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um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欠缺方法論的訓練思維」,這種話算不算挑釁? 組務覺得不算 二、這能說明板主適用必然錯誤嗎?   有些難,   畢竟你不是說【像XXX類型的論述,顯然沒有經過方法論訓練】,   而是【像OOO(人名)的XXX論述,顯然欠缺方法論的訓練思維】。 三、結論:   1.建議板主方以陳述事實為主即可,不需要指稱誰誰誰是嘴砲王,    這樣的論述方式組務認為並不恰當。   2.依二之板規適用情形,雖重視的面向不同,組務於此尊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49.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519035433.A.12A.html
CassSunstein: 如果以"不具有"挑釁意味的詞語用於其他網友 這不就02/19 19:31
CassSunstein: 屬於正常合理的言詞使用範疇了嗎?若屬合理使用範疇02/19 19:32
CassSunstein: 那麼執法的版主又怎適合夥同被指涉的人 不思以論辯02/19 19:33
CassSunstein: 互動 而用浸桶的手段直接封了寫沒挑釁意味的對方嘴?02/19 19:34
CassSunstein: 這樣的對版規內容理解 其心證是否"明顯"有瑕疵了呢?02/19 19:37
stockeye: 再次感謝小組長能敬告yaqqq,都成人了,還學佛,擔任兩02/19 21:17
stockeye: 個佛版版主,行為舉止用詞居然如此,還給其他菩薩一個 02/19 21:18
stockeye: 公道。02/19 21:18
stockeye: yaqqq脫序言論不是第一次,被佛版其他版友告知也不是第02/19 22:18
stockeye: 一次,應該超過兩次以上,不知道是不是積習還是怎樣,02/19 22:18
stockeye: 學佛如此,真是阿彌陀佛,感謝小組長也挺身指出yaqqq不02/19 22:18
stockeye: 恰當言論問題02/19 22:18
stockeye: 盼望yaqqq好好懺悔口業問題,少造業,阿彌陀佛02/19 22:20
※ 編輯: nknuukyo (1.47.238.236), 02/20/2018 14: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