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正因為已經超過期限,我才來問的。
: : 我會再去信A板主,但若板主仍然拖延或沒對期限給答覆,我應該可以再來組務板了吧。
: 判決的公告文 #1H89IK6I (HumService) 發表時間是 Sun Feb 17 16:28:02 2013
: 你的看法建議 #1H8Bvk4S (HumService) 發表時間是 Sun Feb 17 19:26:35 2013
: 然後你現在跟我講說「正因為已經超過期限,我才來問的」。
: 我不可能要求人文宗教小組下的任何一個板主必須要在三小時內完成某個判決。
: 再者,板主如果不按照公告的板規處理板務,你對板主的板務處理有意見,
: 你應該對組務提出申訴,不是建議。這個建議的討論到此為止,我不接受這個建議。
我那時只是問有沒有處理時間,因為我以為這案例會有特殊寬容時間。
結果你說沒有時,我才在25/2 再來求問一次,那時已超過七天期限了。
所以你說我應該對組務提出申訴,我現在應該這麼做是嗎?
: : 其實所有來上訴的案件,即使上訴成功,水桶期也都過了。
: : 那麼所有的亂水桶,其實也正如你說的實質上差異不大。
: : 那麼我就不明白組務板的上訴申冤的實質意義在哪。
: : 因為上訴結案時,水桶期也已過了。(一樣被水桶,完全沒有解過)
: : 那麼上訴機制的目的何在呢?
: 請你提出所有來上訴的案件,即使上訴成功,水桶期也都過了的證據。
又是證據?
組務板處理申訴往往好長一段時間,也有超過一個月,
若今天有板友被水桶一星期,判決結束,水桶是不是已經過了?
這種道理誰聽都懂,不是什麼都來個證據。
你自己想,若水桶七天,上訴結束,是不是水桶期也過了?
你們處理再快好了,七天吧?一樣水桶期已過。
再快一點行吧,三天快速結案。還不是一樣被水桶三天?
神速好嗎?一天結案,難道不是也被水桶一天嗎?
重點是,組務板還不可能這麼短時間裡結案。
不管多快,水桶始終是被水桶中,這不是狡辯可以閃開的。
結果你卻覺得連道歉也不必,那申訴來是為了什麼?
難道你覺得,有時光機能把當事人那天的水桶解除了?
總是證據,你說不出我寫的哪一點錯了嗎?
如果有人說躲在冰箱三天零20秒,絕對會變美男子。
你說狗屁!他卻問你能不能給躲冰箱三天零20秒不會變美男子的證據?
有些事是靠道理及邏輯的。
你該不會是要我提出躲在冰箱三天零20秒會變美男子的證據吧?
那是不是也可以倒回來,
我要求給出 被水桶7天,上訴結束後仍然能解除這七天水桶的證據?
根本沒這道理,這邏輯想都知道,
今天被水桶,今天上訴,不管上訴多少時間當事人都會被水桶被久。
這不是談道理嗎?若要證據小組長有證據嗎?
有證據證明,水桶七天後,板主處理好還能坐時光機解除水桶?
以組務過去的例子,再快也不可能在幾天內結案的。
你說這七天水桶,難道最後會有解除的可能?
跟你講道理,你不談道理。
什麼樣的上訴,能解除"申訴期間仍被水桶"的水桶?能告訴我嗎?
我告訴你為什麼我找不到證證好嗎?
因為我在組務板上,開板至今找不到任何一個水桶上訴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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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00.113 (02/26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