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inbow5566: 龍潭湖之前都是私人的吧 05/23 06:51
轉載至 龍潭臉書
阮厝的名叫“龍潭”
2小時
縣長所說的:使用者付費我深表同意,不過,縣府管理龍潭湖多年,內側規畫遲未執行,
損害地主權益,環湖路佔用民地從未徵收,是否也該付費加收滯納金呢?
拜託各位議員,要提案前請先調查清楚,縣府缺錢也不能踏著百姓身上賺啊,龍潭湖周邊
地主也缺錢而且更無奈,原本田地硬生生被畫成公園、停車場、遊樂場,數十年未開發怎
不見議員來幫忙發聲呢?
------------------------------------
我住在龍潭快30年 這一任的村長是我懂事之後做最多事的
所以一開始看到新聞 村長持反對意見 我也是存疑
現在想 他的意思 也是同意
不過要請縣府在規劃使用者付費之前 先把以前的爛攤子處理乾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65.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32329197.A.C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