防法第一條就是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只要有人就得進 04/23 17:09
sodia1991 : 去救,消極救災反而會被求取國賠。 04/23 17:09
monarch0301 : 嗯 那如果因為受災場域是違建而給消防人員帶來超出 04/23 17:40
monarch0301 : 預期的未知風險 04/23 17:40
monarch0301 : 國稅局是否有資格對屋主提出追繳額外風險補償金? 04/23 17:40
monarch0301 : 畢竟是屋主違建在先 04/23 17:40
monarch0301 : 他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04/23 17:40
monarch0301 : 也有人在等他們回家。對吧? 04/23 17:40
ChrisDavis : 當你要當消防員或是醫生這種行業就不能選擇了好嗎, 04/23 17:50
ChrisDavis : 供三小 04/23 17:50
ChrisDavis : 醫生可以因為病人是重大罪犯就直接放棄治療嗎 04/23 17:51
monarch0301 : 啥小邏輯死亡 這可以比嗎? 04/23 18:07
monarch0301 : 犯人的身份跟醫生救助的風險有啥小關係 04/23 18:07
monarch0301 : 救犯人會比救普通良民危險?危險在哪? 04/23 18:07
sodia1991 : 臺灣多數的玩法是,因違建造成傷害,是主管機關抓不 04/23 21:15
sodia1991 : 夠嚴,幾個主管承辦申誡一下,再來一波徹查。違建戶 04/23 21:15
sodia1991 : 罰多少法律早就定好(有沒有好好執行就…),頂多修 04/23 21:15
sodia1991 : 法加重。公單位是不能消極的喲~ 04/23 21:15
jaycs : 沒救人的使命感,就讓有天職感的人來助人吧! 04/23 22:38
viro72 : 這麼厲害怎麼沒想去選個立委修法一下? 04/24 01:08
monarch0301 : 耶穌有那麼大的使命感是因為人家可以復活ok? 04/24 08:52
jiankein : 違建帶來的風險,要求償的前提是,你必須提出風險 04/24 19:38
jiankein : 帶來的損害,法院才會理你,否則就是沒下文 04/24 19:38
Hanoie : 我大概了解版主想表達的意思,也認同消防人員也是有 04/26 16:32
Hanoie : 家人在等他回家不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貿然進場。 04/26 16:32
Hanoie : 違建導致救災更加困難,應該有一個判斷標準來定義, 04/26 16:32
Hanoie : 若有一定程度違建可以以其他手段代替進場救災。不然 04/26 16:32
Hanoie : 別人違建,別人在爽,結果失火了卻要辛苦的消防人員 04/26 16:32
Hanoie : 用自己的生命去換未知數。 04/26 16:32
Hanoie : 先把遊戲規則講清楚,也可以讓違建的比例降低,租屋 04/26 16:33
Hanoie : 的人也比較不願意租違建的房子(畢竟沒人想拿自己生 04/26 16:33
Hanoie : 命開玩笑) 04/26 16:33
Hanoie : 如果是屋主堅持違建,那就自己平時小心,不要有危險 04/26 16:33
Hanoie : 用火等等情形。 04/26 16:33
monarch0301 : 又枉死了好幾個 10/08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