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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hkc (大納言清澄)》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7/18水桶公告 : 時間: Tue Jul 18 23:08:53 2017 : : : -閒聊- : 關於新板規 4揪團會不會被水桶,一般運動範圍內的傷不會有罰則, : 除非是打球起衝突掛彩的這類受傷,團主"放任"團員遭遇危險, : 或者是帶人到危險戲水範圍導致事故, : : 所以不用揪團文寫得戰戰競競的。 : : -- 恩,看來新板規8/1才上路,趁現在回一波公告,不過被桶...也算了... 單純就板規4來做一下討論 其實您上面我引言這段我看得不是很懂,什麼叫做 「一般運動範圍內的傷不會有罰則」 後面再加一段 「E.此類活動任何風險發文者一律注意,不得因故/過失造成參加者傷害。{退.10y}」 好似有點難懂? --- 再者,不是我愛提問,敢情您是不是很少參加運動類比賽呢? :→A.此類活動同時期一團為限,再開團須在前一團出團結束 2日後。    ﹋﹋﹋﹋﹋﹋﹋﹋﹋﹋﹋﹋﹋﹋﹋﹋﹋﹋﹋﹋﹋﹋﹋﹋﹋﹋﹋﹋ 今天以各項球類比賽來說,依照您所訂的板規來看 如果我今天在宜蘭境內辦一場慈善愛心公益比賽,或者是凡有報名參賽選手皆贈送啤酒一手 那好,假設比賽賽程安排是以六、日兩天為期 那是不是在比賽前一天早上我做完宣傳之後,要等到星期日早上我才能再宣傳一次呢? 還是因「提供明確優惠予板友之縣內店家或具公益慈善意義」之規定我能照三餐宣傳? --- 平心而論,其實不管哪任板主,板規滿滿全都是可以吐槽的點 那為何這次會激起那麼大的反彈? 今天有板友書輯贈送您可以指為是商業行為,但這中間的商業行為在哪?(黑人問號) 反正就是先桶再說的概念,發現桶錯人了速改板規後續也沒消沒息 那改天我壘球不想打了,贈送宜蘭有在打球的板友幾隻球棒、幾打壘球 您會不會說我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先桶後報警? 竊以為您是有理想有期待有抱負的三有人士,對宜蘭板可能抱有莫大的期待(?) 但不知道您有沒有發現那些護航、支持您的人才是把你搞臭的主要源頭? 仔細看了您的發文/回文,有發現「法理情」三字 但法後,理在哪?情在哪?行於法、合乎理、近乎情,這是我所認知的法理情 我也不想發篇揪團文發的戰戰兢兢、巧立各種名目來規避您的規範 但是不這樣發文要如何在您所制定的板規下讓帳號安全存活著? 很抱歉整篇充滿了問號,但看完這次風波的頭尾之後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充滿問號 個人感謝您對宜蘭板的付出,但誠如您所言:「公道自在人心」 您的公道似乎不在大部分板友的心中,反而是問號跟驚嘆號佔了多數... -- ◢██◣ ╭─────────────╮ ▁▂▃╮ 出處: Γ 你知不知道 ˙ˋ 好色龍 ▄▂ 把政府的違法作為公諸於世 ▇◤ │ │ / ______ 是違法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6.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0399178.A.07B.html
access: 簡單說,找不到標準在哪又不肯認錯 07/19 01:36
ilovettb: 真的奇耙 我揪團看電影 團員座椅子被鐵釘刺到 M+10年 07/19 01:50
ilovettb: 我都懷疑他腦袋裝什麼? 07/19 01:50
drhkc: 比賽賽程六、日兩天,比賽前一天(五)宣傳,依五日內一篇, 07/19 01:52
drhkc: 因此五六日一二不能再發,周三才可以 07/19 01:53
drhkc: 冷卻期2天的規定我再想想要不要留 07/19 01:55
drhkc: 提供明確優惠予板友之縣內店家或具公益慈善意義>板規3用的 07/19 01:56
drhkc: 上一句打錯是板規四,參加獎品明確,可以用這條 07/19 01:58
drhkc: 太頻繁用,我會先發文提醒制止(板規1-X項) 07/19 02:01
drhkc: 我知道很多人不能諒解,修改規定後就照規定走,人不質疑規 07/19 02:07
access: 問題是修改有問過板友嗎? 07/19 02:08
access: 好像都是你「自認」可行 07/19 02:09
drhkc: 則而來質疑我,我尊重大家的意見 07/19 02:09
drhkc: 我有直接修改現行板規嗎? 新板規還在調整中,改什麼我都在 07/19 02:11
AsakuraKeita: 沒錯...前板主(定這板規的人)的錯 你意思是這樣吧? 07/19 02:12
drhkc: 下方有交代,有合理的困難我可以去調整 07/19 02:13
drhkc: 轉讓的含意很廣,過去的人把他分在商業文範疇,過去的板主 07/19 02:16
drhkc: 束之高閣而不用罷了,我是第一個用它的人,改了之後也是最 07/19 02:18
drhkc: 後一個用它的人,就這樣。 07/19 02:19
access: 哈哈,過去板主不用,那根本不是這樣解釋的 07/19 02:23
access: 轉讓含意很廣沒錯,但贈書是商業? 別說過去板主 07/19 02:24
access: 你問問路人到底有幾個會認同你這說法? 07/19 02:24
access: 大家糾結點在於你說你根本無法說服大家贈書是商業這點 07/19 02:25
drhkc: 我針對板規,處理它。你要針對我,罷免的方式我明確給你 07/19 02:25
access: 你能說服,自然不會有後面這一狗屁問題了 07/19 02:25
access: 針對你? 拜託 你用技術性拖延到8/1了 07/19 02:25
access: 不然我巴不得現在就開連署 07/19 02:26
access: 你都可以先用推文公投了,連署卻要等到8/1? 這到底在哪? 07/19 02:27
access: 道理 07/19 02:27
access: 現行板規也沒推文公投阿 07/19 02:27
drhkc: 我沒推延啊,6/30就說8/1實施,一開始就說好的 07/19 02:27
access: 試車不代表就能載客也是你說的,但你忘了講下一句 07/19 02:27
access: 那你推文公投的依據在哪? 現行板規沒這東西啊 07/19 02:28
access: 一樣的板規,板主能先用,其他人要等到8/1? 07/19 02:28
access: 難道試車不代表就能載客<<指的是選擇性載客? 07/19 02:29
access: 能載板主,不能載板友? 07/19 02:29
access: 又抓到一個洞了 07/19 02:31
drhkc: 我又不是客,何來選擇性載客,車長試車你也要叫 07/19 02:35
access: 這車該試的只有車長嗎? 旅客舒適度都不用處理? 07/19 02:37
access: 這凹的有點硬 07/19 02:37
access: 簡單說又是獨裁的一點了? 07/19 02:37
access: 原來板主跟板友用的是不同板規? 我們都是在宜蘭板嗎? 07/19 02:38
access: 怎會有一板有雙版本板規? 07/19 02:38
access: 試車歸試車,但沒正式上路板主能使用? 07/19 02:39
access: 真怕哪天被你用新板規桶了 07/19 02:39