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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檢舉mormolyca的出發點本就不在於揭發其對EVA010200[人身攻擊] 而是早在2010年07月16日凌晨4點九分~11分於 #1CFsVz7p文下說明過了 → poohkoala:本人並非因EVA檢舉M.本人純粹檢舉M使用不當文字污衊古德 07/16 04:09 → poohkoala:是[故意製造糾紛]...非[人身攻擊] 07/16 04:11 chuit完全沒有弄清楚本人所做的檢舉的要點 而buddhanatura在同一文中繼續推文功能 清楚顯示其已經看到本人申論 整條版規如下 07. 故意製造糾紛,以及針對特定對象(帳號或暱稱)以明示、 暗示進行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挑釁、引戰、爆卦 chuit對於版規的定義沒有做出清楚的理解,自以為是的對版規斷章取義, 無法適當的行使管理權限 明確顯示出失職不適任 ※ 引述《chuit (暫沒想到新暱稱)》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請 chuit 板主說明。 : : 請 chuit 板主說明。 : 合併回復如次三點說明: : 1.根據佛教版現行版規檢舉條例, :  有關人身攻擊之檢舉應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他人提出 :  本檢舉案未獲得EVA010200、或經EVA010200授權之帳號提出檢舉, : 而由非權利人poohkoala提出檢舉,不符合佛教版現行版規之檢舉程序, :  應予以駁回檢舉。 : 2.poohkoala之檢舉文章#1CFqfJ3O (Buddhism):  表示被檢舉人mormolyca以「隱晦的且非常負面的漢語成語污衊輕視祖師 :  大德語錄中所出現的人物」。 :  本判沿採原判決公告文#1CFrj9Nv (Buddhism)內容: :  「mormolyca非針對六祖惠能祖師或其徒眾,而是針對EVA010200的簽名檔所作回應」 :  故無明顯遭受攻擊或侮辱之人身、人格之條件成立,故違規不成立。 :  同時,本版並未禁止評論歷史人物及其言論。 : 3.mormolyca原文#1CFqV8c0 (Buddhism) 表示: : 「離經一字,即為○說」不可不慎啊! :  我不清楚我為何要對這類「○說」道歉 ^^ : 「○說」係指發表之言論文章等非人身、人格, : 故無受攻擊之人身、人格對象成立。 : : 不行,因為帳號部已經停止多重帳號的查詢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05.150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80.218.205.150 (07/18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