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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kky (小朋友~我是前列腺姐姐)》之銘言: : 最後重點整理: : 請把第二章第七條的定義部分用「常理」解釋過 : 然後用這個解釋過的常理應用在你的判例上 或者 你以後的判例 : 以上~ 我希望這次能透過這個判例的解釋 : 把將來至少一年貴板的標準給定下來 基本上我認為我能講的都講完了 回到這個一開始的申訴案 如果我敗訴~~請問處置是什麼? 我自己評估一下能不能承受這個風險 這樣筆戰我也累了 如果只是無關痛癢的判決 我可以自己先投降沒關係 我自己認為的常理就是程序走完 責任自負 講白一點 這就是兩個人的口角 我剛好管這個版 我發了一篇文章 來評價兩個人的行為 有一方不爽 剛好你管這個版 所以你要發一篇文 來評價這兩個人的行為 今天是有這麼複雜 要寫到幾萬字來發論文?? 不好意思 我上班打公文已經累了 下班還要再打這麼長的公文 我有這種實力~~我就去考司法官就好了阿 還在這邊當碼農刻字~~ 我覺得這個有點強人所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3.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29627255.A.3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