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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lovetoday (在小馬眼裡 我們都是they)》之銘言: : : 答案就在上面,祇是你們自己不願做罷了。 : 當然不願意做,有正常管道可以使用,就應該採用正常管道。 : 如果屢次需要用到非常管道,那應該要修正法規,而不是隨意使用非常管道。 : : 文章代碼(AID): #16ak9rww (HumService) [ptt.cc] Re: [問題] 請問關於基督信 : : M前群組長:"我以暫時代理板主的權利和義務,提名 sitos 擔任板主群一員。" : : 文章代碼(AID): #16ayAhHH (HumService) [ptt.cc] [公告] 解除唯讀與辭去板主 : : M前群組長:"新板主 sitos 已上任並將看板方向與板規訂出, : : Majestic 階段性任務以達成,故辭去板主一職" : : 這兩篇公告,群組長兼任基信板板主,並擁有身為該板板主的權利和義務,板主有 : : 那些權利? 難道不能舉行板上投票選板主嗎? : 小組長可以兼任板主。板主可以舉辦投票,板主也可以推薦其它人作為板主。 : 但投票和推薦板主之間沒有必然關聯,推薦板主並不具有民意基礎。 文章代碼(AID): #1EMIL8uO (Christianity) [ptt.cc] Re: 投票地址有人知道嗎? 11.直接在看板舉辦投票,並不能產生板主。因為看板的投票不具有效力。 由現任板主舉辦的投票產生新板主,其法源依據為現任板主推薦板主的權力, 但在沒有現任板主的情況之下,這樣的推薦管道自然不存在。 組務兼任板主,舉辦板內投票,選擇取得最多票的候選人,推薦他為下任板主, 這樣的推薦不算具有民意基礎? 反正祇有選舉名單上的人才能投票。 組務兼任板主,推薦管道自然就存在,問題是你們不做,情願找個他板板主來代管, 不願解決實質問題,這樣恣意而為,算不算荒廢職責? : : 若要周延,就公告組務兼任板主,再舉辦板上投票。組務兼任板主並擁有板主的權 : : 利和義務,這個案例組務至今未推翻過,不要跟我說沒這個規定。 : 這個案例沒有推翻過,不代表這就是一個好的方法。 : 況且你舉的這個案例也不是透過板上投票產生板主。 : 在我接任板主時就已經跟 Majestic 提過我不認為這是好方法, 你不認為這是個好辦法,但你不是靠這個方法擔任板主,並因為曾擔任基信板板 主的資格,得以參選人文宗教小組的小組長? 你依這個方法得以擔任小組長,卻 又嫌棄這個辦法? : 我也提過我不是很願意在這樣的情況下上任,他則表示他需要一個板主來管板。 : 基於當時的需求,以及作這個決定的人是 Majestic ,我尊重他的決定, : 因此我願意在他提出這樣提案的時候接受。 : 當時基信板沒有板主,有廢板的問題。現在有接管辦法,有代理板主, : 已經緩解了不產生板主就面臨廢板的急迫性,我認為這給予更多的時間和空間, : 可以找尋適當的人選擔任板主,因此我不願意在連署不過的情況底下, : 用兼任板主再任命的方式,產生下一任的板主。 什麼時候小組長可以擴權,在所轄板板主難產時,按自己的心意來決定底下所 轄板主的人事任命? 什麼時候小組長可以擴權,在所轄板板主難產時,按自己的心意選自己的心腹, 代理該板板主且沒有期限的代理? M前群組長兼任板主,推薦的名單,可是板主參選人且得票最高的人,何況當時 的情況你自己也清楚,而今你硬要說,M前群組長推薦你與板上民意無關,你們 真的打算憑一己私意,找自己心腹來擔任板主嗎?那你們的表現與當初的U黨事件 有什麼差異? : : 文章代碼(AID): #1ELfhkd9 (Christianity) [ptt.cc] Re: 投票地址有人知道嗎? : : 發文時間:Fri Aug 26 02:56:40 2011 : : T組務表示:你知道要去哪裡開連署,自然也知道要去哪裡投投,你也知道哪些人的 : : 投票才是有效的。所有的名單都是公開的,丟水球寫信去拉票不就好了, : : 你自己不去拉票,怪我勒?還是你拉了票沒人投你? : : 文章代碼(AID): #1ELucaA1 (HumService) [ptt.cc] [公告] 基督信仰版版友名單 : : 發文時間:Fri Aug 26 19:55:10 2011 : : 這二篇都是T組務發的文章,第一篇文顯見組務還未搞清楚,原有的投票名單不足 : : 以選出下任板主,同日下午,或許有人提醒,這才公告調整投票名單,由代理板主 : : 主導。 : 我不確定 Trunicht 當時回覆的時候是否是處於你所說的狀況, : 如果你很想要知道,可能只能等他自己來回覆了。 : : 在投票名單確定到參選人第一次連署結束(8.20),這段時間組務們可曾寄信要求投 : : 票名單上的人文章數不足的人衝一下文章數? 有的話po上來,別讓我誤會。其實我 : : 壓根就不相信在8.26前,你們有想到這個問題,不然就不會有調整名單的動作了。 : 如果我很擔心連署不過,或者是我很希望能很快產生板主,也許就會做這些事。 : 但我其實並不急於產生下一任的板主,所以我不打算鼓勵板友衝文章數。 : 對我而言一個板主能夠長久穩定地治板,減少爭議性的判決並能服眾, : 比起快快找到一個板主,但出了問題又得要再找下一任板主要好得多。 : 我有檢查審核通過板友名單的人數超過四十人,所以我不認為連署必定過不了。 : 至於調整名單,是出於 pokky 的要求。他認為在不違反板友名單的原意情況下, : 他願意付出額外的時間精力來整理有發過文的板友名單。既然有人願意作這些事, : 只要審核的標準是公平的,我認為並沒有反對的理由。 : : 我想問你們一個問題,有了投票名單,除了投票門署差異外,選擇連署機與板上 : : 投票到底差別在那裡? : 差在是不是原本國家研究院規定裡透過民意產生板主的機制。 : : 決定採用投票名單避免人頭干擾的 是你們組務 : : 決定列入投票名單的資格和進行名單審核的 是你們組務 : : 套句少林足球的話,球證、邊審、大會都是你們的人,採用那種方式投票有什麼 : : 差別? 祇有投票名單內的人投票才算票,採行那種方式有什麼差別? : 簡單來講,板上投票沒有產生板主的效力。 簡單來講,組務兼任板主,可以推薦板主; 簡單來講,組務兼任板主,可以舉辦板上投票,推薦得票率最高的擔任板主,但組務 玩文字遊戲,認為"板上投票沒有產生板主的效力",而漠視板上投票的結果,是由板 主向小組推薦板主的依據。 舉辦板上投票是讓板主推薦至少有民意基礎。過程祇是手段,但板主的任命仍然是依 "板主推薦板主"這條而來。我雖然沒特別提到這條,但當初基信板透過板上投票,選 出薩德接任板主,難道他是由板上選舉直接當上板主一職嗎? 根本不是這樣啊! 文章代碼(AID): #1A7HkiuZ (HumService) [ptt.cc] Christianity 版申請增加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3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