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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性推文公投 題目:您是否支持將"轉讓"項目剔除自商業性質規範 選項: 1 支持/ 2 反對  方式:使用半形1或2表示,一人一票不可改投,時間即刻起至7/17 20:00止。 各選項勝出結果說明: 1 :現行板規5-A條文中轉讓項目立即終止適用, 因此項規定遭處分者立即解除水桶(若未出桶), 新板規第3條剔除贈送項目。 2 :維持現行規定,新板規3中的贈送項目不予更動。 事前說明:1.以洗推文方式妨礙投票視為亂板 2.明天回家發公告約十點過後,請耐心等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46.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0204468.A.DF0.html
access: 1 意見:贈送文跟鬧板和商業行為扯太遠了,立即中止謝謝 07/16 19:32
alvis000: 1 物盡其用 避免浪費 支持終止 07/16 19:39
forevergood: 1民主議事制度表決 支持共享贈送 公益轉讓 07/16 19:48
kavalan1979: 1 07/16 19:51
armorblocks: 1 這種東西還需要投票決定 ,這才叫佔版面 ,浪費 07/16 19:58
armorblocks: 網路資源 07/16 19:58
yxm4: 1 07/16 20:03
drhkc: 1 當板主立場不同,不然我也不喜歡伸手打笑臉人 07/16 20:06
lolicone: 1. 07/16 20:09
a151091: 1. 07/16 20:16
Rainbow5566: 1 07/16 20:19
jac19860114: 拿掉那像萵苣會員轉讓勒?贈送跟轉讓要綁在一起嗎? 07/16 20:35
jac19860114: 這種標題轉讓但性質更像交易的,以後怎麼算? 07/16 20:36
lolicone: 對欸 轉讓跟贈送其實不太一樣欸= = 07/16 20:42
rkbey: 1 07/16 20:45
kdi: 1 07/16 20:47
Rainbow5566: 轉讓=轉賣吧 07/16 20:48
lolicone: 我是理解成有償跟無償 轉讓是有使用者付費的意思在?這樣 07/16 20:49
lolicone: 解釋的過去嗎 07/16 20:50
jac19860114: http://i.imgur.com/Pp5ZJHV.jpg 07/16 20:51
jac19860114: http://i.imgur.com/IbGYznQ.jpg 07/16 20:52
drhkc: 若通過之後無償轉讓視為贈送,有償轉讓視同交易 07/16 20:53
jac19860114: 既然要做投票建議解釋清楚一點會比較好避免日後爭議 07/16 20:54
drhkc: 投票結果公告後統一說明贈送的交易的定義範疇 07/16 20:59
drhkc: 投票結果公告後統一說明贈送"與"交易的定義範疇(錯字抱歉) 07/16 21:00
YuGar: 我支持【贈送】剔除,但反對有償【轉讓】這種文字遊戲買賣 07/16 21:01
Rainbow5566: 原價轉讓算有償嗎 有些店家三不五時就在轉讓..... 07/16 21:03
YuGar: 這次題目顯然有【擴大解釋】的空間,應單純就贈送進行投票 07/16 21:03
ccshih5566: 贈送跟轉讓不一樣是要怎麼投票 07/16 21:07
lolicone: 我是這樣想 A給B東西 A直接給B B不用負擔費用(不含運費) 07/16 21:08
ccshih5566: 之前贈送是都當公益 整隻眼閉一隻眼 07/16 21:08
access: 轉讓就歸到交易去就好了 07/16 21:09
access: 他買的是剩餘合約使用權利 07/16 21:09
lolicone: A給B B需付該物品(或權利)的剩餘價值 前者是贈送後者是 07/16 21:09
access: 重po一篇吧 07/16 21:09
lolicone: 轉讓 07/16 21:09
ccshih5566: 要修就定義清楚一點 07/16 21:09
lolicone: 我前面用詞錯了 應該是看接受方有無義務@@? 07/16 21:11
forevergood: 大家可以尊重民主的議事制度討論嗎? 不管陪審或參審 07/16 21:19
forevergood: 制都不會一言一語 這樣都失焦了 到底要表決什麼? 07/16 21:20
YuGar: 【轉讓】會有承接契約(權利義務)的疑義,與【贈送】不同 07/16 21:20
lolicone: 某f現在就是轉讓跟贈送有落差 大家在討論這點哪裡失焦了 07/16 21:21
drhkc: 無妨,大家都是為了制度很健全,不會妨礙我計票都歡迎討論 07/16 21:21
forevergood: 我們只表決就好 條文解釋或爭議讓版主決定 再啟公投 07/16 21:21
ccshih5566: 哪裡失焦...? 07/16 21:22
lolicone: 原來你崇尚這種被宰割的民主制度啊 07/16 21:23
yihoop: 1,支持贈送文,物盡其用。 07/16 21:23
ccshih5566: 我覺得經由大家討論越來越清楚呢 07/16 21:23
lolicone: 選票單全都是垃圾跟屎 你也只要選舉就好了 不用質疑 07/16 21:23
dicky0437: 2,支持板主的見解,贈送文應另想方法解套。 07/16 21:23
YuGar: 例:A簽約36個月得手機Iphone8,然後使用3個月後,將其轉讓 07/16 21:26
YuGar: 給B,B要承受33個月契約的情況下,與板友心中想的贈送不同 07/16 21:27
jac19860114: 要先講清楚再投票,不是投完才交給版主解釋 07/16 21:27
alvis000: 真理會越辯越明 07/16 21:30
YuGar: 板友心中想的【贈送】是指,B得到手機,A仍承受33個月契約 07/16 21:30
bplin: 2,贈送有GIVE版,轉讓容易擴大解釋 07/16 21:30
YuGar: 這兩者絕對不一樣,是以【贈送】才是大家想要的,非轉讓 07/16 21:31
forevergood: 既然有人說真理越辯越明 那來看看法律怎麼說? 07/16 21:39
forevergood: 畢竟加入PTT會強迫簽屬 9、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07/16 21:41
forevergood: 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之 所以看看法律怎麼定義 07/16 21:42
forevergood: 想發一些法律和資料庫定義 化解疑慮 怕被說公民文 07/16 21:42
YuGar: 1 支持可贈送,不過應該要禁止契約(含義務)的轉讓(如萵苣) 07/16 21:51
kdi: 只不過是個宜蘭版,有需要那麼去計較嗎? 07/16 21:56
kdi: 不過就是一個讓大家方便交流的地方而已 07/16 21:56
kdi: 有GIVE版,怎麼不說FB也有一堆可以送東西的地方? 07/16 21:56
kdi: 就是大家是宜蘭人都在宜蘭版逛,才會在這發文送東西啊 07/16 21:57
kdi: 計較到這種程度上,也太過了,乾脆叫法律人士來規範好了 07/16 21:58
kdi: 自己去看看版上人氣,也就是固定這些人會逛而已 07/16 21:58
YuGar: 屆時萵苣轉讓文爆發,就板友們想要的開放【贈送】原意相左 07/16 21:59
kdi: 喜歡討論的人,去八卦版逛吧,那邊可以吵得讓你更開心點 07/16 21:59
kdi: 還有一點,為什麼要用推文投票? 系統本身不是就能投票了? 07/16 22:02
kdi: 還是設置投票需要特別權限?? 07/16 22:02
alvis000: 因為手機無法投票 07/16 22:03
lolicone: 手機用touch ptt其實可以投票... 07/16 22:08
pttfft: 大部分人應該都是用MO PTT 07/16 22:10
alvis000: 是喔 感謝資訊 07/16 22:10
YuGar: 板友認為應仍要限制的,如:門號【契約】、萵苣【契約】 07/16 22:11
YuGar: 這表面上是轉讓,實質上,還是有買賣的成份,也就是契約。 07/16 22:12
drhkc: YuGar你說的案例我知道,不必擔心我放到這麼寬,我會處理 07/16 22:13
YuGar: OK,推板主有心,支持一個 07/16 22:14
IanLi: 拿贈送出來護航轉讓,無償或公益應該分開處理 07/16 22:28
access: 所以要重po嗎 07/16 22:29
IanLi: 轉讓是物權或權利義務的移轉 07/16 22:29
access: 建議重來吧 07/16 22:30
IanLi: 你這樣命題就是全部開放交易文算了,要立規範邏輯和定義很 07/16 22:31
IanLi: 重要,而不是亂拋議題。 07/16 22:31
IanLi: 這樣亂搞投1也不是,投2也不是 07/16 22:32
drhkc: 重來是不必,諮詢性是要了解大家的接受度與方向,目前單純 07/16 22:32
drhkc: 的贈送沒有太大爭議,剩下的爭議案例不會在我開放的範圍中 07/16 22:33
access: 但轉讓和贈送明顯是不同的 07/16 22:36
IanLi: 贈送也是轉讓,轉讓是權利權益轉讓,和有無對價無關。 07/16 22:41
access: 但轉讓合約其實比較像交易無形權利 ex合約 07/16 22:41
IanLi: 另板務重大議題有需要急於下結論嗎?讓使用者充分溝通理解 07/16 22:43
IanLi: 後表示看法才是重點。 07/16 22:43
AsakuraKeita: 投啥票...我請大法官來釋憲就好了呀!! 07/16 22:44
drhkc: 轉讓這個詞太籠統了,我是切割這個詞,打散對應到適合項目 07/16 22:44
taitfa: 1 07/16 22:59
civiltensai: 並非不信任板主 但完全不支持先投票後解釋這種作法 07/16 23:11
forevergood: 投票就是彰顯民主管理 不是獨裁 尊重議事表決 07/16 23:28
forevergood: 既然怎麼認定大家都有意見 為何不遵照中華民國法律? 07/16 23:29
forevergood: 這樣不是更理性客觀!而且入批踢就說依循法律 忘了? 07/16 23:30
forevergood: 但是怕引用法律或資料庫資料 會被說公民文 所以.... 07/16 23:31
forevergood: 而且當初是誰在推文下叫版主處理這幾篇? 現在神隱 07/16 23:37
AsakuraKeita: 對了 你立場都站不住腳來辦投票了 那被你桶的那位 07/16 23:46
AsakuraKeita: 是不是要先解除羈押無保請回呢...??? 07/16 23:47
access: 那被桶那位應該無罪推論先解桶才是 07/16 23:47
access: 否則ptt好像沒有冤獄補償? 07/16 23:47
drhkc: 我並沒有說立場站不住腳,而是既然有檢討這規定的聲浪,就 07/16 23:50
drhkc: 辦個投票決定規定要不要調整,如果決議改,才有解桶的後續 07/16 23:52
forevergood: 支持:如果決議改,才有解桶的後續 07/16 23:56
forevergood: 而且民主跟獨裁不同 講求議事制度 遵照議事規則 07/16 23:57
access: 回某F也沒神隱,沒看到第一個推文嗎 07/16 23:57
forevergood: 沒指你好嗎?別拉椅子 我另指他人 07/16 23:58
access: 況且依據這情況看來,本來水桶的依據就很怪了 07/16 23:58
access: 他打的是贈送,也不是轉讓,為何以轉讓去桶? 07/16 23:58
access: 況且這轉讓還是指商業行為的轉讓 07/16 23:59
access: 我是看不出贈送的那篇要怎凹成商業行為 07/16 23:59
access: 這問題上篇也問了,能否解釋看看要怎解釋成商業行為? 07/16 23:59
access: 如沒合理解釋,那水桶也毫無依據 07/17 00:00
setsuna16: 沒跟到,有懶人包嗎?為什麼送個書要被桶?幾年前我還 07/17 00:57
setsuna16: 送過衣服… 07/17 00:57
access: 懶人包唷,公告文看看吧 07/17 01:02
access: 從7/15的水桶公告開始看 07/17 01:03
AsakuraKeita: 板友lucazair發了篇贈送書的文 但板主認定是轉讓文 07/17 01:06
AsakuraKeita: 也就是商業文章 發文條件為發過20篇以上的文 07/17 01:07
AsakuraKeita: lucazair為0篇 所以被水桶 07/17 01:07
AsakuraKeita: 至於爭議的地方在於贈送是否為商業文章 07/17 01:08
AsakuraKeita: 目前正在等大法官釋憲當中...(這點我自己加的) 07/17 01:08
jacky0122: 1,安安靜靜的投票好嗎?到哪都扯公民實在令人反感 07/17 03:38
poohiceyi: 贈送不等於轉讓,版主中文可真好~ 07/17 03:59
poohiceyi: 投票內容根本多此一舉因為,板規提到的是轉讓而非贈送 07/17 04:00
jaster21: 1,但是覺得版規 贈送跟轉讓應分開定義 詳細規範 07/17 08:46
linlin57: 贈送不等於轉讓,支持贈送文,轉讓文無意見 07/17 09:37
crasay: 定義清楚再投啊!等你解釋完又有爭議該怎辦 07/17 09:38
linlin57: 想一想還是要噓,贈送跟轉讓明顯是完全不同含義 07/17 10:00
amao969: 1 07/17 11:43
amao969: 我是想投「贈送」不是商業行為 與轉讓不同!請不要複雜 07/17 11:47
amao969: 化! 07/17 11:47
jojo12145: 1 07/17 13:11
Dusha: 可笑。 07/17 13:23
lin0817: 1.贈送文應為無償行為,如果是有償性的算商業 07/17 13:39
httt: 1,板主辛苦了 07/17 15:17
mimi0630: 1 贈送文非商業行為+1 07/17 16:05
rudolph19: 1 07/17 17:10
a151091: 1. 07/17 17:52
tom56: 假設「免費贈送二手手機一支,請拿一杯飲料來」這算轉讓還 07/17 18:39
tom56: 是贈送? 07/17 18:39
forevergood: 樓上又拋出新議題 跟多數民意不同 這有得爭論? 07/17 18:47
iitt: 1 07/17 18:54
iitt: 為什麼是用這種方式辦投票?批踢踢不是有投票的系統嗎?萬一 07/17 18:56
iitt: 發文者編輯文章或是隨意統計,投票的人不會知道呀! 07/17 18:56
Janius: 1 07/17 19:46
drhkc: 所以我要求推投一律板主發,而且我這篇完全不修文,如果有 07/17 19:54
drhkc: 修文必有記錄 07/17 19:54
lolicone: 這種板主不噓不行 07/17 20:01
iitt: 修文有記錄我知道,就算你真的修刪推文,修刪了什麼沒有人 07/17 20:15
iitt: 知道?再者你能說自己統計不會出錯?交給系統不是更好?這 07/17 20:15
iitt: 次板主和板眾是對立,所以這篇文章不具中立性,你還是先放人 07/17 20:15
iitt: 出來再舉行一次系統投票吧 07/17 20:15
IanLi: 這篇本來就要禁止修文 因為板友又看不到修改紀錄 07/1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