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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提供證據顯示yaqqq提出一個「沒有作者來源」的他自己亂扯一通的「標準」, 作為桶網友的依據,導致他做出錯誤判決。 大家一起來看證據,yaqqq講的那一大堆「學術內容」的「作者『姓名』」在哪? 學術內涵真的是yaqqq說的(或腦補的?)這樣憑甚麼可以拿來當桶網友的標準? yaqqq講東講西的說法如下: 作者 yaqqq (^^) 看板 Hum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Buddha版版主判定本人違規的認定不正確 時間 Fri Feb 24 20:19:28 2017 ─────────────────────────────────────── : 思考關鍵:講嚴重點:你版主在「『事蹟驗證』的專業上」又是甚麼東西? : 你說的書本就是拿來認定別人「錯誤」的「唯一權威」? ◎資料來源明確: 引用文獻,不管取自哪種媒體,ex:新聞、報章、網站或書籍, 第一個就是看作者。(可以知道哪個人、團體或機關發表的。) (詳細的可以查詢文獻引用格式,但我並未如此嚴格要求。) .................... 說明: 第一個看作者--所以咧?但「第二」個呢?(--你要不要看APA格式的第「六」個)咧? 學術規範哪裡有說「BBS上的討論文章」必須「要有作者」才是可信的資料來源? 哪個學術規範說「沒有作者(無名氏)的資料,就不能發表、轉錄」? yaqqq「舉不出『哪個學者』會這麼支持他的上述胡說八道。 我們問yaqqq具體點:你高舉說有重要意義的「作者」?--好: 那麼yaqqq主張的「學術文獻標準認為『BBS上的討論文章』必須『要有作者名字』才行」 --又是哪個作者說的? 沒有。yaqqq什麼都講不出來,空口說白話。 (但,yaqqq用的就是障眼法,我們案件發生在BBS,他要移花接木到SCI、SSCI似的,不然 就如本段所整理出他的句子:)如果你yq不認為討論的是期刊平台--那就是討論BBS平台 --那麼,「『BBS上的轉錄文章』『必須要有作者名字』」這個觀點,是哪位「作者」說的 ?你能「如你自己對Cass推文催促」一樣地「趕快去找到這位作者姓名」嗎? 從本文證據,證明yaqqq自己都舉不出作者,結果拿「自己講作者重要,但自己用來浸人 水桶、指摘Cass沒有附上作者(換言之Cass轉錄了一位「無名氏」的文章)該被水桶」、 「但自己『這種所謂的學術觀點是哪位學者說的』,卻自己打臉自己舉不出來的矛盾做法 ,竟能夸夸其言替yaqqq他自己辯護。 中華一番中,李嚴東拉西扯一堆(跟yaqqq一樣)。小當家只問: 「我說李嚴,那個醬汁咧」? 「我說yaqqq,你『(BBS上,不是SCI上的內容)po版的網友沒有列出內容的作者名字 ,就是資料來源不明、就該被桶』說法的那個『作者』咧」? 沒有。yaqqq舉不出來。 請小組長公鑒。 ps.在yaqqq上引的組務版同一篇文章的後邊,節錄如下: 文章內文不違反板規,誰在管文章對錯,因為這是板上該討論的。 但資料來源不明確,在學術上就已經是基本錯誤了。 引申結論還要大家討論,會引起的糾紛,板主有幾個都不夠用。 「涉及重大人事物,附上資料來源,並謹慎審查。」 (現在才知道是不懂這句話的原因) 這是學術討論的基本精神,若連這個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真是不配稱為「學術板」。 Cass的Ans:李嚴!你講東講西,問題是,你講的干我的「具行禪人略傳」(符合APA格式 標準)什麼事?你栽一頂「在學術上就已經是基本錯誤」的帽子到我頭上? 你要不要自己戴回去啊? 你這個夸夸其言的謬誤判決,到底在依的是什麼據?你很會扯是不是,那麼: 我說李嚴!你自己那盤自彈自唱「說法菜」的「作者醬汁」,依照你自己認為要指出的 邏輯,如果你不想邏輯上自我矛盾,試問你那個作者醬汁又在哪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88021601.A.578.html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2/26/2017 01: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