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ka123ily: 補充一下,基督信仰板開放刪推文喔,沒有真的很自由。 08/27 12:19
→ CassSunstein: 我抓的焦點是:教內可各依教理互批 不被版主認為不妥 08/27 12:23
→ CassSunstein: 使版主桶po文者~至於刪推文?是放給po文者更大自由吧 08/27 12:34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7/2018 18:45:07
→ kalestorm: 我都不知道經書會自己說話,還會解釋自己是什麼意思 08/27 22:40
→ kalestorm: 順便補充, 基督教板可禁特定情況下的id推文或發言, 08/27 22:53
→ kalestorm: 發文回覆 08/27 22:54
→ kalestorm: 不知道這合不合你認定的"給po文者更大自由"的範圍內? 08/27 23:06
→ CassSunstein: 你回應得牛頭不對馬嘴~特定情況(ex.罵髒話的累犯) 08/28 01:24
→ CassSunstein: 被禁止發言是一回事v.允許引教內經論批判教內多數派 08/28 01:26
→ CassSunstein: 是另一回事 你好意思將不同情形混在一起做牛雜丸? 08/28 01:27
→ CassSunstein: 上述ex.是舉假設例 以證當然不是完全不禁~若是髒話? 08/28 01:28
→ CassSunstein: 你若舉出基督宗教版禁止東正教以教義批判天主教之例 08/28 01:29
→ CassSunstein: 那還顯得你有料-有就我所言舉出否例-而不是只是抬槓 08/28 01:30
→ CassSunstein: 須知ex.洗版可禁髒話可禁廣告可禁..禁這些叫不自由? 08/28 01:33
→ kalestorm: 可是該版規並不是若有做出特定行為,則禁止特定id推文耶 08/28 01:42
→ kalestorm: ^得 08/28 01:43
→ kalestorm: 而是若該id不小心犯或故犯三次版規, 之後就可宣告禁止 08/28 01:46
→ CassSunstein: 所以這就彷彿三振條款吧?美國法律就有~美國不自由嗎 08/28 01:50
→ CassSunstein: 犯1次桶1次 累犯3次桶終身不得假釋po文 這不就三振? 08/28 01:52
→ kalestorm: 所以你認定的"給po文者更大自由",包含可刪推文和所謂三 08/28 02:15
→ kalestorm: 振情況下可禁該id推文和回文在內? 08/28 02:15
因為我抓的點就是「援引屬於同一教的教內即便是不同派系的見解所做的某派系見解正確
與否的研究與批判,是合乎研究院的宗旨的、所以不會被版規限制的」的論述命題的背後
邏輯,而寫文章給小組長參考。
這一點基督宗教總版做到了。所以我從這點來說,基督宗教版不愧研究院的研究自由。
然後請小組長反思佛教總版版主搞的迷信式的研究不自由。
基督宗教總版版主的版規沒有「推崇教內『某派(可想像佛教總版版主心中的大乘)』的
(攻擊其他教內法義,例如攻擊阿羅漢或攻擊彌勒法門的)經典集(可想像成佛教總版版
主心中的大乘大藏經)為不可質疑的範圍,質疑這個範圍內的任何不合理的文獻都絲毫不
允許從『本教』範圍內的其他宗派中找出強力立論來回應、批判」。
所以我說基督宗教總版的研究自由,對po文者做了比封閉迷信的佛教總版治版風格更大的
po文空間。是就此點而論,而談此點的角度,天公地道。
但基督宗教總版仍有跟研究自由無干的處罰版規,比如po文「以其他宗教的教義的立場抨
擊基督宗教」這個寫出來大家都可同意「對於某個宗教版的教名範圍」而言非常合理的處
罰規定。更別提如果po文用三字經罵其他網友...諸如此類的處罰規定。
上述基督教總版的相關處罰規定v.佛教總版對「佛教內其他宗派不能引佛教內的觀點批判
佛教最大派編輯的自家版本的佛教文獻的某些內容的不合理性」的「不謹言慎行」的處罰
,你以為可以放在同一個「研究『自不自由』」的水平來看?
至於你紮稻草人耍話術所找到的「點」,比如你刻意裝傻問的「若po文者的文章違反諸如
上述處罰規定達到三次,被處以終身水桶,這還叫po文有自由嗎<-你一者知不知道重點在
處罰的『版規的處罰內容點』本身規定得合不合理?二者你要知道:美國法律就這麼搞三
振,你乾脆去唉說美國這個法治落後國家的三振條款不公不義、不許三振終身好了」的裝
模作樣「反問」想用這種稻草人自以為能攻擊到我?你自欺就好,不必欺人結果連e網友都
欺不過。
→ kalestorm: 如果是這樣, 那我沒疑問了 08/28 02:16
→ eno4022: 人人應有選擇"拒絕"的自由,這是我從某個老喜歡喊說 08/28 05:29
→ eno4022: "拒絕我的訴求就是歧視"的族群身上學到的道理 08/28 05:30
→ eno4022: 某些人應該自我檢討為什麼別人不想跟你討論,而不是生氣 08/28 05:31
→ eno4022: 為什麼別人可以選擇不理會你 就這樣 08/28 05:31
→ kalestorm: 完全不懂有選擇拒絕的自由/應該自我檢討/別人不想和誰 08/28 06:44
→ kalestorm: 誰討論/誰生氣不理會你等等這些,和基督教板的安心條款 08/28 06:44
→ kalestorm: 版規有何關係 08/28 06:44
→ kalestorm: 我提基督教板版規是想知道CassSunstein想比照基督教板 08/28 06:45
→ kalestorm: 到什麼程度 08/28 06:46
承上所述,你裝你的模作你的樣所紮的稻草人,干我什麼事。
你歷來自佛法板開始對我犯了幾次這種可笑的自欺式稻草人性質的反問?
其實你的程度定位我大致看得出來(怪不得佛陀講唯高階者能看出低階者):你的學校教
授教你具備了相當的搜尋文獻方法,這是一回事,但你有沒有從教授那邊學到夠深的思辨
能力?恐怕是另一回事。你渾然不知你在研究本質上(不是搜尋文獻能力而言,是指也不
可偏廢的以思辨能力而言)的不足之處(這也正是你還不足以出道的理所當然緣故),還
屢次紮稻草人自欺以為可突顯你所不喜的對方命題的不合理云云--你有沒有那麼有趣啊?
你在佛法板紮的還不夠嗎、你還沒自覺你在明眼人裡昭然若揭的搞笑之舉嗎?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44:39
→ kalestorm: 不知道也不懂你指哪些話是紮稻草人, 可一一列舉. 我完 08/28 07:44
→ kalestorm: 沒辦法自覺到喔 (雖然在組務板討論這些好像是更大的稻 08/28 07:44
→ kalestorm: ^全 08/28 07:44
→ kalestorm: 稻草人?) 簡言之, 「給po文者更大的自由」不是你的重 08/28 07:45
→ CassSunstein: 你別繼續裝模作樣了 我很上方寫的「點」你是不看嗎? 08/28 07:45
→ kalestorm: 點 08/28 07:45
→ CassSunstein: 我言"給po文者更大的自由"難道是你刻意想唬弄大家的 08/28 07:46
→ CassSunstein: 的我主張連罵髒話的自由也有嗎云云的稻草人?不然你 08/28 07:46
→ CassSunstein: 的反問例子 跟我的命題何干~ 08/28 07:47
→ kalestorm: 我不知道你幹嘛要幫自己紮奇怪的稻草人 08/28 07:47
誠如e網友所言,你這種自欺行為很有趣。
→ CassSunstein: 我就你02:15所言的下方的增補 你重新去看一遍 免得 08/28 07:48
→ CassSunstein: 你一直跳針問我我早已在該段落回答你的內容 08/28 07:48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49:35
→ kalestorm: 我應該只問你一次,亦即所謂三振條款是否為你認定的給po 08/28 07:50
→ kalestorm: 文者更大的自由, 不知道所謂一直跳針問你指啥耶 08/28 07:50
我直接用例子「依據你的邏輯」來同樣反諷你這個沒出道的半瓶水網友:
我國憲法第22條依大法官解釋保障人民的行為自由,但竟然我國刑法處罰殺人行為,
刑法難道牴觸憲法保障的人民自由!<--你怪叫的稻草人命題背後的反問邏輯跟這87%像。
你回去多唸點邏輯與方法論的書吧。
→ kalestorm: "想唬弄大家我主張連罵髒話的自由也有嗎" 這就是我認為 08/28 07:51
→ kalestorm: 你幫你自己紮的奇怪稻草人 08/28 07:51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54:59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55:47
→ kalestorm: 那應該是你幫你自己設下的稻草人 08/28 07:57
→ kalestorm: 如果你對殺人的類比是罵髒話的話 08/28 07:57
論述得更清楚些:
我國憲法第22條依大法官解釋保障人民的行為自由,但竟然我國刑法處罰殺人行為,
刑法難道牴觸憲法保障的人民自由!<--你怪叫的稻草人命題背後的反問邏輯跟這87%像:
當我說「相比於很不保障人民行為自由的中共憲法而言,我國憲法保障了人民更大程度的
行為自由」,你對「行為自由」的「內涵」紮稻草人,自欺欺人地反問「我問你Cass,我
國法律處罰殺人行為,刑法對殺人行為的「處無期徒刑」的處罰難道是你所謂的我國給人
民更大的自由」!!!!!
這就是你教授交給你來搞笑的論辯能力?
還沒出道的半瓶水小朋友,回去多唸點書,你的昭然若揭的搞笑之舉,連e網友也瞞不過。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8:02:34
→ kalestorm: 另外三次不是終身水桶,是預先宣告禁止特定id推文/回文 08/28 08:00
→ CassSunstein: 你去看看你所謂特定id被這樣處罰是因為該id寫了哪些 08/28 08:03
→ CassSunstein: 違反版規的規定再說好嗎? 08/28 08:04
→ kalestorm: 我看不出來修改後和修改前有什麼差別 08/28 08:04
→ CassSunstein: 所以這是你的能力層面的問題啊(攤手)~ 08/28 08:06
→ CassSunstein: 處罰方式本來就可以有很多種(尤其在行政法領域) 08/28 08:06
→ CassSunstein: 法學重點在認定當事人該被這麼處罰的構成要件合不合 08/28 08:07
→ CassSunstein: 理 至於處罰方式(包含是否有預先限制)是處罰效果面 08/28 08:07
→ CassSunstein: 你將我本來抓的點:佛版版規跟基版版規就構成要件面 08/28 08:09
→ CassSunstein: 的合不合理探討 以半瓶水程度跳針到處罰效果面探討~ 08/28 08:10
→ CassSunstein: 處罰方式更多元(納入預防性限制)跟構成要件面的探討 08/28 08:11
→ CassSunstein: 何行為謂違反版規何干? 08/28 08:12
→ CassSunstein: 基板對違規的構成要件不處罰東正教批判了西方教會 08/28 08:13
→ CassSunstein: 至於佛法的違規構成要件認為南傳批北傳大藏經為違規 08/28 08:13
→ CassSunstein: 總之1句話 你自己程度不足 該補念的書可多了(含法學 08/28 08:15
→ kalestorm: 簡言之, 處罰效果面的自由限制不在你「他山之石」的參 08/28 08:16
→ kalestorm: 參照範圍內? 08/28 08:16
→ CassSunstein: 原理這類廣義哲理)以免你論述出錯還不自知還不受教~ 08/28 08:16
→ CassSunstein: 我的文章正文處抓的點一直談構成要件面 你眼睛不看? 08/28 08:17
→ kalestorm: 那是看好推文提到你說刪推文是給原po更大的自由 08/28 08:18
→ CassSunstein: 我談東面 你搞笑拿更多元處罰效果的西面反問我 幹嘛 08/28 08:18
→ kalestorm: 到 08/28 08:18
→ CassSunstein: 就該點而論 就該點而論 確實給po文者更大自由啊~~~ 08/28 08:19
→ kalestorm: 推文有提到順便問 08/28 08:20
→ CassSunstein: 你"不就該點而論"那是你的自由 但與我的命題無干啊~ 08/28 08:20
→ CassSunstein: 換言之 幫你整理 我正文處談構成要件面 但既然有人 08/28 08:21
→ CassSunstein: 舉刪推文"這個點" 故我意指"這點"給了更大自由 08/28 08:21
→ CassSunstein: 那也僅是這點而已 你問(這點)我就答(就這點而言)~~ 08/28 08:22
→ CassSunstein: 這還是假設你不是藉機東拉西扯而言 因為本文焦點畢 08/28 08:23
→ CassSunstein: 竟在正文處談的版規認定違規與否的構成要件 08/28 08:23
→ CassSunstein: 結果你半瓶水的程度以為抓到什麼漏洞 紮起稻草人 08/28 08:24
→ CassSunstein: 開始將我談構成要件面的旨意 跳針到紮我是談處罰方 08/28 08:25
→ CassSunstein: 式的稻草人 你幹嘛? 08/28 08:26
→ kalestorm: 那多半是你先假設"我在抓漏洞" 才會以為"紮起稻草人" 08/28 08:26
→ CassSunstein: 一國或一版要建置預防性限制與否的規定 是該國/該版 08/28 08:27
→ CassSunstein: 的本即不會必然違憲侵犯人權的立法自由 你到底懂否? 08/28 08:27
→ CassSunstein: 你別自欺欺人了 這是假設你思辨能力沒問題只是故意 08/28 08:28
→ kalestorm: 我就是再問要參照他國到什麼程度 08/28 08:28
→ CassSunstein: 抬槓而言 如果你不是刻意想抓漏洞 那也顯示確實你思 08/28 08:28
→ CassSunstein: 辨能力很差 丟你學校的臉罷了(幸好你的學校匿名) 08/28 08:29
→ CassSunstein: 我正文處不是一直鎖定:基板對違規與否的構成要件 08/28 08:36
→ CassSunstein: 很符合研究自由精神地不認為教內各派互相批判是違規 08/28 08:36
→ CassSunstein: 所以 我本來就講這層面講得好好的-但你半瓶水自以為 08/28 08:37
→ CassSunstein: 有意義地跳針到處罰方式面--這是我正文處談的層面嗎 08/28 08:38
→ CassSunstein: 我給你面子你問一點我就答一點 你不自知將跳針適可 08/28 08:38
→ CassSunstein: 而止也就罷了 給顏色你就開起染坊 繼續不自知地跳針 08/28 08:39
→ CassSunstein: 鎖定處罰效果面大舉特舉例子起來~你的程度是有多差? 08/28 08:40
→ CassSunstein: 我正文處談構成要件面的基板何以合理談得好好的 08/28 08:41
→ CassSunstein: 你這個半瓶水知不知道你的跳針之舉 本身已先不合適? 08/28 08:42
推 yaqqq: CassSunstein你有要出來選板主嗎? 很有想法喔! 08/30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