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板板規
五、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視為尋仇鬧事。(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將直接判定為挑釁的字詞☆
1.他○的
2."某人"真是有病
(此處字詞會依「無爭議的判例」來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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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故對人 2酸言酸語
一切依板規行事。
請小組長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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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法板,法義之爭是不介入的。
有學術資料下,說佛陀是女的,我也不會介入。
八成的字數都是複製貼上,我想成為「最會複製貼上的潛水板主」夢想,更進一步了。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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