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bing: "於情於理都是正確的,只是不合乎人情" 讀起來怪怪的 12/12 11:12
修個字,感謝提醒嘿
※ 編輯: protect6090 (159.28.160.32), 12/12/2018 11:18:49
推 Shellia55: 覺得上一篇只是把標題洗上來的廣告.... 12/12 15:13
推 been1973: 我認同關於尊重創作者的部份。知會、合理的利用,而不 12/12 17:58
→ been1973: 該拿來侵害創作者本該有的權益。 12/12 17:58
→ been1973: 而我想討論的其實是散播、傳遞與分享這件事。 12/12 17:58
→ been1973: 要街頭藝人不能翻唱別人的歌,翻唱了就要給錢,這件事 12/12 17:58
→ been1973: 很合法吧?但,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12/12 17:58
→ been1973: 難道爵士樂現場要Jam一下別首歌,我們在台下要指著樂手 12/12 17:58
→ been1973: 的鼻子說「欸你侵權」? 12/12 17:59
→ been1973: 在自己的漫畫裡畫個小拳王的梗,要先打電話?(通常都 12/12 17:59
→ been1973: 是寫對不起,xx老師吧?) 12/12 17:59
→ been1973: 今天創作者要聲張他的權利,那沒話講,因為他覺得被侵 12/12 17:59
→ been1973: 犯了嘛。我只是對很多人看到跟智財有關的東西就群起撻 12/12 17:59
→ been1973: 伐這件事,覺得莫名地冷罷了。 12/12 17:59
推 gainx: MUST 蠻多過頭的行為的,但是很遺憾你更離譜.. 12/12 20:37
→ gainx: 你舉的例子剛剛好全部都是要經過同意的 12/12 20:37
→ gainx: 去查看看新幹線變形機器人借了EVA來用需不需要事先取得同意 12/12 20:37
→ gainx: 歌手在演唱會唱別人的歌,需不需要事先取得授權吧 12/12 20:38
→ gainx: 拜託,我們好歹算是個法治國家耶,依法行事很難嗎 12/12 20:38
→ gainx: 什麼都你覺得應該怎麼就怎樣,是要當獨裁者嗎? 12/12 20:39
→ gainx: 還什麼指著樂手「欸,你侵權」曲目這種東西演出前就要橋了 12/12 20:40
→ gainx: 再來就是有一種授權方式是隨樂譜販售授權的 12/12 20:40
→ gainx: 身為一個聽眾,表演者背後的努力跟被抽成半點都不知道 12/12 20:41
→ gainx: 豈不是等於自己買的票錢到哪去了都不在意嗎 12/12 20:42
→ gainx: 這麼不在乎的話不如給我算啦 XDDDDDDD 12/12 20:42
推 been1973: 我能說什麼呢?我想表達的是,仿冒跟再創作、致敬和利 12/12 21:48
→ been1973: 用它人的創作來為自己背書和營利,這幾件事,能是同一 12/12 21:48
→ been1973: 件事嗎? 12/12 21:49
→ been1973: 而現行的智財權觀念,則是一竿子打翻這整船人。因為認 12/12 21:49
→ been1973: 定上有困難。 12/12 21:49
→ been1973: 至於演出都有授權?我想你可能沒看過酒吧裡的爵士現場 12/12 21:49
→ been1973: ,那我就不好說了。 12/12 21:49
推 been1973: 然後這裡必竟是獵人板,我大概不想再討論什麼了,後面 12/12 21:59
→ been1973: 就不回了。真的要做思辨的話,還有很多可以聊。要定義 12/12 21:59
→ been1973: 什麼是創作,什麼是侵權?真要討論,我想可能移到Ask-w 12/12 21:59
→ been1973: hy板會好一點。 12/12 22:00
→ kobe8112: 發了一篇長文想討論,別人回你以後就說「畢竟是獵人板, 12/12 22:29
→ kobe8112: 不想再討論什麼了」...酒醒了是唄? 12/12 22:29
→ been1973: 因為我想你沒看懂我在討論什麼。合不合法的話,對,你 12/12 22:36
→ been1973: 們說的都沒錯,不合法。你們贏了。就這樣。 12/12 22:36
推 Inui: 欸 哪假設街頭藝人翻唱其他國家藝人的歌 結果讓該藝人爆紅 12/12 23:26
→ Inui: 請問 街頭藝人可以順便分紅嗎? 12/12 23:26
推 Inui: 那這樣 特定觀點 要不要也列入智財權考量 比如說a說過的政 12/12 23:28
→ Inui: 見b不能說 因為 名氣可以轉換成政治獻金 12/12 23:28
推 Inui: 我個人的看法是 以手機晶片為例 以國安為因 晶片都有後門 12/12 23:31
→ Inui: 國家免費駭個資 同樣保護人民的財產不受侵害盜刷 也是一個 12/12 23:32
→ Inui: 國家應當提供的服務 12/12 23:32
推 Inui: 再問 那整形成某藝人 然後把到高富帥 因為高富帥誤認 貢獻許 12/12 23:34
→ Inui: 多金錢給整妹 請問整妹要不要給某藝人智財權的錢? 12/12 23:34
→ CKnightalker: 想到之前台灣英雄聯盟有鄉民發起辦的比賽,光是會用 12/12 23:45
→ CKnightalker: 到的標誌跟音樂就要找原作者或是有財產權的弄半天 12/12 23:46
推 been1973: you catch me. 12/12 23:47
→ been1973: lnui. 12/12 23:48
推 CKnightalker: 找到作者>他的版權經紀>大中華區版權>台灣版權商 12/12 23:48
推 DaDamaster: 我是覺得大家不用為這事在這麼和諧的板爭執不下,就 12/13 02:57
→ DaDamaster: 讓主辦方順利的如期舉行,贊成派應該也是樂見其成,然 12/13 02:57
→ DaDamaster: 後反對派就叫官方版權代理到現場,答案不就出來了嗎? 12/13 02:57
→ DaDamaster: 台灣跟獵人的國際知名度又再度刷一波XD 12/13 02:57
推 jameshuangg: been跟lnui在共三小= =先了解一下哪些才是違反智慧財 12/13 10:25
→ jameshuangg: 產權好嗎? 12/13 10:25
推 incKevin: 也不是第一次在網路看到無知的人跳出來大小聲了 12/13 11:42
推 idooo: 討論已偏離看板主旨,鎖文處理 12/13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