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today (在小馬眼裡 我們都是they)》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當然不願意做,有正常管道可以使用,就應該採用正常管道。
: : 如果屢次需要用到非常管道,那應該要修正法規,而不是隨意使用非常管道。
: : 小組長可以兼任板主。板主可以舉辦投票,板主也可以推薦其它人作為板主。
: : 但投票和推薦板主之間沒有必然關聯,推薦板主並不具有民意基礎。
: 文章代碼(AID): #1EMIL8uO (Christianity) [ptt.cc] Re: 投票地址有人知道嗎?
: 11.直接在看板舉辦投票,並不能產生板主。因為看板的投票不具有效力。
: 由現任板主舉辦的投票產生新板主,其法源依據為現任板主推薦板主的權力,
: 但在沒有現任板主的情況之下,這樣的推薦管道自然不存在。
: 組務兼任板主,舉辦板內投票,選擇取得最多票的候選人,推薦他為下任板主,
: 這樣的推薦不算具有民意基礎? 反正祇有選舉名單上的人才能投票。
如果是由我來舉辦看板中的板主投票,我還是會將投票資格設定在現在的板友名單,
並且每一個可投票的板友擁有的票數會等同參選的人數,且大於四十票才會獲得推薦。
如果是這樣的投票,那其實難度跟連署是相當的。差別可能只在於沒有辦法投反對票,
以及有在看板的人都會知道投票開始了,這樣並不會解決你先前提出的問題。
如果降低當選的門檻,只需要相對多數就可以獲得推薦,那樣的民意基礎,
自然就比透過完整的連署程序更弱。在還有較好的選擇時,我不認為有屈就的必要。
除非所有透過連署產生適當板主的嘗試都不可行,或者有產生正式板主的急迫性,
不然在這個當下,我仍然希望基督信仰板的板主能夠透過連署產生。
: 組務兼任板主,推薦管道自然就存在,問題是你們不做,情願找個他板板主來代管,
: 不願解決實質問題,這樣恣意而為,算不算荒廢職責?
推薦的管道存在,不代表我就一定要用。至於我為什麼不用,我已經解釋過了。
我不知道你所謂「實質問題」是什麼,如果你認為現在的基督信仰板管理有問題,
就直接提出來。如果實質的問題是小組長不願意推薦新板主,我不認為這是問題。
: : 這個案例沒有推翻過,不代表這就是一個好的方法。
: : 況且你舉的這個案例也不是透過板上投票產生板主。
: : 在我接任板主時就已經跟 Majestic 提過我不認為這是好方法,
: 你不認為這是個好辦法,但你不是靠這個方法擔任板主,並因為曾擔任基信板板
: 主的資格,得以參選人文宗教小組的小組長? 你依這個方法得以擔任小組長,卻
: 又嫌棄這個辦法?
是,我一直都不喜歡這個辦法。我靠這個方法擔任板主,不是我的選擇。
: : 我也提過我不是很願意在這樣的情況下上任,他則表示他需要一個板主來管板。
: : 基於當時的需求,以及作這個決定的人是 Majestic ,我尊重他的決定,
: : 因此我願意在他提出這樣提案的時候接受。
: : 當時基信板沒有板主,有廢板的問題。現在有接管辦法,有代理板主,
: : 已經緩解了不產生板主就面臨廢板的急迫性,我認為這給予更多的時間和空間,
: : 可以找尋適當的人選擔任板主,因此我不願意在連署不過的情況底下,
: : 用兼任板主再任命的方式,產生下一任的板主。
: 什麼時候小組長可以擴權,在所轄板板主難產時,按自己的心意來決定底下所
: 轄板主的人事任命?
根據「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1348X47Q (SYSOP) 組長具有板主任免權。
: 什麼時候小組長可以擴權,在所轄板板主難產時,按自己的心意選自己的心腹,
: 代理該板板主且沒有期限的代理?
代理板主的期限最多就是到新板主選出。不過如果長時間無法選出板主,
: M前群組長兼任板主,推薦的名單,可是板主參選人且得票最高的人,何況當時
: 的情況你自己也清楚,而今你硬要說,M前群組長推薦你與板上民意無關,你們
: 真的打算憑一己私意,找自己心腹來擔任板主嗎?那你們的表現與當初的U黨事件
: 有什麼差異?
在法源上,當時任命新板主的確和民意無關。就算真要引用這個判例,
兩位連署人的得票數在我來看還是太低,我很難說服自己讓他們上任有民意基礎。
如果你認為請 pokky 擔任代理板主是一己之私,我很歡迎你推薦更適任的人選。
事實上 pokky 擔任代理板主對我唯一的好處是,我認為他的管理能力不錯,
可以減少紛爭,進一步減少到組務檢舉和申訴的次數。我竊以為這不只對我有好處,
也對所有板友都有好處,所以我才同意任命 pokky 擔任代理板主。
但其實 pokky 私下也有表示,他不希望長期擔任代理板主,如果不能盡快產生板主,
我們就得要找另一位有管理才能的人來擔任代理板主。也許你能幫忙推薦幾位適任板友。
我不知道 pokky 是不是 Trunicht 的心腹,但他和我連朋友都算不上。
我不知道他是誰,沒見過他的面,除了他在 PTT 上的言行以為,我對他一無所知。
我對他的認識就是他在擔任天主教板板主期間管理上的作為,也是這些作為,
讓我認為他是適合擔任基督信仰板代理板主的人選。我不打算找自己的心腹擔任板主,
事實上我在 PTT 上面根本沒有心腹,只要我覺得能妥善管理看板,
我就願意,甚至希望能夠爭取這些人來擔任看板的板主。
: : 我不確定 Trunicht 當時回覆的時候是否是處於你所說的狀況,
: : 如果你很想要知道,可能只能等他自己來回覆了。
: : 如果我很擔心連署不過,或者是我很希望能很快產生板主,也許就會做這些事。
: : 但我其實並不急於產生下一任的板主,所以我不打算鼓勵板友衝文章數。
: : 對我而言一個板主能夠長久穩定地治板,減少爭議性的判決並能服眾,
: : 比起快快找到一個板主,但出了問題又得要再找下一任板主要好得多。
: : 我有檢查審核通過板友名單的人數超過四十人,所以我不認為連署必定過不了。
: : 至於調整名單,是出於 pokky 的要求。他認為在不違反板友名單的原意情況下,
: : 他願意付出額外的時間精力來整理有發過文的板友名單。既然有人願意作這些事,
: : 只要審核的標準是公平的,我認為並沒有反對的理由。
: : 差在是不是原本國家研究院規定裡透過民意產生板主的機制。
: : 簡單來講,板上投票沒有產生板主的效力。
: 簡單來講,組務兼任板主,可以推薦板主;
: 簡單來講,組務兼任板主,可以舉辦板上投票,推薦得票率最高的擔任板主,但組務
: 玩文字遊戲,認為"板上投票沒有產生板主的效力",而漠視板上投票的結果,是由板
: 主向小組推薦板主的依據。
可能的情況之一是,板上投票選出來的最高票者,我不認為他適任。
但是依據投票結果,我又必須要推薦他擔任板主。
我也不想要在任何一個階段篩選參選人的資格或者在最後才不推薦。
我沒有有效的手段阻止我必須推薦我認為不適任的人擔任板主,
所以我不想要透過這樣的方式讓自己陷在困境當中。
: 舉辦板上投票是讓板主推薦至少有民意基礎。過程祇是手段,但板主的任命仍然是依
: "板主推薦板主"這條而來。我雖然沒特別提到這條,但當初基信板透過板上投票,選
: 出薩德接任板主,難道他是由板上選舉直接當上板主一職嗎? 根本不是這樣啊!
: 文章代碼(AID): #1A7HkiuZ (HumService) [ptt.cc] Christianity 版申請增加版
如果真的要引用這一條,我比較想要直接任命我認為有能力管理基督信仰板的人。
我會私底下詢問幾位我認為適任的板友是否有擔任板主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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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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