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aqqq: 一書中,也是被稱大阿羅漢。佛經我倒是也沒聽過。02/17 06:53
(版主提及「虛雲和尚年譜」--版主認為我若有補充,「必須」「只能」以年譜為準--
而我有我的po文自由,哪裡有義務管版主杞人憂天想東還是想西?,因此我po了下方)
http://www.bfnn.org/book/books/0096.htm
(請注意,上方這個網站叫「報佛恩網」,是封閉式、嚴謹、有公信力的知名佛教正法網
站,收錄許多文章。相同名氣地位的網站還有「學佛網」等等,都一樣不是讓任意的「奇
怪文章」能僥倖收錄在裡邊的,也不是隨便張三李四可以註冊然後上去亂寫一通的。
這些知名網站管理嚴謹,因此普獲一般通念上認為可信任、可引用。
引用者因此並無任何過失可言--申訴人所引用該網站的文章內容節錄如下)
具行禪人修行略傳
趺坐向西歸淨土,蓮池浴體證無生
......................
「具行!」虛雲跪下合掌而拜說:「恭喜你了!你已經修成破我執,得證大阿羅漢果!以你
瑞相法身示世,證無生法忍之圓滿檀波羅蜜!請受虛雲三拜!」虛雲以師尊身分,對徒弟具
行下拜!眾人當然也跟著叩拜了。
.....................
同上方同一個網址,我在被版主刪除、存到精華區違規區的文章中繼續引用內容約略如下
:
眾人慌忙讓開,虛雲扶杖來到具行面前,向眾人說:「具行已經作化了!他自身噴出三昧真
火,把自己燒成了灰!剛才你們看見的白光閃閃,就是他的真火之光!我在禪房為他念經助
他用,我感到全身發燒,就知道他已經成功了!我怕你們不知道而亂動他,我連忙趕來……
。」
版主公告「證據」的1.與3.,都是來自我「有憑有據(即便版主不接受--那干我什麼事)
」依照正信嚴謹的佛教網站中收錄的文章如實引用的「原始句子」,結果我「違規」!
(再者,這些虛雲大師的「事蹟」,也不是說虛雲喝酒吃肉做壞事,在正常人閱讀下,
到底「亂」了佛法版什麼(版主自己腦袋不知在堅持啥的)「神聖理念」:版主是認為談
到「阿羅漢」云云、談到「高僧事蹟』云云,茲事體大喔--沒有嚴謹證據就不能po、不然
就是(舊公告指的)散布謠言喔--
請小組長們鈞鑒:言論自由的精神好像應該反過來看吧?並非有意造謠情形、有「幾分可
能性」為真的軼事內容,就受到保障可以po,不是嗎?什麼時候言論自由變成「『對於某
個當事人一生中某時某刻的事蹟』、發表者必須「證明自己寫的100%為真實」才能po、不
然就是「錯誤」、是「亂版」、所以該「浸水桶」?)
二、然後誠如版主在上方處罰公告上所言,版主認為申訴人「憑甚麼『不依照版主指定的
文獻為準」、申訴人憑甚麼「(依照版主自己專斷的標準下)犯了錯還繼續『散布謠言』
(舊公告所言)」云云。版主公告所指的「經由版主指出(申訴人的)「錯誤」的內容如
下:
文章代碼:#1OfkCmD3 (Buddha)
作者 yaqqq (^^) 看板 Buddha
標題 Re: [閒聊] 大乘是佛說論-具行和尚(請教amidha)
時間 Fri Feb 17 19:49:01 2017
我明明就有說《虛雲和尚年譜》,為何要引用網路上奇怪的文章?
難道你連資料來源都不知道審查一下嗎?(而且還是我已經具體說出在哪一本書了。)
............
改天有人拿寶傑哥的話來討論,並要人回應並討論,那板上不就充斥一些奇怪的言論了?
(一)、版主這種觀念的不自知的荒謬點如下:
1.ptt站規、版主自己定的(號稱「自由」版風的)佛法版版規,哪時候規定了「你說『虛
雲和尚年譜』,申訴人就『必須只能』po『虛雲和尚年譜』」?莫名其妙。
2.再者,版主憑甚麼(當然,他以他自己那套「一家一派--依照『年譜』為準--之言」的
認定)說「向來有公信力」的報佛恩網中收錄的「具行禪人略傳」是「奇怪的文章」--
就因為某件軼事沒有「同樣」被記載在「虛雲和尚年譜」中?
3.版主或一些聲援者有說「因為」依照「年譜」叭啦叭啦--那麼請回看先前論證的:
這些人自己要先證明「年譜」記載包山包海毫無遺漏--所以邏輯上--「年譜」沒記載的,
才「能被證明『確實不存在」--不然憑甚麼(若是)自己「漏」記載的就反而說「有記載
」的文獻是錯誤文獻、唯我獨尊?這不叫「權威」、這叫「專制」。
4.網站的公信力,不是隨便就能獲得的--引用有公信力的網站內文章(先不管其是否「萬
一」某些部份有爭議),引用人的「並無亂版惡意」的「認定」上,跟版主比喻為引用路
邊任意人士劉寶傑的隨便言論,能同樣類比嗎?
版主跟某些質疑者對話時還曾說,(若不對申訴人殺雞儆猴之謂也),若有人隨便去某個
學術論壇發表錯誤事實,再由其它地方引用這個「網頁上的錯誤事實」到佛法版,真相不
明,眾人將吵成一團云云怎麼辦?
申訴人駁斥如後:
引用有公信力的封閉式佛教正信知名網站文章的不可苛責性,跟引用某些可以自由註冊以
後隨手亂po文亂講一通的網頁,一樣嗎?
版主在此犯了語言中的錯誤類比的謬誤。
請小組長們判定這層面的「道理」。
(二)、進一步解析:
1.若要舉證「虛雲大師有沒有做某事的『唯一權威』文本是『虛雲和尚年譜』」--然後還
拿來做限制言論自由、將別人浸水桶的「依據」--那麼,版主在邏輯上自己要先證明「虛
雲和尚年譜」中的記載『已經一網打盡』虛雲大師『全部的事蹟』!那麼,其他文獻跟『
年譜』不同,年譜才有正當性去評判別本文獻「錯誤」,不是嗎?
這個基礎的邏輯觀念,請小組長們鈞鑒。
2.所謂「虛雲和尚年譜」(總叢書名,岑學呂等編),是「虛雲自述年譜」(岑學呂等編)
:是總叢書名中的單書--是那本被版主拿來說嘴、拿來認定網友錯誤、拿來浸網友水桶的「
權威文獻」,就真的是權威「標準」嗎?
請小組長(google即知)查詢「還虛雲一個本來面目」這個學者寫的pdf檔--學者說「年譜
」本身都一堆錯誤之處!(我就懶得po了,因為pdf檔內容無法反白複製)。
版主的淺薄知識與方法論腦袋裡知道這件事嗎!「年譜」本身就有多處「錯誤」!
你版主好意思自彈自唱說申訴人(「略傳」內容跟「年譜」內容記載的不一樣,就是)「錯
誤」!然後一堆自彈自唱的帽子丟到申訴人頭上。
整件事真是荒謬到無以復加。
談這種「軼事」,坊間到底還有哪些文獻可以被認為「唯一的權威」--兼用來指摘其他文
獻?--除非官修史書啦!所以,只要有「基本上的」可信性,引用者何錯之有--你說引用
者「錯」--那「只是你」說的。不是天下人「都」說的。
但這個「你」(版主)不是「繼續和對方論辯下去、讓對方繼續講話」,而是亂適用版規
去「浸人水桶不讓該人講話一段時日」。
結果咧!「虛雲年譜」這本文獻原來本身就一堆錯誤之處!高抬這本年譜的佛法版版主還
想怎樣?自己水桶自己?
我反而從言論自由的立場,不會去苛責「若是」po「年譜」的網友,畢竟這就是言論自由
讓不同意見彼此論辯的精神所在。讓真實、真理,在「不會不讓人講話、不會讓不喜歡的
逆耳之言消失」的環境中,「各種『不同的』意見--不只對於教義,當然也包含人的『事
蹟』之 有無--的交鋒、而呈現出繽紛的多元社會」。
但對腦筋其實還活在專制社會、有著專制思想、「一切以穩定為重」的人,或許無法體會
。這類人當了管理者,版規文字雖然沒變,但「適用」上就荒腔走板、就適用錯誤了。
所以這次就佛法版版主的專斷、無理「認定事實、適用版規」的違誤之處!這個基礎的法
理,請小組長們鈞鑒。
三、關於申訴人有無(如版主腦補的)「以『確定』語氣論述『證阿羅漢果』云云--
大家先來想想:何謂「確定」語氣?我(已被刪除、移到精華區的違規區)的原文如下:
作者 CassSunstein (Pm) 看板 Buddha
標題 Re: [閒聊] 大乘是佛說論-具行和尚(請教amidha)
時間 Fri Feb 17 15:08: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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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至此,也不是沒有「邏輯上的跡象」:
似乎(北傳)認證阿羅漢的標準是(宣化上人講的)神通、(虛雲老和尚講的)三昧真火
、(藏傳佛教講的)虹光身等等作為認證依據?
ps.但這讓我回想起amidha對北傳(他稱為大乘)「證(某種)果」的超脫道(似乎屬於
天乘、仙道)的「假說」.......因此,專心念佛與修仙的抱元守一是否殊途同歸?
具行和尚是否「不知不覺」達到練神還虛以至於爐火純青、飛昇成仙(也許具行自己不清
楚屆時自己金光閃閃的「身份」到底是菩薩還是阿羅漢還是神仙),而非坐化為不受後有
(也就不會前往東西南北任何一方的淨土)的阿羅漢,恐怕留給大家太多應該討論之處..
所以,amidha網友雖然實修經驗較少,但他的大膽假設(北傳--他說的大乘--的特別處
在於讓修行者也不是沒收穫,但不是得到解脫,而是誤打誤撞修成天人/神仙,而卻誤會
這種「殊勝於凡人」的境界是佛陀教導的解脫境界....)或許有一點啟示...
所以搞不好這裡想請amidha網友加入討論、評論一下具行和尚的事蹟能夠被證明為
證阿羅漢嗎(這邊先不勞煩虛雲老和尚的「人」證了--先就佛「法」而論)??
(一)、
請小組長們讀一讀:我以平實的語句,保守謹慎地用「似乎」、「是否」與問號,來建請
「大家『討論』」,這怎麼被版主「移花接木」成「確定」語氣?即便我可能不是剛好一
半一半,而略有成份上多認為某種可能性方向一些--
但,這有何不可?有何違規?有何「亂版」可言?--除非,看不爽而欲除之而後快的缺
乏言論自由的專制思維,才會認定申訴人亂版,但也絕不是鐵口直斷蓋棺論定的強勢界定
啊?
(二)、
曾有聲援版主者說申訴人把佛教修行者講成修成「神仙」,不尊重這些高僧叭啦叭啦。
請留意:一來,申訴人是用「歡迎大家多研究、討論清楚」的心態撰寫,這樣不行嗎?
再來,講高僧修成「神仙」而不是修成「佛」,是到底又哪裡「有問題、難以容忍、應浸
水桶」?「神仙」還不是誰想修就修得成的。「神仙」是「貶抑」語嗎?這是「假說」設
定時針對法義確實可以探討的「各種可能性」予以發言,不行嗎?請小組長們鈞鑒。
相比之下,版主東一句申訴人「錯誤」、西一句申訴人「錯誤」,才是自己打臉自己的
專斷吧?
(三)、
再者,版主所謂(違規)「證據」2.的不勞煩虛雲老和尚的「人」證云云,我指的是(某
些人常常把某某人的立場當作權威的這種弊病),所以我就說我先不去談虛雲大師「這個
『人』」認證的事--這樣寫,哪裡會不對勁?佛陀說依法不依人,我沒寫錯什麼「精神」
,不是嗎?
參、上訴的必要性
一、其實,該講的我大致上也先寫信跟版主說了。
二、但我想有個關鍵:有些道理,不曉得的人你這麼講他不想聽就是不想聽。
不依據法理上判定一個人是否違規的正規思維,老是「杞人憂天」「申訴人這麼寫
『將會』?!)造成版上紛爭喔」云云(所以必須水桶申訴人)的扯開焦點的想法。
沒辦法。
就比例原則而言,為了所謂的不想聽逆耳之言的一言堂心態的「避免紛爭」vs.保障有憑
有據(即使其他人對該「憑據來源」的權威性高低有異議)的言論的發表自由。何者為重
?不言可喻。但佛法版版主無此認知。
版主在跟其他質疑者對話時,以說「如果不處罰申訴人(的「造謠」「錯誤」),那麼難
道就不要管版了嗎」類似意思云云,犯的是「要嘛嚴打、要嘛什麼都不管了」的沒有藉由
比例原則來做管理上的中庸之道的「非黑即白簡單二分法」的謬誤!
三、所以申訴人只好走制度上的上訴了。
肆、結論:
綜上所述,佛法版版主對申訴人所涉行為的(違規)認定,認定錯誤,換言之申訴人的相
關文句的發表,完全有正當性且沒有觸犯版主公告的所謂「亂版」條款(版主原先舊公告
是申論說申訴人那些「錯誤」言論一再po,是在版上「散布謠言」--前提當然是我上方論
證過的版主的自以為「年譜」是唯一標準的腦補)--這是版主所謂的「亂版」「內涵」)
,而卻被處罰水桶。
請小組長撤銷原來版主的錯誤適用版規的錯誤處分,申訴人之po文(「錯誤!」)內容
並不構成所謂「亂版」的界定。
重點整理,簡單講:
1.我引用的是具有公信力的網站,我盡到注意義務,不是隨手亂po。
2.就算版主及一些人的不認同我引用的資料「正確性」,那是「他們自家」另外一派的觀
點的他們自己去取暖算了--我尊重他們家--的事,但總之干我的合法引用什麼事。
當事人虛雲大師到底有沒有認證具行禪師?這種「事蹟」層面的事,連年譜作者當時都
不一定有站在身邊--版主憑甚麼自以為正確、說別人錯誤。然後以禁言手段剝奪網友好
幾週的言論自由。
3.但可笑的是:連版主當依據的年譜,本身也一堆錯誤之處,版主是想怎樣?
4.關於阿羅漢證果,我並沒用確定語氣、我是用疑問語氣歡迎大家多多討論、辯論。
版主是太累忘了喝蠻牛,昏頭胡亂栽贓我沒採取的語氣?
所以版主在一團混亂思維邏輯下亂安上我亂版的罪名。版主既然不接受我的答辯,我只有
請小組長救濟。
最後,如果「早已公告」將採「嚴苛」標準控制言論也就罷了,但Buddha版號稱的「自由
」版風,正是不同於禁令頗多的Buddhism版的之處,也就是版主yaqqq自己訂的管版原則的
「認定『標準之寬或嚴』」--這不僅僅是全交由版主裁量--畢竟裁量也不可以當作認事用
法荒謬的託詞,不是嗎?
何況版主宣稱要用最低限度當標準。本案哪門子的最低限度標準?哪天另一個李四引用有
公信力的B網站內的文章,夯不嚨冬被「異議者」指說「跟他家的文獻寫的不一樣」,由版
主命令李四更改--李四如果不配合--那麼在版主同樣管版邏輯與操作手法下,「浸水桶」
去囉...
作者 yaqqq (^^) 看板 Buddha
標題 [公告] 佛法板板規(20160803)
時間 Wed Aug 3 22:15: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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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向:以學術方面,自由的來探討佛法。
二、管理原則:採用最低限度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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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87785472.A.9E3.html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2/23/2017 03:34:01
推 yogi: 個人想法是,Cass在這個判決中並不是自己憑空捏造一個說法, 02/23 09:00
→ yogi: 而是引述某知名佛教網站的文章內容。板主在判決與後面的討 02/23 09:00
→ yogi: 論中用另一份文獻來反駁Cass的引述內容並且作為判決的依據。 02/23 09:00
→ yogi: 我認為在兩分文獻有出入的前提下,以其中一份文獻為正、另一 02/23 09:00
→ yogi: 份文獻為偽的心證來判決是相當不宜的。 02/23 09:00
→ eno4022: 人家在踢球,裁判也下場是哪招 02/23 13:49
→ yaqqq: 我只能苦嘆呀~~ 02/23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