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bowl: 小組長辛苦了 04/06 19:10
推 MartinJu: 呃,我想詢問一個觀念,在三個人以上,而且任何人都可以 04/06 19:38
→ MartinJu: 隨意觀看的本版說誰誰誰公開我的本名,這等同於自己「公 04/06 19:38
→ MartinJu: 開」個資吧?因為這邊已經是開放式的網路討論區了。從那 04/06 19:38
→ MartinJu: 一刻開始他的本名已經自己散佈出去,相關ptt備份網站都 04/06 19:38
→ MartinJu: 可以查詢得到,故後續的公佈已經不違法了?只能說誰叫他 04/06 19:38
→ MartinJu: 要在公開場合檢舉.... 04/06 19:38
→ happytiger: 對啊 一堆矛盾點 04/06 19:55
→ happytiger: 但是這邊一直提他名字 實在沒有必要 04/06 20:03
→ MartinJu: 跟板規無關的事情,板主不需要出面吧 04/06 20:06
→ MartinJu: 板友自己在公開場所提及的,已經和個資無關 04/06 20:09
→ happytiger: 你去看前篇公告 Lanword 說法 我先採取保守作法 04/06 20:14
→ happytiger: 之後我會再詢問ptt專業法律顧問 04/06 20:15
→ eno4022: 這裡應該不是以個資洩漏處理,而是要以站規說的「未經同 04/06 21:08
→ eno4022: 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去認定違規並處份 04/06 21:09
→ eno4022: df62既然承認自己是ooo,群組長也確認過這是事實,那 04/06 21:09
→ eno4022: 往後誰講df62是ooo都是違反站規,應該要處罰 04/06 21:10
→ MartinJu: 那假如留言推df62大的檢舉文連結,應該不違規? 04/06 22:03
→ eno4022: "於文章中公佈",到時候看管理者怎麼認定吧,我覺得違規 04/06 22:06
→ MartinJu: 這篇判決沒引用任何站規板規,說真的很多問題 04/06 22:20
推 df62: 能否解釋那兩個案子? 04/06 22:54
→ eno4022: 小組長已經禁言了,雖然我也不知道他講哪二個案子 04/06 23:52
→ eno4022: 你可以請他講清楚 04/06 23:52
→ happytiger: MartinJu 非兩造雙方當事人 還是不要 04/07 00:30
※ 編輯: happytiger (101.137.112.52 臺灣), 04/07/2024 00:34:20
※ 編輯: happytiger (101.137.112.52 臺灣), 04/07/2024 00:47:37
推 df62: 這幾天比較忙,忙完了,會根據格式重發檢舉文 04/07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