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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之「平等原則」,乃要求行政機關對於事物本質上相同之事件 作相同處理。 二、把89年1月27日以前的農舍認為是「真農舍」,之後就是「假農舍」 ,而對其違規使用在稅賦上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三、宜蘭縣政府這種處理方式根本就是違憲! PS:宜蘭縣政府真這麼搞的話,我建議被課重稅的於89年1月28日之後取 得建照之農舍納稅義務人去行政救濟,甚至釋憲。 -- ○○政策像月亮,選前選後不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78941786.A.362.html ※ 編輯: ilanese (1.162.4.167), 11/12/2016 17:21:02
Lucienmi: 違規使用還理由這麼多 11/12 18:16
Lucienmi: 明明就違規還說什麼違憲 11/12 18:17
aaagang: 其實這也是平衡點吧,還是要縣府連續開罰假農舍? 11/13 06:46
davidhsu: 農舍核發建照的時候政府應該就要做實質審查,當政府核發 11/13 15:28
davidhsu: 發建照後,在發給使用執照時,又有一次審查的機會,可是 11/13 15:29
davidhsu: 政府又沒有審查,就給了使用執照,之後再來說你違法使用 11/13 15:30
davidhsu: 必須要課稅,這樣是不是一種養套殺?事前可以糾正的,因 11/13 15:31
davidhsu: 為行政機關的怠惰,造成後續違法情狀的發生,然後再來 11/13 15:33
davidhsu: 指責你違法,要嘛拆房子,要嘛付錢換取繼續「違法」, 11/13 15:34
davidhsu: 這樣不就是買保護費的概念?再者,為何89年以前的「農舍 11/13 15:37
davidhsu: 」可以異其處理?這合理的差別平等基準在哪裡? 11/13 15:38
Lucienmi: 我不懂這樣的邏輯,所以政府沒有檢查就是你可以不按圖施 11/13 16:57
Lucienmi: 工的原因 11/13 16:57
lin0817: 樓上應該是指按圖施工,卻也被說違法,畢竟有些東西是後 11/13 17:52
lin0817: 來才說要做。如過去搭排審查可變通或比較鬆,真要追究那 11/13 17:52
lin0817: 都算違法。這之前有人跟縣府反應,卻說我是依法行政,那 11/13 17:52
lin0817: 是建的人沒讀法規的錯還是官員問題? 11/13 17:52
davidhsu: 我是說政府在核發建照、使照的時候明明就應該實質審查再 11/13 23:05
davidhsu: 行核發,這時候就是防止農地非農用的前哨,當行政怠惰的 11/13 23:06
davidhsu: 結果,造成人民將視為合法的認定,然後政府再利用這樣的 11/13 23:09
davidhsu: 認知錯誤,課以人民本來合法使用,不會被課的稅,這樣是 11/13 23:10
davidhsu: 不是政府造成的不利益? 11/13 23:11
davidhsu: 補充一下,鄉下地方蠻多人都還停留在過去政府說一就是一 11/13 23:13
davidhsu: 所以當政府過去放寬審查時,就會覺得這樣做沒問題,並不 11/13 23:17
davidhsu: 會多想 11/13 23:17
id0806449: 發建照、使照都有審查,台灣還有一種狀況叫建築師簽證 11/14 19:36
id0806449: 早期根本就只准建築物本體面積,所以使照都只有建築物 11/14 19:38
id0806449: 而取得使用執照以後,建築物都不能亂動,開窗都不行 11/14 19:39
id0806449: 民眾去變更的案例很少,這些都算二次施工 11/14 19:41
id0806449: 政府去檢查就會"民意"關心,好像只有抽查、民眾檢舉 11/14 19:44
id0806449: ,沒聽過縣府有做全面普查全面裁罰,做了還用選麼? 11/14 19:45
id0806449: 事前審查,事後稽查,縣府這次喊的89年根本讓人誤會 11/14 19:49
id0806449: 89以前是按照別的法令,不可能一刀切,後續才是關鍵 11/14 19:52
id0806449: 拖到選舉年政客就會搞大放送,壓不過就拖延過去來交代 11/14 19:53
id0806449: 但地價跟實際落差,等強制徵收大家又喊不依地價 11/14 19:56
id0806449: 所以大家認為地價的標準該怎定?不然取消地價?皆大歡喜 11/14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