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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按規定來說就是給個 21 天你們兩邊把證據提上來... 但我稍微爬一下文 看起來這是個有點麻煩 & 複雜的問題 可否你們兩邊都先寫一份「你們自己的立場」的懶人包來 我會對你們的懶人包提一些問題 另外就是 想請問 amosvalen 版主 是否現在就沒有打算要找副版主處理人身攻擊這塊 如果沒有 請注意判決前後一致性的問題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61.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28852129.A.AE2.html
uka123ily: 耶,你是說關於那方面的懶人包? 04/13 00:59
pokky: 這整件事的始末 04/13 01:51
pokky: 至少我想了解一下雙方理解上的差異 04/13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