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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內容: 板主判決我依板規5.1違規,但顯與事實不合。 請求撤銷原判決。 二、附件: A.原判決文 #1P1JwoHR (Christianity) 以下[段落一][段落二][判決依據一][判決依據二][判決依據三]為我所加,方便說明; 作者 eno4022 (eno)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公告] theologe禁言10日 時間 Sun Apr 30 09:32:30 2017 ─────────────────────────────────────── 文章連結: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93449853.A.51B.html 檢舉人:pinjose 被檢舉人:theologe 被檢舉內容: [段落一] 推 theologe: 。不過新聞挖挖哇最近有一集講到在網路上盡力表現禮貌、 04/30 08:28 → theologe: 教養,酸民們還是認為你在假什麼、在清高什麼、在心機什 04/30 08:28 → theologe: 麼....XD 我看起來是完全符合我這一年來在這兩個板的經 04/30 08:29 → theologe: 驗XD 說道理,對方就說你在凹,在唯我獨尊XD 04/30 08:30 → theologe: 這應該叫做基督徒被擄於酸民文化吧XD [段落二] 推 theologe: 當然,我曾經實踐的「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箴26: 04/30 08:40 → theologe: 5a),到最後變成26:4的實現;這是我自己要面對的。 04/30 08:41 → theologe: 但選擇繼續下去,還是回轉,那也是我要操練的部份。 雖然是開地圖炮[判決依據一],不過開炮是開在檢舉處置文的底下 故pinjose認為自己是炮擊目標之一(當事人), 認為自己被指為"電視節目中講到的酸民"、"聖經中的愚昧人",而提出人身攻擊檢舉 符合板規5.1要求的檢舉資格[判決依據二] "酸民"、"愚昧人"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違規成立[判決依據三] 依板規5禁言10日 B.板內申訴流程已結束(私信) 作者 eno4022 (eno) 標題 Re: [公告] theologe禁言10日 時間 Sun Apr 30 15:01:43 2017 ─────────────────────────────────────── 恩,對同樣的爭執,我沒其他要說的話 該解釋的都解釋了,你不能接受我也沒辦法 C.相關板規 #1Nfha6dp (Christianity) 第三章、人身攻擊規定 5 人身攻擊者,視情節輕重禁言三天至三十天。累犯三次者退文一篇,退文後 歸零計算,再累犯三次再退文一篇,以此類推。   針對言論本身予以批評不算人身攻擊,但如果針對對方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 則視為人身攻擊。 5.1 人身攻擊僅當事人可提出檢舉,採不告不理制,板主不主動介入。 三、申訴理由: (一)板主的判決依據有三(請參以上附件A): 1.我開地圖砲 2.檢舉人pinjose屬於我地圖砲的範圍對象,故有板規5.1的檢舉資格 3.我地圖砲的內容:"酸民"、"愚昧人",符合板規5對人的貶低 (以上板規請見附件C) (二)我認為以上依據與事實不合,陳述如下: 1.我沒有開任何地圖砲攻擊人 [段落一] 推 theologe: 。不過新聞挖挖哇最近有一集講到在網路上盡力表現禮貌、 04/30 08:28 → theologe: 教養,酸民們還是認為你在假什麼、在清高什麼、在心機什 04/30 08:28 → theologe: 麼....XD 我看起來是完全符合我這一年來在這兩個板的經 04/30 08:29 → theologe: 驗XD 說道理,對方就說你在凹,在唯我獨尊XD 04/30 08:30 → theologe: 這應該叫做基督徒被擄於酸民文化吧XD a.前兩行是客觀描述節目觀點,跟基信板的任何人都無關。 b.第三行是說我的經驗與節目觀點有共鳴,也仍然沒有指稱或貶損任何人。 c.第四行「說道理,對方就說你在凹,在唯我獨尊」的確是基信板討論常出現的對話, 但仍然與貶損任何人無關;頂多說我指出一些不當的言論 而板規五是說:   針對言論本身予以批評不算人身攻擊,但如果針對對方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 ^^^^^^^^^^^^^^^^^^^^ ^^^^^^^^ 則視為人身攻擊。 我說某些人說「你在凹」、「在唯我獨尊」,這是事實陳述,無關乎任何對人的貶低。 d.第五行,若「基督徒被擄於酸民文化」叫做「批評」, 那就是針對「說道理,對方就說你在凹,在唯我獨尊」的「言論」在做批評; 而「被擄於酸民文化」頂多也是一種文化批判, 要說批評也是針對某些人的「言論」掉入這種文化而做批評; 哪裡來的貶低對方/人身攻擊? [段落二] 推 theologe: 當然,我曾經實踐的「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箴26: 04/30 08:40 → theologe: 5a),到最後變成26:4的實現;這是我自己要面對的。 04/30 08:41 → theologe: 但選擇繼續下去,還是回轉,那也是我要操練的部份。 e.這整段主要是我的自我檢討,我搞不懂說這段是地圖砲是什麼意思@@ f.「我曾經實踐的...到最後變成...」 完整經文如下: 26:4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 26:5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故我是反省自己變成26:4, 這跟貶損任何人有何關係?? 退一萬步來說,檢舉人把重點擺在「愚昧人」而非我自己檢討的「愚妄話」好了, 我文中哪裡有指稱任何人是「愚昧人」了?? 檢舉人可以望文生義, 但板主判決可以如此嗎? 板主要如何說我這段哪句話說誰是愚妄人了? 2.承上,我這兩段沒有任何針對人的貶損之地圖砲, 當然更不會憑空跑出來針對檢舉人了。 3.承上,「酸民」、「愚昧人」,我就沒有針對任何人,何來貶低? 前者頂多指言論或文化,跟「針對人」是天差地別的。 後者我引經文重點在於「愚妄話」也沒在針對人, 就算對方注意「愚昧人」,我也沒有指稱任何人。 再者,「酸民」是否構成貶低? 「愚昧人」是聖經用語,我單純說我實踐了經文、 沒有指稱任何人,就要憑空說我做地圖砲? 那麼以後聖經有任何罵人、指出罪的話,引經者都有被人檢舉是地圖砲的危險。 這明顯是過渡寬鬆的判決... 但再次強調,就算以上二詞屬貶低,我也沒有指稱任何人、 包含不特定多數人。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93542530.A.6CD.html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30/2017 16: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