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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uit (暫沒想到新暱稱)》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 這種質疑是有必要的, : : 若非我上一篇質疑你的版規認知,你也不會自知理虧,知道錯了,而去修掉原文`~~ : : 若非我點出你的錯誤之處,也許板友又被你的「被水桶不可檢舉」的謬論誤導了。 : : 身為板主,對板規仍然不太熟悉,你新任板主這也不能怪你。 : : 但是,你仍必須做出解釋。 : 身為資深版主,還能買票被停權, : 看來你對遊戲規則也不太了解, : 當然這也不能怪你,畢竟你可能不清楚買票是違法的 : 如果不清楚買票是違法, : 歡迎你向組務版提出要求解釋 一、請問買票事件與本議題何關? 二、我已很欣然接受組務版的解釋了。 要扯話題,還真會扯。 你身為板主,竟然維護自己的同居室友,讓人對你的公正有懷疑。 在ip 相同的情況下,正常情況下應該請另一版主出面處理。 你竟然在公告的推文下說「沒有所謂必須的協調」,表明無需與另一板主協調? 這樣的判決,誰會服氣,這樣的排斥另一板主,誰會認同? 請看此篇推文 文章代碼(AID): #1CG9duFV (Buddhism) 別忘了,你只是試閱板主,才試閱就這樣,正式的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9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