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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引述《yogi (Yogi)》之銘言: : : 以下為備份版務申訴內容。留供下一階段組務申訴(if any)時舉證之用。 : : 作者: yogi (Yogi) : : 標題: 申訴 : : 時間: Fri Apr 21 15:45:10 2017 : : 關於您的最新判決, : : 幾個要答辯處: : : 1: 扯三小/供三小 是我的母語,在我的母語中,這是日常用語,不會有人因為這樣 yogi是說「(You)said 三小」。 而且是某版友先胡言亂語以後,yogi被動推文應答他「said 三小」。 這不構成「毀損他人名譽評價」的侮辱或誹謗之意。 跟佛教版主「法律教室認知」的情況,並不屬於同類型。 所以佛教版主就此部份,判決錯誤,顯而易見。 舉例如下: 2016-12-2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何姓男子去年騎車闖紅燈,遭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呂姓警員攔檢, 呂員詢問「要去何處?」何男不悅,回稱「干你屁事」,呂員再詢問住處、所騎機車車主是 誰等問題,並要求何男出示證件,何男遲不願配合,呂員以台語問「你躲躲藏藏是在做什麼 ?」何男不耐煩回嗆「共三小(台語)」、「機機歪歪」等話,警方認定何男故意辱罵,依 侮辱公務員罪法辦,檢方訊後將他起訴;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何男是被動應答員警問話,用 語雖粗俗不遜,對執法員警態度欠缺尊重,但並無明顯謾罵、貶損員警評價之意,判決無罪 定讞 (這新聞來源同樣請「自己使用google大神」尋找,我懶得縮網址。) 這則無罪案情「發言內容」,跟yogi案,是不是「更貼切」??? 上面雖有所謂「粗俗」云云,那又怎樣?佛教版「發言『層次』」要符合「風雅頌」嗎? (ps.而且,搞不好「機機歪歪」才是法院認為的粗俗,「共三小」還不一定...) (ps.還有,建議舉證上不要找「地方法院」當依據比較好, 因為還有「高等法院」會推翻地方法院的判決。一旦兩個法院判得不一樣。大家自己想: 執行的是地方法院還是高等法院的判決?) : : 的對話感覺到謾罵、侮辱、貶損。 : 舉社會上判例說明: : 搜索: : https://tinyurl.com/lnuvf8v : 罵鄰「你現在是三小」 法官搬台語辭典判拘役 解析:有罪的被告說「You 『are 三小』 now」。 被告被判有罪不是指他說「You 『said 三小』」。 請參閱高等法院判決認為「said 三小」無罪。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24/78455.htm :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808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 北市林姓男子不滿鄰居孫姓男子報警指他經營的卡拉OK店疑似有陪酒伴唱,用台語辱罵對 : 方「三小」;台北地院法官搬出「閩南語辭典」,認定林男有罵人之意,依公然侮辱罪判 : 處他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59歲)在北市信義區林口街經營卡拉OK店,因鄰居孫姓男 子曾檢舉 : 他違法,兩人素有嫌隙。去年2月間,孫男又報警,指林經營的店疑有陪酒伴唱情形,引 : 發林男不滿,辱罵對方「你現在是三小」,孫男報警處理。 : 林男出庭時辯稱,「三小」沒有侮辱人之意,只是「急迫的情緒用語」;但法官依台灣閩 : 南語常用詞辭典資料認為,「三小」雖是「什麼」的粗俗說法,但會讓人有受到侮辱的感 : 覺,審酌林男犯後否認犯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10日。 : 2. 門戶大開飆罵嫂子「靠X三小」 憤怒女被判拘役35天 ~~~暫且假設「X」是指對方尊長的話,亦即: 「(You)『cried(for your parent)三小』」才是被判有罪的重點。 跟yogi的「said 三小」情況根本不同。 請參閱高等法院判決認為「said 三小」無罪。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0984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罵人前記得先關門!台中一名楊姓女子今年五月前往探視生病母親時,因開關紗門太大聲 : ,引發林姓嫂子及姪子不滿,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楊女一時控制不了情緒,脫口大罵嫂子 : 「靠X三小」,當場被姪子錄音。最後法官認為在鐵門未關的情況下,楊女罵人的音量讓 : 附近鄰居都可以聽到,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她有罪。 :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事發當天,楊女除了開關紗門聲音太大,進門沒打招呼也引發嫂 : 嫂不滿,當下也直接提醒她注意行為。後來楊女因不滿被指責沒禮貌,一氣之下用粗話飆 : 罵嫂子及姪子。 : 楊女出庭時表示,當時是在客廳罵人,因此不能算是公然侮辱。但法官實際勘驗後發現, : 以錄音檔中楊女飆罵的聲量,在沒關鐵門情況下,連路過的人都可以聽得很清楚,還是依 : 公然侮辱罪判楊女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萬5000元。 : ----- : 3. 「小三生了三小」 臉書PO文判拘役〈解說:白宗弘律師〉 「The third person 『have borne 三小』」,跟yogi的「said 三小」的情況根本不同。 請參閱高等法院判決認為「said 三小」無罪。 佛教版主一再舉例,但一再跟yogi的「案情『發言內容』」不相干。奈何啊奈何。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599 : 新  聞: :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   李姓女子不滿田姓女子介入她的家庭,李女最後終與朱姓丈夫離婚,後來李女在臉書 : 看到田女與兒子的照片,憤而在臉書連PO12次「做了小三,還生了三小」;基隆地院審理 : 後,依妨害名譽罪判處李女拘役30天,得以台幣1000元折抵1日。 : 罵前夫女友反觸法 :    : 針對罵前夫的小三反而觸法,李女昨受訪時指控「田女就是介入我家庭的第三者!」 : 害她婚姻破裂,自己只是在臉書上轉貼田女與其子的照片,留言宣洩不滿,認為法院判決 : 不公平,一定會上訴;她哽咽地說,PO文是為了提醒其他家庭主婦,絕無誹謗意圖。 :   李女的父親忿忿不平,指女兒陳述的是事實,田女本就是小三,哪有加重誹謗?強調 : 被害人被告,介入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卻沒事,還有天理嗎? :   李女表示,法院開庭時,前婆婆替她作證時說「兒子未離婚前,田女就到家裡住過」 : ;朱姓前夫也在法官面前證稱「田女就是介入婚姻的第三者」。 :   判決書指出,34歲李女與朱姓男子民國89年結婚後,育有1子1女,後來發現先生有小 : 三(田女),97年離婚。 :   去年6月,李女在自己的臉書上看到田女及其子的合照,因不滿田女破壞她的婚姻, : 在臉書新設動態網頁上PO文12次「這個女人專門做人家的小三」、「小三的小孩叫三小」 : 、「看清楚了就是這個女人專門作了小三,還生了三小」等字句。 : ------ : 法律教室: ~~~~~~~~ 佛教版主很好心要教導法律常識。可惜反而變成黑色幽默,被高等法院更貼切的 被告無罪判決打臉。 所以,當執法者有其難度,本職學能要對法律(規定)方面有較為精確的「適用」認知。 不管在於「認定事實」方面,與「適用規定」方面。 (ps.先前我自己發生的案子,其實還有理由想陳述說佛法版主原始判決的「認定思維」層 面以及小組長「對於佛法版版主原始判決適用佛法版版規時是否謬誤」的「認定思維」層 面同樣不恰當。不過顯而易見看來「溝通」的「結局」飄著一絲有點對牛彈琴的味道,所 以我也就不浪費口水多跟小組長「討論」了。因為多言無益,不能強求。 這次只是看到更明顯--且恰恰好有高等法院判決,所以可能比較不會對牛彈琴了--的例子 ,所以多嘴一下po文。此外尚且好奇:是地方法院比較大,還是高等法院比較大?) (以下恕刪) : 刑法第309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92769834.A.2DE.html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4/22/2017 04: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