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ssSunstein: 對某類人而言 其幾乎不po文只箭頭發言的好處是11/1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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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Sunstein: 講話七分真三分假 七分事實裡內含三分瞎掰 這時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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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Sunstein: 一一反駁 或日後只出其嘴砲"文章"出處 很麻煩 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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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Sunstein: 嘴砲者沾沾自喜的讓反駁者辛苦的成本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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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Sunstein: 如某個這類網友 以前曾在箭頭瞎掰說增壹阿含就有
判決:
1.本篇文章無人跟CassSunstein對話
2.「某類人」在黃燈區直接判定為針對「內文討論的板友」
3.「瞎掰」和「嘴砲」,判定為引戰。
成立,水桶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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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ass向組務版申訴的主張:撤銷yaqqq此判決。
Cass何以認為yaqqq所謂「判決理由」不當的反駁:
1.我在該篇推文中引證Buddha版上確實存在有人瞎掰(請容更下方將後敘清楚)的例子。
判決說:我那些句子是「引戰」?
請問:引了什麼戰?干你yaqqq什麼事?yaqqq隨便用個莫須有罪名挾怨報復我幾次了?
請問小組長還要「高度尊重」這等版主嗎?仍然是「各版版主裁量權」?
(好版主會合宜使用裁量,尊重自己的職務;不好的版主則輕易亂認定他要報復的人
「這句違反OO條」、「那句違反XX條」、違不違反的紅線範圍大得超乎常理。)
2.yaqqq只會放任瞎掰、而阻止我「指出別人瞎掰」。好樣的假公濟私。
我在yaqqq「故意刪減」的原文中是舉出先前實際看到的情況(而不是我胡亂異想天開):
→ CassSunstein: 如某個這類網友 以前曾在箭頭瞎掰說增壹阿含就有11/12 21:30
→ CassSunstein: 寫出淨土的殊勝--這人引用的是阿含云"佛國不可思議"11/12 21:31
→ CassSunstein: 真是瞎掰得臉不紅氣不喘 結果好玩了 各位直接去讀11/12 21:32
→ CassSunstein: 阿含該段意思 佛是指:佛國(如來身)不可(無)思議(記)11/12 21:33
小組長見多識廣,我雖不知小組長對佛經內容掌握多少,可是yaqqq明知該段佛經被
瞎掰者錯解、卻不允許我說出瞎掰者瞎掰(況且我也沒說是誰--
難道,我猜,那個瞎掰者跟yaqqq交情不錯,睜眼說瞎話瞎掰卻容不得別人據實指出其瞎掰
,而請yaqqq枉法亂罰嗎?不然我引了什麼戰?)
小組長是否要我貼出增壹阿含經該段整個實際經文來顯示某位瞎掰者何敢如此睜眼說瞎話
嗎?
我只是怕版面冗長。小組長如果認為貼了可以幫助小組長看出yaqqq胡搞瞎搞,
那我當然就貼出來佛經原文,以及更早以前Buddha版哪個id曾在箭頭文時亂解一通。
為了讓小組長基於更熟悉的文獻內容來更快速理解我的案情,我比擬一下。
假設yaqqq去當道教版版主的時候....:
假設有某人瞎掰道德經上說,老子曰「無,名天地之始」就意謂老子同意佛陀教導的無常
無我,所以老子也同意也沒有所謂「道」、「炁」、三清道祖等等也會天人五衰云云--
反正就是胡亂解讀道德經、亂扯一堆之類的情況。
Buddha版就是有這種誇張情況(那個網友,我還對事不對人不去提其名號,
只「就事」而言箭頭感嘆此現象)。
傻眼。只准瞎掰者亂解經點的內容來放火,不准指正者來點燈指出瞎掰者「瞎掰」
(而且指正者還指出瞎掰者哪裡瞎掰,還不是空口說「瞎掰」而已)?
因為這就是yaqqq說的「引戰」?
請問,道教版版主(假設yaqqq)既然讓瞎掰者瞎掰(當然啦,言論自由的社會),
可是,我Cass指出道教版這種瞎掰情形--喔耶,先前叭啦一堆被我釘過的yaqqq,歷來
用這種「老招」(說你「引戰」、說你「亂版」)亂搞幾次了?踐踏版主的公正倫理幾次
了?
小組長還要尊重(以至於實質上近乎放任)yaqqq(但yaqqq卻濫用組務監督的職權)幾次
?yaqqq擺明了一副「當權者」的不當認定引戰標準的恣意獨裁手法。
因此:建請小組長「必須花點時間瞭解案情」,不宜再委由Buddha版主「自治」而不去
介入Buddha版主玩弄版規假公濟私挾怨報復的情況,因為「尊重濫權者」就遂了yaqqq
一手遮天的意。
請小組長明察這個道理:
如果『佛法版』(或『道教版』)「確實有人亂掰亂扯佛門(或道門)經典內容到了誇張
的情況」--則試問:其他人以「瞎掰」、「嘴砲」兩字去指摘對方(而且並未指名)--
這是引了什麼戰?
ps.若是用髒話等等去指摘、去罵瞎掰者,當然不對。但台灣現在社會的標準、「瞎掰」、
「嘴砲」這些字眼,用在「確實瞎掰、確實嘴砲」的情節(而且未指名)時,
逾越社會通常標準?屬於「引戰」?好棒棒的莫須有認定。別鬧了。
ex.小組長體會一下以下的比喻:
幾乎不po文、只躲著箭頭的張三要嘛說:「張道陵是女人」、要嘛說「道德經文內容顯示
老子認為佛教三法印殊勝於道教教義」之類睜眼說瞎話的臉皮厚到極點的句子。
Cass在較後的其他文章內推文感嘆教義的釐清時說:「版上有類人瞎掰、嘴砲,
(而且Cass還指出情況,不是光講「瞎掰/嘴砲」二字)--比如說,
曾有人說道德經某OO句子是老子承認佛法勝於道法....,這根本在瞎掰嘛」。
yaqqq跳出來說「沒人跟你Cass對話,你提什麼瞎掰、嘴砲?你是引戰。」水桶兩週。
??????????????????「所以『張道陵是女人』之類『瞎掰的』鳥話
,yaqqq標新立異認為其他人不能提及先前這個『嘴砲』以扭轉視聽」?!不然就是引戰?
這是什麼濫權枉法斷案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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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11/15/2017 22:41:36
→ CassSunstein: 此外yaqqq還有一個特色可佐證他的居心: 11/15 22:49
→ CassSunstein: 每次我還沒被他水桶 因此批判某些人(含yaqqq自己) 11/15 22:49
→ CassSunstein: 的一些公然顛倒黑白的情形時 yaqqq縮起來不敢講話 11/15 22:50
→ CassSunstein: 然後用他極寬的紅線 認為說瞎掰情況是"瞎掰"的兩字 11/15 22:50
→ CassSunstein: 屬於違規 然後桶我(所以我連話都po不了)以後 11/15 22:51
→ CassSunstein: 哎喲不得了 yaqqq立馬在Buddha版又張冠李戴栽贓我 11/15 22:51
→ CassSunstein: 扭曲我的意思 然後說三道四-因為我沒po文權去駁他啦 11/15 22:52
→ CassSunstein: 平常縮起來不敢講話 假公濟私讓對方無權講話後倒是 11/15 22:53
→ CassSunstein: 生龍活虎起來 這已經不是可笑兩字可以形容了 11/15 22:53
→ CassSunstein: yaqqq因為私怨而濫權執法 我也就唯有請組務平反了~~ 11/15 22:54
→ CassSunstein: 靠紮稻草人大力攻起無權反駁他的我來--跳得真起勁啊 11/15 22:59
→ nknuukyo: 如果沒有其他補充,11/22完成裁判 11/20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