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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規範 禁止無關板旨的誹謗言論,違者禁言三天 a.由當事人一周內提出檢舉,不告不理 b.誹謗言論定義請參照中華民國現行法律 c.本版之發文與推文,請以事實為根據做理性之推論,   不得有挑釁或嘲諷之言論,   初犯者-水桶三日;   再犯者-水桶七日加警告一次;   三犯者-永久水桶。 上面為置底組規規定 違規文章連結: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692802556.A.957.html 我以當事人的身份提出檢舉 我辭職的理由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bigbowl板友卻說我是畏罪請辭 這是莫須有的指控,毫無事實根據 難道因為她剛好這段時間私信給我 提及她不認同我的檢舉判決云云 而我又因為有個板友私信威脅恐嚇而決定請辭 就可以連結編成一個我畏罪請辭的故事? 這真的莫名其妙 我講難聽點, 就算他來這裡申訴他不認同我對他檢舉的判決 而小組長又覺得他申訴有道理 那後續不過是我配合改判或換我向上申訴而已 我有畏罪到需要趕快主動請辭的必要? 稍微懂一點ptt管理規章的人都不會這麼想 更別說bigbowl自己也是板主 會有這種“eno4022知道理在bigbowl那邊,所以eno4022趁bigbowl還沒來申訴之前趕快自己先請辭”的畏罪請辭之說,真的笑掉人大牙 要不這樣,我可以推遲一年再請辭,反正我又不急 我完全可以陪他把他不認同的判決的申訴流程整個走完,等全部定讞之後,我再挑個良辰吉日提辭職 這樣是否他那套什麼畏罪請辭的說詞就不攻自破? 綜上所述,我認為他有毀謗我的行為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其所述不是事實,而只是他自己腦補的故事 如果我真的是畏罪請辭,請他拿出證據來 如果拿不出來,只會編故事的話 還請組長依組規論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36.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693398006.A.24D.html ※ 編輯: eno4022 (223.141.236.90 臺灣), 08/30/2023 20:21:08
eno4022: 這個檢舉可以請小組長或代理的群組長也處理一下嗎?謝謝 10/17 18:11
eno4022: 已經過2個月了 提醒下小組長及群組長 11/01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