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Sunstein (Pm)
看板HumService
標題Re: [申訴] Buddha版版主判定本人違規的認定不正確
時間Fri Feb 24 21:34:37 2017
※ 引述《yaqqq (^^)》之銘言:
: : 思考關鍵:講嚴重點:你版主在「『事蹟驗證』的專業上」又是甚麼東西?
: : 你說的書本就是拿來認定別人「錯誤」的「唯一權威」?
: ◎資料來源明確:
: 引用文獻,不管取自哪種媒體,ex:新聞、報章、網站或書籍,
: 第一個就是看作者。(可以知道哪個人、團體或機關發表的。)
你孤陋寡聞。真是老天爺喔。
那就來跟你談談若是投稿到期刊,假設例如「台大佛學中心學報」之類(你想要得正式
學術)格式是怎麼規定的:
a.該資料有作者,引註時當然就寫出作者。
b.沒有列出作者的話,「機構」「刊物」、「網站」本身若有基本公信力,即可引用。
PTT版面雖然不是期刊,但上述原理是用來佐證「不是『欠缺作者名字』的資料,就必然
沒有公信力而不可轉錄」!你yq瞭嗎?
即便是寫論文引用(不管你要用APA格式、MLA或什麼其他社會組文獻引用格式),
作者部份就不必寫,格式上,就以機構/刊物(例如某報,你覺得New York Times的社論
有「作者」讓引用者可引註嗎?)/網站名稱,當作原先作者的位置。
ps.不過「po文到『BBS』,倒不用一板一眼還用「ooo(網站),文章名,..」等等--
重點是只要通常被認為可信的內容「出處」,就可以po了--跟有無「作者人名」無關。
真好奇yq你哪裡畢業的,班門弄斧,半桶水亂扯一通。
: (詳細的可以查詢文獻引用格式,但我並未如此嚴格要求。)
「文獻引用格式」?你懂個x!
: 《虛雲和尚年譜》,鼓山門下弟子順德岑學呂寬賢編輯。
如我推文所說,岑學呂「居士」了不起喔!那麼了不起的話,王見川教授會指出
岑學呂竄改、編造虛雲的事蹟嗎!你狹隘的眼界知道嗎?(不知道。)
馮馮「居士」就比較「不了不起」?amidha網友事後「並沒有清楚引證文章段落」,
只是旁敲側擊,推論「略傳」是牽涉到馮馮「居士」小說,你就(像香港漫畫台詞似的)
興奮不已當作多一個箝制我言論自由的桶人正當性依據喔!
就算是amidha的「論證答案」還值得多方論辯咧。
: C大引用的文章,................................。
如上所述,來自「報佛恩網」(相類似的另有「學佛網」等等,這些知名網站都有基本公
信力--而且,網站經營者謹慎的謙虛籲請查證台詞,那是另一回事。無涉於轉錄者的誠摯
善意,而非版主栽贓的「惡意」。)
不然,佛教版怎麼同樣有人引用報佛恩網的文章!
: ~~最後是被板友找到出自於小說~~
如上所述,你「從哪隻眼睛」看到「從『你說的小說的哪一頁』」證明「略傳」出自小說
「的哪一頁」?
憑你「撿到籃子就是菜」喜孜孜看到的amidha「事後」「旁敲側擊」的文章?
與此相比,「當時」你「作為桶人的『權威』依據」--好一本被王見川「教授」以正式論
文駁斥你的:「虛雲年譜」,你怎麼縮起來不講了!「年譜」是你當寶的桶人依據耶!
: 文章內文不違反板規,誰在管文章對錯,因為這是板上該討論的。
: 但資料來源不明確,在學術上就已經是基本錯誤了。
我上方已經告訴你真正學術界怎麼認定「來源」(而且學術綜合倫理上還會分級,例如投
稿期刊或「投稿」BBS,審查標準就不會、不應一樣:
我是「po文於『Buddha版』」,審查的標準不是相同於我「投稿給『台大佛學中心學報』
」,OK?)。你只會班門弄斧耍耍學術台詞。
「明不明確」--聽你亂講咧。
: 引申結論還要大家討論,會引起的糾紛,板主有幾個都不夠用。
: 「涉及重大人事物,附上資料來源,並謹慎審查。」
我已經審慎審查了。yogi也可以作證一般佛教徒對報佛恩網會當做基本上可信的、可以
轉錄的網站了--所以佛教版前幾天才也有其他網友轉錄該網站文章。
是你私心報復之下用極其嚴格的變態標準(遠超過一般BBS的標準),以便你浸我水桶。
加上你還胡說八道「若沒有『人名作者』的資料『絕對不許引用』」的鬼扯!
是你這個學術界門外漢、半桶水,自以為是。「苛以律人、寬以待己」。真是老天爺。
: (現在才知道是不懂這句話的原因)
你這些話,就你所作所為所思考,好像在說你自己「硬是裝懂」學術吧。
ps.好奇你到底哪裡畢業的、畢業的層級是?
: 這是學術討論的基本精神,若連這個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 真是不配稱為「學術板」。
: 佛經不是也因為作者不明,才會爭論不休嗎?
佛經爭論不休又怎樣?所以版主並沒有加以水桶啊(言論自由的版風也不會認為水桶啊)
。
本案「是否將」爭論不休又怎樣--言論自由的版風也不會認為水桶--
但版主就濫權祭出水桶了!!!!
版主自己腦袋中的邏輯與做事原則,請先統一一下。
: 現在連引述的論證文章也作者不明,是要怎麼討論。
: 不用稱為「討論板」,改為「口水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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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2/24/2017 21:58:06
推 yaqqq: 若無新論點,本人已論述結束,可以請小組長判決了。 02/24 22:53
→ yaqqq: 最後希望你趕快找到,你引用的文章是誰發表的。 02/25 09:27
→ yaqqq: 哪個人、團體或機關發表的? 02/25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