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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蘭開設藥房的77歲盧姓老翁,前年利用一名10歲女童到藥房聊天的機會,對她加以猥 褻,事後給她20元及口香糖做為「封口費」;最高法院痛斥盧男違反人倫、惡性非輕,今 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2月確定。 盧男因女童放學後經常到他開設的藥房聊天,雙方因而結識,前年12月27日下午,女童到 他店內聊天,他先泡咖啡給她飲用,隨後用手熊抱女童,對方拒絕他仍逕自將手伸入女童 衣內撫摸,且強吻女童並觸摸其下體。 為了擔心東窗事發,盧男還給女童20元及1條口香糖做為封口費,女童返家後,當晚母親 整理其書包時發現錢及條口香糖,經追問她來源,女童就把盧男猥褻她的過程跟母親述說 ,母親氣炸立即到警局提告。 宜蘭地院依強制猥褻將盧男判刑7月,高院佐以醫院鑑定報告,認定他犯行明確,且嚴重 破壞人倫秩序,犯後未與女童家屬和解或徵得原諒,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盧男判刑3年2 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027002725-26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73.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77543479.A.F68.html
masae0812: 哪間藥房?怎麼不寫出來,太過份了 10/27 13:42
asiraaa: 求哪間藥房 10/27 14:04
changeme: 哪家? 10/27 14:27
jacky0122: 三年兩個月也太輕! 10/27 17:34
irenehuang15: 77歲了老不羞 10/28 16:08
konanno1: 垃圾 10/31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