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um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報告小組長, 咱要申訴丹楓版主判決不公, 依民間信仰版#1P_pFvwJ文中所訴, 個人真的不懂什麼是有理, 但是還是含有挑釁成份的敘訴, 理直氣壯算挑釁的話, 這個判決結果會影響很多人。 另外版規1.4是針對髒話及18禁言語,用這個判咱人身攻擊有罪, 咱覺得裁量基準有問題。 咱要覺得給版主桶多久都行, 但是判決中直接表示要連帶劣退, 在完全無前科判決的情況下, 直接用此案衍生為咱是惡性重大的累犯,在丹楓未審先判就先表明覺得咱挑釁他的情況下 ,他完全沒打算迴避就判決,這個判決難道沒有個人喜好的問題? 最後,咱要問一個問題, 為何丹楓版主在107年11月5日23:53的判決, 版友CLD123在107年11月5日的23:35就可以知道判決結果? 基於以上疑點, 在晨星版主的建議下, 咱申請重新判決。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NXT-L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01.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510032471.A.A4F.html ※ 編輯: Lang90 (36.228.201.219), 11/07/2017 13:28:26
nknuukyo: 受理 11/09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