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um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感謝小組長多日來對本案之關注與用心, 相信小組長確能完成監督的責任。 2.有關(1)chuit之言論有無違規及(2)版主處份本身是否合法等議 因#1AoSpNnW 之主控理由經小組長裁定與公告不符,認定不成立, 故(1)就現行板規應視作合於規定。 3.小組長裁示請版主重新提出充分之證據輔助主控理由,  然因(1)主控理由不成立之故, 除版主重新自#1AnjzcwK提出新證據或補充證據,      重新認定主控理由確實成立。      在主控理由確實成立之後,      版主所引用之非#1AnjzcwK之補充證據,方具證據力。 4.有關(2)經小組長裁示不當、撤銷,故原處分屬非法處分。   並請版主依#1Aq5yvVl之結果,於Buddhism公告撤銷chuit之水桶處分。 同時,請版主就此非法處分,負起應有之補償或責任。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先講結論。 : 原檢舉 #1AoU5o7N 中, chuit 板友檢舉 haryewkun 板主不當水桶。 : 經查當時水桶公告 #1AoSpNnW 之理由為 : 「也警告過,請不要將重點擺在 K大或任何一位版友的身上,請不要在版上就 : 版友的人格做出批評。如果真想批評,請私下去信。」 : 但與 haryewkun 討論後, haryewkun 當時給予暫停發言處份之理由, : 乃因公告中所引用之文字帶有挑釁意味,違反板規第四條。 : 且 chuit 在 Buddhism 板多次因用語不當被警告,故符合板規第六條之描述。 : 因此給予暫停發言一周之處份。並非因為針對其它板友個人作出批評。 : 由於處份之理由與原公告不符,且原公告引用之發言亦未有針對板友人格批評, : 固認定原處份不當,撤銷 chuit 板友於 #1AoSpNnW 公告中所受到禁言一周之處份。 : 接下來回覆 chuit 板友的發言: : 1. 對於逃避性與惰性,組務會盡監督的責任。確保板主能完成職責內的工作。 : 2. 本案之判定是否依個人主觀與喜惡判斷,乃充份了解判決理由後才能斷定。 : 3. 本案與高院判決無罪卻維持地院判決之例不同,比較類似拿到的判決書部份遺失, : 導致無法清楚了解原判決的理由,因此要求 haryewkun 板主補齊理由。 : 4. 由於 ptt 並沒有三審定讞後才執行的制度,也就是在板主判決後就直接執行, : 因此並不適用於上訴期間不得執行判決處份這項規定。 : 若是要採用板主判決後不得直接執行判決的制度,可能得從整體制度面上來修改。 : 但本組是否適合採用這樣的制度,需要更多的討論,若有意見也歡迎另文提出。 : 5. chuit 板友的權益被犧牲是事實,這一點我不否認。但其言論究竟有沒有違規, : 處份本身是不是合法,都不是在釐清問題之前可以回答的,只能延後處理。 : 本案由於涉及的發文量,以及期間的討論都相當多,以致於處理效率偏低, : 乃本人能力限制,對於受影響之板友,特別是 chuit 板友深感抱歉。 : 6. 個案判斷純依當時板規作處置。灰色地帶由板主主觀判定的部份, : 仍尊重板主的判斷。但並不會允許加入不存在於原板規當中的新條文。 : 若欲加入新的條文,新板規也不會溯及既往,因此也無推翻判決之可能。 : 在釐清問題這段時間犧牲使用者權益實屬不當,但我還不知道能怎樣補償。 : 簡單講,當時的討論分成兩個部份。 : 1. 釐清原判決所依的板規為何,對於原板規有爭議的部份作討論, : 討論出來的結果仍然是原板規,只是把爭議的部份明文化。 : 這部份會適用於這次檢舉的個案。我原文所寫的「比現在更清楚的板規」云云, : 指的乃是在解釋上更清楚,執行尺度更嚴謹(不是比較嚴格)的板規。 : 若這文字造成誤會,相當抱歉。 : 2. 釐清原板規時所討論到的問題,若發現有增修板規以修正或避免爭議的部份, : 將會加入到新的板規當中,未來板上的發言將依新的板規處置。 : 這是在先前的文章沒有刻意提及的部份,但未避免未來有類似的疑慮, : 這個步驟在本案結束後仍會繼續進行。在未來兩位板主發布新板規之前, : 仍以目前板規來處理討論板上的各項事務。 : 最後,關於其它板友發言不當的部份,請逕向板主檢舉。謝謝。 -- 諸行無常 Anicca vata sankhara, 是生滅法 Uppada vaydhammino; 生滅滅己 Uppajjhitva nirujjhanti, 寂滅為樂 Tesam vupasamo sukho. 從菩提樹下走過 http://www.wretch.cc/blog/edhar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5.11 ※ 編輯: chuit 來自: 123.192.75.11 (10/10 23:01)
thismy:除了P 幣 還能怎樣 10/11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