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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提出一些看法 先上懶人包 1.活動有違法疑慮 2.但是與CWT & FF各位買的本子一樣 只是有疑慮 但是官方99%不會接受檢舉 這等同魚幫水水幫魚的推廣 3.原主辦語氣的確不是很好,但是心意值得肯定 4.沒有註明價格的部分倒也還好 就是個地下同人活動 有點遮掩 不明目張膽 也是給出版社一點面子 比較沒有公然販售的問題 就像同人作家一般都在部落格低調 而不是架個官網 ——本文開始——— 其實這個活動可以視為一個營隊活動,其實說穿了就是這樣 身為一個大學五年跑了十多個營隊的營隊人 很多營隊都會引用(其實就盜用 偷用啦 )一些媒體材 這範圍很廣 從晚會音樂放sexy and I know it 或是開幕迎接小朋友用個孫燕姿的綠光 都有觸法疑慮 因為我們不是用公播版 那到底符不符合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 答案是很難符合 你有一個很強大的金援 就連當初我們志工營隊 我們不經手國小小朋友的錢 由學校收200來買午餐跟保險 我們只跟青輔會申請贊助 乍看之下不沾鍋完全無盈利 也因為有收餐飲費 而無法規避合理使用中收費這條 儘管收費的不是我們 是學校 但是還是收了 還有很多營隊會用卡通當主題 相信google下去一定有很多違規的 https://i.imgur.com/6JBFzDZ.jpg
想想我們當初還用藍芽喇叭塞到帽子裡上演分類帽的情節 這種引用只是有身歷其境的樂趣罷了 但是很難是完全無收費 進入合理使用範圍 以上說完法規的適法性 接下來說說同人的部分 同人一直在ACG界是魚幫水 水幫魚的狀況 不只台灣CWT賣本子 日本也有業餘畫師賣通販 這些不能算合法 但是合理 主要是 1.二次創作品沒有醜化原作或與原作形象差異過大 (雖然有些有但是也沒被檢舉啊 梓喵要不要買醬油) 2.該創作品不會影響原作的銷售 有些甚至還有推廣的效果 符合以上這兩點 原作者或出版社大概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在巴哈上也有大神做過相關的文章 https://i.imgur.com/U6H0cqg.jpg
https://i.imgur.com/afA3p2O.jpg
https://i.imgur.com/NUxD2LS.jpg
https://i.imgur.com/He1hK0a.jpg
https://i.imgur.com/3cNATdO.jpg
其他網站也有介紹 https://i.imgur.com/zJrbbm5.jpg
文末講一下主辦的優缺點 我覺得主辦很用心 無庸置疑 身為夯他夯他二十年岡粉的我五體投地XD 而且在保險和跑步注意參與人員安全部分也有做到 只是在板上回文的時候語氣比較不被接受 面對板上較多拿著法律指著你的人可能會很難堪 但是我覺得能一起推廣夯他就是好事 相信出版社知道也不會見怪 (不然一年才賣一本單行本 話題討論度讓人擔憂) 也期許活動能辦得更好 啊好想參加啊 能不能遇到我的岡富力士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https://disp.cc/b/163-9L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53.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nter/M.1542682120.A.981.html
s87269x: 推這篇,總是有人見獵心喜,但這活動的確不是能大張旗鼓 11/20 11:11
s87269x: 宣傳的事情。 11/20 11:11
kirbycopy: 辦活動公關爆掉還要別人救援 真悲傷 11/20 11:39
sgess: 抱歉 我無法接受同人活動卻 以拿青輔會經費的營隊活動當 11/20 12:18
sgess: 例子 11/20 12:18
hafat: 我意思是 雖然一個有盈利一個沒盈利 但是都不符合現下智財 11/20 12:30
hafat: 權合理使用的規範 因為都有收到錢 11/20 12:30
sgess: 一堆人包括我根本不在乎同人的合法性 一個不明確的廣告用 11/20 12:37
sgess: 字不斟酌 回應還講的詢問的人不爽不要來 這種營隊你去哦? 11/20 12:37
我看到是一堆人都在嘴侵權 XD 所以主要針對這點說明 另外我文中也說了 主辦的確在語氣上不是很好 我是很想去 其實 XD 但是我身材跟奇犽二哥87%像 總覺得第二關有點吃力
ru04ul4: 我同意出版社通常不會追究侵權 11/20 12:39
ru04ul4: 但這個營隊發行執照容易讓人誤會 11/20 12:40
ru04ul4: 而且收費不清更是大問題 11/20 12:40
其實沒有到不清吧 只是沒有公開而已 我懶人包裏也寫了 就是低調一些 雖然我覺得寫了也不是什麼問題 但是主辦有他的考量囉
hafat: 發行執照誤會太誇張了吧XD 我也可以發特級廚師臂章當獎品 11/20 12:49
ning0201: 連基本好好說明都辦不到好意思說用心 親友團倒是挺用心 11/20 12:53
我說用心是主辦有滿多巧思的 包括活動的設計 還有注意人員安全 這樣就要把人家打成親友團 只能說版友有點太不理性了 或是你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我是親友團呢? 我覺得你沒有證據還是不要亂抹 這樣格調就低了 我本意是就侵權的部分分享意見而已
baigyatsh: 真的嗎 如果出版社自己有在出卡 出執照賣 這種活動出 11/20 12:54
baigyatsh: 錢給卡你確定出版社都不會追究 11/20 12:54
文中有寫到大量販售跟少量的差異 例如如果主辦印了100張 來的人都有一張 那也是100張而已 我是不覺得會影響出版社的銷量 如果你有質疑可以檢舉看看 我是覺得還好 CWT一攤能賣數百本以上的攤位大有人在 不過我看巴哈的文章好像通過測試的人才有 也就是才只有6.7人 XD 那跟獵人設定裡面滿像的 來了數百個都是來陪考的 兩手空空就回去了
hafat: 文中的圖有提到少量販售跟大量販售的差異 11/20 13:01
hafat: 另外我不是親友團 我跟主辦一點都不認識 也沒參加前一次活 11/20 13:04
hafat: 動 只是真的是獵人粉 說說自己的看法 如果這樣也要被打成親 11/20 13:05
hafat: 友團 我覺得版友就不夠明辨是非了 而我文中也有提到主辦的 11/20 13:05
hafat: 語氣的確是不理想 這沒什麼好護航的 我只要是單純對版友質 11/20 13:05
hafat: 疑侵權這塊來說 11/20 13:05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3:16:20
shutout5566: 這篇很棒 不過主辦方的口氣真的讓人無法苟同 11/20 13:13
不可否認在這方面有疏失 不過我也好想辦一個在咖啡廳用投影機一起看獵人的活動 只是這侵權就更大了 XD 啊好懷念以前在JTV一群人看獵人一條龍的日子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3:23:42
ImaiLisa: 用免洗分身加嗆到爆的語氣來回應大家的質疑 再用心或是 11/20 13:19
ImaiLisa: 立意再好也讓人難以接受 11/20 13:20
的確是 不過前幾篇有半數版友著墨在版權部分 我主要針對這點分享看法 不過至於主辦的口才的確要再加強 很容易跟人家起衝突 應該是信長型的
fei359: 現在營隊還會放綠光嗎哈哈哈 11/20 13:27
現在不會了吧 XD 我畢業6年多了啦 那時候還有周杰倫的陽光宅男也是必備曲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3:33:12
Solosea: 嗯 推這篇 11/20 13:48
ning0201: 我說那些親友團很用心你幹嘛急著拉椅子??護航還裝清高 11/20 14:09
我看不出來我針對侵權部分分享意見哪裡護航哪裡清高了 從頭到尾我有說合法嗎? 我有說主辦口氣很好嗎? 我只說主辦對於活動滿用心的 侵權部分算同人活動 出版社應該不會出來 就這樣就 親友團 就護航 就清高 那我只能說 ㄏㄏ 理性版友 ㄏㄏ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4:27:13
t77133562003: 有點扯太遠 基本上它活動比營隊 有疑慮n百倍 尤其 11/20 14:22
t77133562003: 是jump 連路跑都要去談授權了 11/20 14:22
t77133562003: 主題不是問題 而是無授權週邊 你看那個悠遊卡 不被 11/20 14:24
t77133562003: 噴才有鬼XD 11/20 14:24
這就少量販售跟大量販售的差異啊 如果他今天發行一萬張 保證被告到脫褲子 今天可能只有個位數張 東立還要出來告他 跟他求償不法所得 我是不信啦 XD 我也沒看一些出版社去掃CWT 跟 FF啊 一堆無授權周邊哦 這就是保有同人創作空間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4:30:51
t77133562003: 在來 資訊完全不對等公開 報名了 發現是詐欺 or直 11/20 14:31
t77133562003: 銷大會你要負責嗎 11/20 14:31
我的確是無法負責啦 不過我是看他辦了第一次看起來不錯啊 我單純認為啦 有人有心出來搞搞粉絲向活動 想參加就參加 不想參加就別參加 被騙就報警 我只是說同人性質 出版社應該不會干預 現在變成 喔 如果活動有問題 我要負責 我要背書 我要扛 單就分享侵權問題 要被放大成這樣喔 這邏輯 我真的只能苦笑而已啦
t77133562003: 你的意思是要替他背書 不會一直辦下去嗎?? 11/20 14:33
t77133562003: 你想扛就是了 11/20 14:34
※ 編輯: hafat (59.125.120.211), 11/20/2018 14:42:20
cnoscnos: 有些人只是想吵架而已 原PO就不要回應了XD 11/20 14:45
至少懶人包要看得懂吧 = = 我都開宗明義說違法 還有人要說我親友團 這很難不生氣
t77133562003: 那不就得了 他們不敢說部分 沒必要去護航 也不用拿 11/20 14:48
t77133562003: 無關經歷解釋 11/20 14:48
我通篇都在講無授權引用問題& 盜版營利與同人界線 我多的我沒解釋 也沒護航 反倒是帽子一直扣我頭上 我也無解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4:58:12
rottkimo: 推本編樓主用心好文 :) 11/20 15:12
nighthunt: 你怎麼知道這活動主辦是興趣取向還是盈利取向 我可以 11/20 15:25
nighthunt: 理解要收費 我不能理解八月辦明年年初又辦 還說他們自 11/20 15:25
nighthunt: 己是工作室 感覺就是正在摸索的盈利團體 以上是我個人 11/20 15:25
nighthunt: 推論 撇去這些 回應態度極差 文就這樣辦一個免洗帳號 11/20 15:25
nighthunt: 丟了不管 原來獵人板是這樣隨便給別人打廣告嗎? 板主 11/20 15:25
nighthunt: 還沒移掉我已經很意外了 你竟然隔了這麼久還來護航 我 11/20 15:25
nighthunt: 是不是應該合理懷疑你是主辦單位的一員 11/20 15:25
安安 可以看一下懶人包嗎 我說 有違法 出版社99%不會吉 主辦口氣不好 辦活動有心 沒公開說明收費有他考量 就這樣而已 我有說我知道這個活動完全沒賺錢嗎? 我給這個活動的定義是粉絲向的同人活動 但是我沒說沒賺錢啊 CWT賣同人本也有賺錢啊 但是賺得少不影響出版社 就是同人啊 隔了很久來看板是因為 還沒補完新劇情 有時間補了來看 發表自己看法 我也沒說 這個活動就是好棒棒都沒違法 主辦口氣超級好 我單就侵權的看法來分享 就是主辦單位 那我是主辦單位 我幹嘛不在那當下就滅火 我主辦單位的同仁不會趕快叫我來文章幫忙? 我覺得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你光從我說這活動算同人活動 出版社不會抓 就可以合理懷疑我是主辦單位 我只能說 ㄏㄏㄏㄏ 邏輯 ㄏㄏㄏ 那我也合理懷疑你從頭到尾一直黑一定有原因 八成是分錢分不攏 不想讓主辦單位那些核心人物繼續爽賺 這也合理懷疑啊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5:52:35
nighthunt: 還說你沒護航 你做的事情就結果來看有二 1.重新把這廣 11/20 15:33
nighthunt: 告炒上來2.敘述這樣的同人活動為常態 請問這樣做的利 11/20 15:33
nighthunt: 益是不是跟當初的活動主辦一致呢? 11/20 15:33
你一直黑的結果來看 就是不想讓他們爽賺 看來你一定是原核心人物 利益分配不均 本來就常態啊 沒去過CWT FF嗎 沒買過同人本嗎 也知道有人在賣同人本吧? 那種營利怎沒看你出來大罵盜版 看到貓科無敵時間 你怎不去噓一下盜版還是侵權
kirbycopy: 瑪利歐卡丁車都被任天堂告了 不要以為什麼同人活動都 11/20 15:36
我是我角度看啊 你有意見也可以提 我看是賣同人本的都活得好好的
kirbycopy: OK的 而且你文章中講的好像你去參加過 主辦單位很用心 11/20 15:37
kirbycopy: 但推文中又推說你沒參加過 只是就其他活動來講這活動 11/20 15:38
kirbycopy: 感覺有點不太合理阿 11/20 15:38
看巴哈文章的 圖文併茂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5:54:37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5:57:43 某n我直接幫妳寫懶人包 賣同人本不是侵權 其他方式營利都是侵權 不認同這點的都是主辦單位 ※ 編輯: hafat (60.250.71.148), 11/20/2018 16:02:52
scarbywind: 都是侵權吧... 只是要不要抓放的問題 11/20 16:22
naya7415963: 問題一直都在公關呀 11/20 16:45
naya7415963: 那篇被噓到X4還沒有人來發個官腔文滅火 11/20 16:46
naya7415963: 就算第一次活動還不錯,他們現在的表現無法讓人安心 11/20 16:53
naya7415963: 啊,總覺得收了錢突然說不辦了也不會太意外 11/20 16:53
hafat: 我通篇也沒說主辦單位操守如何 我又不認識主辦單位的誰 我 11/20 17:37
hafat: 只是覺得同人定義就在那 只是載體不同就要被大戰侵權很奇怪 11/20 17:37
hafat: 對那些賣同人本的卻沒人喊侵權 有人認真畫畫 有人認真搞活 11/20 17:37
hafat: 動 也有人認真寫文 孰優孰劣 萬一今天這個活動好評如潮連搞 11/20 17:37
hafat: 30場 場場破千人 東立勢必開吉 但是現在很明顯是小眾自嗨 11/20 17:38
hafat: 就算人家賺錢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東立也巴不得人家來搞人 11/20 17:38
hafat: 氣 隔壁中華一番為了賣書也搞了一個特級廚師考試 好笑的事 11/20 17:38
hafat: 情是這個版好像不能有第二種聲音 不然就是親友團跟主辦單位 11/20 17:38
hafat: 不能就事論事 11/20 17:38
t77133562003: 少在那邊揮著同人大旗 好棒棒 11/20 17:49
t77133562003: 也不用在那邊 用別人怎樣我也可以怎樣 的說法 11/20 17:51
t77133562003: 一句話 "該活動有疑慮" 就這樣 要解釋是她家的事 11/20 17:52
那你也不用多說什麼 就去檢舉就好了啊 同人定義就是這樣 你覺得過度商業化 已經超過同人範疇 你可以去檢舉 而且這種類活動不只這項而已 特級廚師考試辦的場次還比這個多許多 我這樣絕對不是揮同人大旗 而是同人在ACG文化本來就是很重要的一塊
kirbycopy: 板上有其他同人活動或是賣同人本的廣告文嗎? 如果有卻 11/20 17:57
kirbycopy: 沒被質疑 你才能說板友雙重標準吧 11/20 17:58
你這樣就是就事論事 比直接抹親友團抹主辦單位的好多了 不過我看法是 載體不同 推廣的方式自然會有差異 比如P站的畫師 一個網址就能讓人點開來參與 而這種活動類型 若是沒有收取費用 完全免費 參與的人越多 主辦的負擔勢必也會很高
t77133562003: 不用拿同人活動救援啦 她發的紀念品 根本直接拷貝了 11/20 17:59
t77133562003: 衣服 悠遊卡 水瓶貼 鑰匙圈 根本全OUT 說同人我也 11/20 18:01
t77133562003: 我也是笑笑 11/20 18:01
我說的同人 是活動本身是同人性質 就跟同人遊戲一樣 只是是用身體去玩 二創的載體在於活動設計本身 如果你要主張他發的這些物品 隱含巨量經濟利益 脫離同人範疇 我也只是笑笑
t77133562003: 之前有JUMP 路跑 這週有七龍珠 人家都有授權喔WW 11/20 18:02
你當然可以舉非常商業化的例子 有很大的資本額 協調授權等等 我只能說 若一般人 沒有公司金援 想搞小眾自嗨 可能就是長這樣 就像日本同人誌畫師 一開始剛出道 P站多更新 然後再來小小賣通販 有名氣之後 甚至會有自己的出版品 本來就不可能一開始就把東西作大 除非主辦單位的爸爸是連戰 那就不同了
alangb: 不管版權跟態度 至少辦同人活動給獵人粉絲的心意我覺得該 11/20 19:44
alangb: 支持一下 至少看之前南部場的活動記錄 似乎很用心 11/20 19:44
我也是看活動紀錄覺得用心 不知不覺我就變成親友團跟主辦單位的一員了 ※ 編輯: hafat (36.235.59.196), 11/20/2018 20:16:12
celephone: 睜眼說話沒護航 你覺得主辦用心就去啊 在這邊平反啥? 11/20 19:55
celephone: 主辦就是走法律邊緣想盈利 出版社告不告干我啥事 11/20 19:57
這是告訴乃論罪 如果出版社不告 不干你的事 那主辦單位怎麼辦 那也不干你的事
celephone: 不是親友團還幫解釋 問說有疑慮誰負責 馬上翻臉戰邏輯 11/20 19:59
celephone: ㄏㄏ 11/20 19:59
原來不是親友團就不能針對活動侵權疑慮提出看法 就是因為不是親友團才無法針對團隊操守掛什麼保證 ㄏㄏ 邏輯 ㄏㄏ
newtypeL9: 先承認違法,再告訴你99%檢舉也沒用,然後大家都一樣 11/20 20:11
沒錯 你說的這就是同人的現況 https://castnet.nctu.edu.tw/castnet/article/7482?issueID=539 二創同人能提升原作知名度、創造市場商機,因此多數原作者不會出面主張侵權,遊戲設 計工作室Erotes Studio的企劃總召李處守便說:「我對二創是非常感恩的,因為如果你 幫我二創,其實就是免費幫我做宣傳。」此種同人產業的「潛規則」也導致部分二創者承 認自己從來沒有考慮過著作權問題。 ※ 編輯: hafat (36.235.59.196), 11/20/2018 20:21:47
baigyatsh: 執照不是二創吧 11/20 20:34
nighthunt: 笑死 你講一大堆還不是利益相同 事實就是你把這個問題 11/20 20:35
nighthunt: 很大的廣告文翻起來 然後講了一大堆根本版無關的內容 11/20 20:35
nighthunt: 質疑你不接受不解釋反過來嗆人 自己看看你回了什麼 不 11/20 20:35
nighthunt: 刪文根本就是幫忙洗存在 聽不進去還嗆人智商極低 11/20 20:35
你這樣質疑我能解釋什麼 只因為我提出 同人活動 侵權但不會被吉 跟賣本一樣 然後就要被你抹成有共同利益 根本是主辦單位 我沒嗆你啊 我也是跟你一樣的合理懷疑而已 還有我哪裡嗆你智商低 你可以指出來嗎?
t77133562003: 我侵權 我驕傲 我好棒 我比原作屌 11/20 20:35
我從頭到尾沒有這樣說吧 同人就是依附在ACG下的次文化 也沒有同人作家敢說超越原作 但是同人作品有沒有幫原作加分 我認為是有的 當然你也可以認為沒有 ※ 編輯: hafat (36.235.59.196), 11/20/2018 20:41:19
t77133562003: 我都付出時間 金錢了 來卡油了 我想賺一筆原作 奈 11/20 20:38
t77133562003: 我何 11/20 20:38
你好像沒聽懂 原作家並不是不能奈何同人作家 而是原作家一般不會去主張侵權 原作家要告一定是可以告的 我覺得你發言有越來越不理性的趨勢 而且也沒把我的文字看懂 ※ 編輯: hafat (36.235.59.196), 11/20/2018 20:44:54 我覺得兩位版友如果真的認為 主辦單位的行為嚴重損害J社 東立 富間老師的權益 可以去檢舉 只要簡單寫封信 寄到他們的信箱 你們看起來罪大惡極的主辦單位就會被罰款或判刑 若我真是N版友口中的主辦單位 也會一起被關入大牢 何樂而不為 ※ 編輯: hafat (36.235.59.196), 11/20/2018 20:49:36
t77133562003: 高度不同而已 真認為沒問題 要辦相關活動 該單位早 11/20 20:56
t77133562003: 該先提報備 看看隔壁 辦活動還能拿到作者 原畫板 11/20 20:56
t77133562003: 表示支持 並希望大家能安全 還有的直接啦到出版社 11/20 20:56
t77133562003: 贊助。這就是高度不同 11/20 20:56
t77133562003: 整天想玩擦邊球 被嗆真的剛好而已 11/20 20:57
當然有錢有能力可以辦完全授權的 沒錢只有熱情的做法我想也不多 我非業界人士也不知道DB的授權金是多少 不過我想應該不是小眾自嗨的族群能負擔的 如果這樣就要因為侵權問題被嗆的話 我覺得你可以在CWT會場從第一攤嗆到最後一攤 通通都是擦邊球的 ※ 編輯: hafat (36.235.59.196), 11/20/2018 21:08:00
alvis000: 嗯 11/20 21:06
t77133562003: 他們有來這宣傳嗎? 還是說這邊開放營利 廣告啊? 11/20 21:13
t77133562003: 少在那邊亂拉人救援 11/20 21:14
說 CWT沒來PTT宣傳 我真的只能說 你沒看過的東西不代表不存在 去 C_Chat / CWT / 宣傳
alangb: 版規似乎沒規定不能商業文 11/20 21:23
alangb: 只說不要挑起戰文 11/20 21:23
tamanoko: 這篇講得不錯阿~ 11/20 22:30
YannNanTian: 公關4ni?如果你能在第一時間回這篇主辦一定愛死你 11/20 23:10
YannNanTian: 長知識推~ 11/20 23:11
celephone: 無法對團隊操守掛保證 但你肯定該活動的運作模式? 11/20 23:24
celephone: ㄏㄏ 邏輯 ㄏㄏ 11/20 23:24
celephone: 版友有疑慮之處都輕輕放過 不是來護航? 臉皮真厚啊 11/20 23:26
本篇一直都是針對適法性討論 你要說主辦人員操守很差 基本上 我不予置評 你要說我護航整個活動 我也是笑笑 就像 有一家簡餐餐廳被攻擊 說服務爛 前菜爛 主菜爛 但是我說 其實 飲料還不錯 一堆人哇哇叫 啊你護航這家餐廳幹嘛 這家餐廳就是爛 你是合夥人吧
ning0201: 懶人包:我們就是違法不要臉 別人也這樣不是只有我們你 11/20 23:43
ning0201: 們管的著嗎 大概4醬 11/20 23:43
扣掉不要臉部分 你是對的 告訴乃論的罪裡面 受害人沒有提告就沒有刑事責任
sarshia: 為什麼有某幾個人硬是要吵架啦XD 有種沒看懂人家的文章 11/21 00:26
sarshia: 然後說你護航你就是護航的感覺 到底跟這個活動有什麼深 11/21 00:26
sarshia: 仇大恨啦XDDD 看不慣 覺得違法 覺得是侵權 覺得不該讓商 11/21 00:27
sarshia: 業文出現在版上 那就快去檢舉什麼的 一直把別人討論的事 11/21 00:27
sarshia: 情跟看法曲解 然後強扣帽子 還氣噗噗 怎麼有人這麼閒啦 11/21 00:27
果然還是有中文不錯的板友 不可否認閱讀障礙的人滿多的
tsukiho: 說主辦只有語氣不好嗎?不公開也不準問,全部叫人只能加 11/21 00:32
tsukiho: Line一對一問,把所有發問者全都打入不要妨礙別人,說別 11/21 00:33
tsukiho: 人都是假的,這麼不尊重他人還開戰攻擊的態度,恐怕不是 11/21 00:34
tsukiho: 只有語氣不好吧,100人的活動並不是小活動了,有沒有賺他 11/21 00:35
tsukiho: 們不須告知,但是先公開告知活動內容跟費用有這麼難嗎? 11/21 00:37
tsukiho: 你要把同人場買本子硬扯進來舉例,那請問難道同人場的本 11/21 00:38
tsukiho: 子價格都是不公開叫大家只能加LINE私下一對一對問的嗎? 11/21 00:38
tsukiho: 很多的ONLY活動或茶會聚會等等也都是遊走違法地帶,但是 11/21 00:40
tsukiho: 別人怎麼辦的?難道大家全都是只能加LINE一對一發問嗎? 11/21 00:41
tsukiho: 先把發問者扣上妨礙的帽子先挑起戰端是主辦,後續的回覆 11/21 00:44
tsukiho: 沒有解答還繼續跟板友戰3點,扯別人都是假的說自己多辛苦 11/21 00:46
我還是針對適法性討論 主辦的語氣的確讓人不敢恭維 方式的確有可議之處
jack548112: 有幾個人感覺沒拿到執照在不爽的感覺,到底是多深仇大 11/21 03:59
ImaiLisa: 沒拿到執照在不爽XDDDDD 好像那個執照大家搶著要一樣 11/21 09:01
iamdemonic: 語氣不是沒有很好 是爛到極點 11/21 09:42
iamdemonic: 沒有註明價格一點都沒有還好 為了低調算什麼藉口啊== 11/21 09:46
的確可以說爛到極點 我的確也不喜歡沒有標價格 如果有標價格我應該會報名吧XD
HolyMilk: 這篇觀點不錯啊,看不懂某些推文在跳什麼針,道理說不 11/21 09:54
HolyMilk: 過到後面開始抹黑別人沒說過的話,傻眼,還以為錯版看 11/21 09:54
HolyMilk: 到選舉新聞可呢 11/21 09:54
pandajohn: 有哪個營隊或同人活動 報名費不公開 主辦單位也不公開 11/21 10:01
pandajohn: ? 11/21 10:01
我還是只針對適法性討論
newtypeL9: 如果有賣同人本的來專版Po文想衝人氣,被質疑又處理的 11/21 10:02
newtypeL9: 這麼爛,我想一樣會被嗆,這篇硬是想把所有同人活動拖 11/21 10:03
newtypeL9: 下水,很難看 11/21 10:03
也不是把同人拖下水 是針對適法性討論 也有人去C洽賣書宣傳啊 只是主辦單位口氣真的不是很好就對了
pandajohn: 公開的對外窗口 只有一個免洗帳號。你參加過的營隊 有 11/21 10:03
pandajohn: 這樣的嗎? 11/21 10:03
沒有 我當主辦我都會留手機 XD 只是主辦也有在FB留手機 我沒打過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回歸原點我還是針對適法性討論
newtypeL9: 抹黑別人沒說過的話,你是指「沒拿到執照在不爽」這句 11/21 10:11
newtypeL9: 嗎?哈哈 11/21 10:12
抹我是主辦單位的人好像更多 = ˇ=
PaoWann: 哈囉原po,想問你這樣說起來,這些在台大辦的同人活動, 11/21 14:13
PaoWann: 主辦方因為有收場刊錢,是否也算是有侵權的疑慮? 11/21 14:13
PaoWann: 另外很多人覺得舉例不當我覺得還好啊,賣同人本跟這次活 11/21 14:16
文中也有提到 同人跟ACG是密不可分的文化 同人作家會慢慢有資源而慢慢長大 原作也會因為同人作家的"免費宣傳"而受眾更廣 原作家會把 "同人創作"的"營收"當作"作品的宣傳費" 會去主張同人創作讓原作銷量變少的沒有看過 但是有看過原作因為原角色被扭曲性格等等去提告同人作家的 所以目前是 有侵權 - 告訴乃論 - 權益不受損不提告 - 互利共生
PaoWann: 動本質上一樣,很多人都把"怎麼賣的"扯進來這篇講,我是 11/21 14:16
PaoWann: 看不太懂啦 11/21 14:16
PaoWann: 這篇就在講這件事情是否有侵權疑慮,舉其他同樣有侵權疑 11/21 14:21
PaoWann: 慮的例子出來講而已,了解自己支持的同人本有可能侵權很 11/21 14:21
PaoWann: 難嗎? 還有人說護航根本笑死,舉幾個同樣侵權的例子給你 11/21 14:22
PaoWann: 看就變護航,到底有多氣,全部混在一起談? 11/21 14:22
nighthunt: 智商極低就是你根本沒認清到你所作所為就是把那篇垃圾 11/21 14:50
nighthunt: 廣告又掀起來 我勸你是把標題改一下 基本上那個活動 11/21 14:50
nighthunt: 宣傳方式大有問題 我從來不覺得不能收費 但是 我強烈 11/21 14:50
nighthunt: 懷疑那個工作室是打算專門靠辦這活動多次營利 而不單 11/21 14:50
nighthunt: 單只是因為興趣使然辦個一兩次 這兩者的差異很大 因 11/21 14:50
nighthunt: 為興趣使然玩一玩回個本大家開心 無妨 但是他們這樣隔 11/21 14:50
nighthunt: 幾個月頻繁撈錢又涉及版權問題 你這樣子類比其他活動 11/21 14:50
nighthunt: 就不是很正確 這麼讓人反感不只是因為回應態度而已 11/21 14:50
我勸你好好說話 直接說人智商極低是很沒有格調的事情 至於你說主辦單位 是否要撈錢 我覺得可受公評 盡管去批評 去檢舉都可以 我只針對適法性的疑慮討論 我也提到他日後變成一個大型的活動 會有觸法疑慮
CTUST: 說同人或同好都好,我就不爽自稱官方這點 11/21 15:26
叫官方的確不妥
rottkimo: 請看不順眼的快去撿舉,讓原po被抓去關就不會來回文囉XD~ 11/21 17:09
沒錯
jack548112: 執照這個題拿來酸還看不出來,我也不想要執照啊,有 11/21 19:48
jack548112: 什麼好一直吵,是說一直氣噗噗的像是沒拿到執照一樣, 11/21 19:48
jack548112: 還扯有誰想拿執照請問趙x音鬼打牆嗎 11/21 19:49
kning0926: 欸 本版可以未經版主同意打廣告? 11/21 20:56
請檢舉原文 我是就適法性討論
ujnbgyh: 結果親友團的公關能力也沒比較好... 好可憐 11/21 22:14
非親友團 這個版理性的板友數量 ... 好可憐
tsukiho: 就擴大戰場把所有同人跟活動都拖下水啊,推文最後還扯要 11/21 23:29
tsukiho: 談侵權到怎麼沒去同人場一個一個檢舉 11/21 23:29
我只是覺得載體不同而已 不過同人就是同人
ImaiLisa: 扯執照說在酸別人看不出來 跟被打臉說自己釣魚87%像 11/21 23:59
ImaiLisa: 你想不想要執照關我什麼事XD 自己爛比喻還要別人懂 太自 11/21 23:59
ImaiLisa: 我感覺良好了吧XDD 11/21 23:59
ImaiLisa: 受到質疑就說人生氣 啊就算人家真的生氣又如何XD? 11/22 00:01
不錄了不錄了
scores: ptt好像不能提供 盜版軟體或是文章連結 沒版權的活動 11/22 07:53
scores: 可以宣傳嗎 某種意義上 也是盜版連結 11/22 07:53
站規我不是很熟 如果覺得違反站規 可以去檢舉 我只針對活動適法性討論 ※ 編輯: hafat (59.125.120.211), 11/22/2018 09:27:35
amds: 參加要一千塊 衣服另外買優惠價250 11/22 10:51
pandajohn: 感謝amd解答 不管是營隊還是同人 第一次見過對報名費 11/23 12:13
pandajohn: 跟主辦單位身份 這麼不敢公開的活動呢 11/23 12:14
sulpht: 11/30 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